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文件要求,州广电局定于2024年3季度召开楚雄州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3号)、《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等有关规定,全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申报对应级别职称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技能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行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
(3)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
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技术工作满3年。
4.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一)州(市)单位人员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含公示)、主管部门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认后提交州广播电视局。
(二)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含公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提交州广播电视局。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24:00。
单位组织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8:00。
资格复审(含申报人员完善报审、单位审核、组织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8:00。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申报评审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请认真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1式2份。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附件2),由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1式15份。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附件2)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单位须出具《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附件3)。1式1份。
(4)申报人员需对所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做出书面承诺(附件4)。1式1份。
(5)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5)。请用A3纸打印,1式1份。
(6)岗位设置核准表。1式1份。
(7)结构比例及岗位使用计划审批表(附件6)。1式1份。
(8)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历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获得学历的必须提供,且保证3个月以上的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之前获得学历的必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任通知等能够证明本人符合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申报条件的文件。1式1份。
(9)表彰荣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表彰文件、荣誉证书等。1式1份。
(10)继续教育及考核处分情况证明材料,如结业证书、培训合格证、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处分文件等。1式1份。
(11)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项目规划建设方案(须包含申报人姓名)、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正文页面)、著作(须提供封面、扉页、出版信息页、目录等)、专利证书、培训教材、技术手册、知识产权证、资质证书等。其中属于多人合作的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供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资质证书主要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电工证等,不包括职称证书。1式1份。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及“职称申报个人操作说明”,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信息,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
(2)用人单位是申报人员审核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经查实后,将通报批评并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的推荐申报事项。
(3)2024年以前已参加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鲁瑞超 15116971273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3.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4.承诺书模板
5.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6.结构比例及岗位使用计划审批表
7.送评材料一览表
楚雄州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