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和要求,云南俊成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俊成矿评报字〔2024〕第082号),现我局对采矿权评估报告等(见附件1-4)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限十个工作日: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向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5)。
联系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勘查储量科
联系电话:0878-339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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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