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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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0 17:17:13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第二款“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注销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以及《关于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矿业权函〔2023〕73号)规定,现将拟纳入自行废止名单的16个过期探矿权信息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即发布废止公告并清理登记数据。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勘查许可证公示名单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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