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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2025-04-28 17:15:21 来源: 作者: 点击:[]

依据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竣工初步验收意见及请示文件,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相关技术专家组成检查验收组,依据《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于2025年3月7日对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情况

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始建于1958年,矿区位于禄丰市北东方向21km处,仁兴镇白沙大村境内。煤矿原为国家探明矿产大猪街煤矿的一部分,开采历史久远。起初由农业生产队组织,用人工在浅部进行露天开采;1964~1965年成立罗茨煤矿,职工150人,在古城采场以露采配合硐采,年产l万5千吨;1969年12月由大平坝农场接收后继续进行开采,1970~1971年年产2万2千吨,以手工为主;至1971年后停止开采。2009年,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接手白沙煤矿后恢复生产。法定代表人为白坚义,矿山采矿证:C5300002009071120030675。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开采销售。

2012年底白沙煤矿因产能过低,为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要求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扩大产能),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相关手续,故矿山至2016年一直处于停采状态。根据《云政发〔2016〕50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禄丰市白沙煤矿主动申请退出产能,政策性关闭。

禄丰市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关闭退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白沙煤矿露天采场已于2016年4月完成关闭,并完成了煤矸石及废弃物处理等工作,按照露天采场关闭验收标准,已关闭到位。禄丰市人民政府组织仁兴镇人民政府、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白沙煤矿去产能淘汰关闭露天采场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对照煤矿关闭退出标准,白沙煤矿符合验收条件。禄丰市人民政府同意白沙煤矿去产能淘汰关闭退出通过市级验收,实施永久关闭。

在矿山前期及后续开采、辅助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压占等原因对矿山开采范围内和周边土地的原地貌、土体可能造成扰动和损毁,以及生态环境的损毁。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白沙煤矿关闭退出后,矿业权人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对复垦责任区进行了复垦。

(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

受禄丰工投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和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编制了《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禄丰工投能源有限公司白沙煤矿损毁面积为42.9936hm2(其中损毁水田1.0475m2、旱地9.4007hm2、乔木林地0.6736hm2、其他草地4.5975hm2、采矿用地6.8714hm2、公路用地2.6411hm2、农村道路0.4322hm2、水库水面17.2088hm2、沟渠0.1208hm2)。

土地复垦方案设计复垦为水田面积2.8777hm2,水浇地面积2.2479hm2,旱地面积14.5752hm2,果园面积1.7155hm2,其他草地面积0.3090hm2,水库水面面积为17.9947hm2,矿山运输道路、农村道路、沟渠等作为有利于复垦的设施保留面积为3.2736hm2,总计42.9936hm2。除保留土地面积3.2736hm2外,其余拟复垦土地面积为39.7200hm2,土地复垦率为92.39%。根据云南省土地复垦费用存款确认书可知,本矿山前期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支行缴纳土地复垦费用300.00万元。

二、实际损毁土地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可知,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共损毁土地面积为42.9936hm2,其中水田1.0475m2、旱地9.4007hm2、乔木林地0.6736hm2、其他草地4.5975hm2、采矿用地6.8714hm2、公路用地2.6411hm2、农村道路0.4322hm2、水库水面17.2088hm2、沟渠0.1208hm2

三、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根据《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可知,矿山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共损毁土地面积为42.9936hm2,土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42.9936hm2。经实地复垦调查,由于矿区范围边缘及1#排土场侧、东侧部分土地已自然修复,面积为0.5066hm2,因此本次实测土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42.4870hm2,其中实际复垦为水田面积2.5606hm2,复垦为水浇地面积2.1182hm2,复垦为旱地面积19.0026hm2,复垦为林地面积0.8118hm2,复垦为坑塘水面面积17.2552hm2,复垦为其他草地面积0.2157hm2;实际保留道路面积0.4332hm2,保留沟渠面积0.0897hm2。本次复垦工作除保留的农村道路、沟渠外,其余复垦为耕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的土地面积为41.9641hm2;土地复垦率为98.77%,土地复垦完成率为100%以上。

主要涉及的复垦措施包含表土剥、覆土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植被重建工程、栽植乔木、灌木、撒播草籽及配套工程等。

完成工程量:覆土43795.5m3,平整方量31354.2m3,云南松种植279株,修建集雨水窖2个,排水沟300m,田埂修筑5151m。

(二)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实际完成的复垦工作量,结合原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中预算单价进行竣工结算,复垦工程实际使用费用130.1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00.25万元,实际使用工程施工费与方案预算施工费106.73万元相比减少了6.48万元。实际复垦费用减少原因主要是工程施工费减少原因主要是实际需要复垦的园地面积减少,旱地面积增多,园地植被恢复部分的施工费用比预算费用低,工程施工费相应减少。

四、土地复垦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项目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和数据复核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

(一)验收资料修改完善意见

1.现场与验收图细节处多不符,需根据现场竣工实际情况补充竣工图,比如边坡,高程点,排水沟,机耕路、围栏等。

2.整个文本以复垦为主,未提到恢复治理设计及实施情况,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情况,需补充相应内容。

3.文中照片附相应调查时间。

4.规划执行报告有出入的原因分析。

5.P97页结论过于简单,注意措词。

6.补充初验意见的整改情况说明。

7.地表水检测结果应对照标准进行分析,达到几类水。

8.水土污染情况,对耕地的影响分析。

9.竣工影像图清晰度较差应重新绘制。

10.坑塘水面周边埂坎应按规范要求表示清楚,水田埂坎表示不清,竣工图与实地不一致,漏掉内容较多。

11.应结合复垦后现状,编制与实地一致地形图。

12.补复垦报告审查认定的复垦地类、面积、工程量、投资等内容。

13.阐述清楚规划设计与实际施工变更情况说明;并统计变更地类、工程量、工程施工费等。

14.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章节编排应按相关要求编制,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应按相关要求补齐漏掉内容。

15.核实施工工程量的正确性,并与复垦报告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

16.应核实耕地等别评定的正确性。

17.修改完善等别评定报告漏掉内容。

18.竣工结算应增加详细的设计预算费用与实际复垦费用对比表。

19.不可预见费,建议增加附件证明资料。风险金及不可预见费应按实计取,未发生则不提。

20.应补充完善复垦报告规划地类、面积、工程量及工程施工费,并阐述清楚施工中发生的变更内容。

21.报告编制应对照相关要求补齐漏掉内容。

22.补充云南省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部署图以及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图;

23.补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前正射影像;

24.报告中补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相关内容并评述其运行情况;

25.结合实地情况,完善竣工图,并在竣工图上补充标注增减挂项目区范围;

(二)野外复垦工程整改意见

1.坑塘水面周围已反映出旱地耕作层厚度、肥力已达到设计要求;但局部耕作面平整度不够,砾石较多,建议在后续耕种中逐一精平耕作面、清理残留的砾石。

2.复垦为水田的部分灌排水能满足水田需要,但田间复垦不到位,有3~10m不等的空闲埂坎和长约120m断头积水沟;田间埂坎过大,形状不甚规则,这些“空闲”地占比较大,要求据削减不必要的空闲地,尽量复垦成有效种植的水田面积。

3.保留的矿山道路路面层缺失,路面宽窄不一,地表水或沟渠处未设置过水涵管。要求按有效路面宽4.0m宽,20cm级配砂石路面标准整改,设置DN400mm砼涵管过水,满足田间道农用车辆能正常通行。

4.复垦为耕地区域应清理耕作层中的块石砾石,埂坎应进一步整形压实。

5.复垦为林地区域对树苗成片枯死空白地块应补植补栽。

6.应清理路边沟及排水沟淤泥及杂草。

7.复垦区域的田间道及生产路应整平压实,路面出现坑凹的地方应铺筑天然砂石料路面层。

(三)预算整改意见

1.“表7-4本次实际复垦工作审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表”中施工综合单价与原方案综合单价不一致,建议提供依据;复核覆土工程量、增加0.8118hm2林地未见工程量的原因在文中进行描述。

2.表7-5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表中的工程施工费减少的原因不妥,建议重新分析。

3.建议增加矿山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矿山企业对恢复治理工程质量的承诺书等附件。

4.建议对总结及意见进行细化,增加管护及巡视的内容。

5.复核完善竣工图内容。

6.建议增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的内容及投资情况。

7.完善签章,加强格式及文本校对。

复垦义务方于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通过了州级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

为充分发挥项目长期效益,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组切实做好项目的后续管护,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项目实施成果,避免人为破坏。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实际复垦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复垦效果较好,复垦投资合理。对于州级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通过了州级验收专家组复核确认,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组

2025年4月28日

禄丰工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组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单 位

职称(职务)

签名

1

范 斌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工


2

王荣华

云南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高工


3

徐 燕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工


4

罗利华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工


5

段 蓉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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