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云南省自然资源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等有关规定,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南华县兴华页岩砖厂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3391938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