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民族宗教局,州级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被列入2021年省政府惠民实事。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根据省民宗委《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2021年惠民实事工程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省政府惠民实事的重要意义
2021年省政府惠民实事,事关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各族群众密切关注。“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作为其中一项内容,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州民宗系统及相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实施好该工程作为2021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心,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该工程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高质量完成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任务
(一)总体目标及主办单位
2021年总体目标: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14个,民族传统文化优秀传承人项目1个。具体目标任务和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1。
主办单位:州民族宗教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责任、任务
1.落实工程资金。省财政厅已于2021年4月将民族文化项目省对下资金下达到所在州、市(下达文件为云财农〔2021〕46号),州财政局、州民族宗教委于将在近期将资金下达到项目所在的各县(市)财政局、民族宗教局。各县(市)民族宗教局要及时协调当地财政部门下拨资金,安排所在县、市(乡、镇)落实资金,确保所有项目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监控有效、档案规范完整,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2.提高工程质量。坚持将“惠民”作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出发点,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落脚点,以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方针战略为结合点,切实提升工程惠民的质量和范围。要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实施绩效,对所在区域内工程项目,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每一个子项目都要明确任务,每一条绩效指标都要细化分解,真正将各项惠民内容落细落实到位。要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资金执行情况等各项工作,确保所有工程项目2021年度内全面完成。
3.加强工程督查。要切实加强督查工作,制定科学周密的督查计划,统筹运用定期跟踪、阶段总结、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实施绩效、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督查,全面掌握工程实施各项情况,并按照要求定期报送。省、州民族宗教委将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各县、市(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各级民族事务部门组织开展本区域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并形成报告,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州民族宗教委,州民族宗教委对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复核。各项目实施单位需配合做好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并提交项目实施成果。
三、推进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各项工作
(一)各县市民宗局组织开展本区域工程项目的项目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预期目标和效益、前期基础、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管理及相关保障措施)制定和绩效目标表填报工作,并明确1名联络员,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前报州民族宗教委文化语文科。
(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民宗委要求,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自5月起,各县市(单位)要于每月15日之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逐月报送表(含纸质和电子版,项目进展情况逐月报送表详见附件);并于9月20日、12月1日前分别将前3季度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含工作总结和项目进展情况表)报州民族宗教委文化语文科。
(四)各县市(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实施台账制度,并做好省政府办公厅专项督查和省、州民族宗教委实地抽查、检查等相关配合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李娅婕 3120470(传真) 13908789021
邮箱:zmwlyj@163.com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
附件:1.工程任务明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3.项目进展情况逐月报送表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