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06件(来电70件、来信36件),涉及14个州(市);其中,昆明市30件,大理州24件,曲靖市11件,玉溪市8件,昭通市7件,红河州6件,楚雄州、丽江市、西双版纳州各4件,保山市、文山州各2件,普洱、德宏州、迪庆州各1件,有关省直部门1件,怒江州和临沧市当日无举报投诉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和有关省直部门进行办理。
截至5月3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七批2628件(来电1724件、来信904件);其中,昆明市1038件,大理州301件,曲靖市297件,昭通市168件,玉溪市136件,红河州109件,楚雄州101件,保山市99件,文山州85件,丽江市77件,西双版纳州56件,迪庆州35件,临沧市34件,普洱市32件,怒江州26件,德宏州24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10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投诉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5月3日,第一批至第十八批举报投诉1508件,已办结864件,阶段性办结204件,未办结440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302件,基本属实114件,部分属实874件,不属实218件;责令整改913家,立案处罚335家,罚款金额1074.03万元,立案侦查3件,约谈250人,问责9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