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高速公路(永仁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底河特大桥进场道路)》土地复垦竣工初步验收意见及请示文件,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相关技术专家组成检查验收组,依据《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高速公路(永仁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底河特大桥进场道路)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于2024年10月23日对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工作,批复文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仁至大姚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6〕1633号);于2017年4月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7〕18号);于2017年8月取得《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基建〔2017〕173号)。项目由楚雄大永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楚雄州永仁县和大姚县境内。
(二)土地复垦项目方案编制情况
项目于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由楚雄大永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和云南弘地测绘有限公司共同完成了《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永仁段)(1-18批)》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相关评审备案文件,预存缴纳土地复垦费用共计2251.79万元。本次复垦竣工验收调查报告涉及临时用地范围为原报批土地复垦方案第11批次临时用地,对应原土地复垦方案报件名称为:《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高速公路(永仁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底河特大桥进场道路)土地复垦方案》共涉及原土地复垦方案报批临时用地总面积为16.5464hm2,共涉及1个临时用地地块。该批次共计预存缴纳复垦费用373.03万元。
二、实际土地损毁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际损毁土地总面积为12.3598hm2(其中水田0.0034hm2,旱地1.4155hm2,果园0.0723hm2,有林地3.5319hm2,灌木林地1.4773hm2,其他林地0.2268hm2,其他草地0.2535hm2,公路用地0.2532hm2,农村道路4.6738hm2,河流水面0.0583hm2,田坎0.3480hm2,裸土地0.0022hm2,村庄0.0436hm2)。
三、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本批次临时用地从2023年04月~2024年09月逐步完成土地复垦、整改工作,目前经实地复垦调查,共实施复垦1个临时用地地块,复垦土地面积达7.4328hm2;其中复垦旱地面积0.1881hm2,复垦其他草地面积0.8321hm2,复垦有林地面积2.3163hm2,留续使用公路用地面积0.2532hm2,留续使用农村道路面积4.6738hm2,复垦农村道路面积3.4958hm2,复垦沟渠面积0.6005hm2,土地复垦率为60.14%。主要涉及的复垦措施包含土地平整、表土回覆、土地翻耕、土壤培肥、栽植乔木、撒播草籽等。
完成复垦工程量:场地平整376.20m3,覆土7710.30m3,土壤翻耕0.1881hm2,土壤培肥0.1881hm2,栽植乔木(清香木/相思树)3861株、撒播灌木2.3163hm2(戟叶酸模),撒播草籽3.1484hm2(早熟禾/狗牙根)。
(二)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主体工程完工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由复垦义务人组织施工单位自行复垦。根据实际完成复垦工程量,结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中预算单价进行竣工结算,复垦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25.51万元,亩均动态投资约0.5097万元;原复垦方案预算总投资373.03万元,亩均动态投资约1.5304万元,实际总投资比复垦估算动态总投资少347.52万元。总投资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实际损毁面积相对原复垦方案减少,复垦面积随之减少,投资减少。(2)该道路原复垦方案中为大面积复垦,但实际复垦过程中主要为留续使用农村道路,只复垦道路边缘地带,导致实际复垦面积减少,复垦总投资随之减少。(3)原复垦方案中,预留有一笔价差预备费,实际复垦时,材料价格涨幅不大,且实际投资不再计取价差预备费。
四、土地复垦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项目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征询复垦区所在地村组、村民代表意见、听汇报、查阅档案和数据复核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1、道路两侧现场复垦林地区域效果并不明显,部分未见栽植树苗,后期应进行补植完善并加强管护,达到复绿效果;2、道路边复垦旱地部分已种植玉米,且长势良好,基本达到复垦旱地标准要求,但部分耕地区域存在裸露石块应进行清理,部分耕地还应适当处理与周围耕地集中连片;3、资料需更新复垦耕地最新影像照片及现场州级验收相关照片。附件公众参与调查中对于不同村民小组出现的同名字应重新进行签字完善;4、核实面积0.2962公顷永久用地?原报批土地均为临时用地;5、报告中地形地貌、土壤等照片,需采用项目区照片;复垦实地照片建议采用现状实拍;并完善相关资料盖章;6、核实实际损毁范围,是否损毁永久基本农田,如损毁永久基本农田,需确保复垦“类别一致、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进行恢复;7、本项目大面积保留农村道路,本项目土地复垦率29.25%,达不到验收标准;8、项目实际损毁耕地1.5529公顷,其中水田0.0034公顷,旱地1.4772公顷;实际复垦旱地0.1918公顷;需落实是否办理进出平衡,复垦耕地数量是否满足验收;需在竣工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复垦耕地保障措施;9、复核实际损毁地类,报告统计实际损毁公路用地0.2518公顷,复垦后为零;其他复垦地类应依据实际种植情况进行调整;10、本项目现状基本为现状道路,需提供交通、林业等部门意见;11、耕地质量评估,所有耕地均提高1、2等;校核文本错误,如36页12.7258公顷;12、图件名称需根据报批土地复垦方案命名;如:XXX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图、土地复垦竣工影像图;竣工影像图需标注坐标系、编制单位等信息。
复垦义务方于2024年11月12日前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通过了州级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
为充分发挥项目长期效益,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组切实做好项目的后续管护,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项目实施成果,避免人为破坏。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实际复垦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复垦效果较好,复垦投资合理。对于州级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通过了州级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项目验收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