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重点件)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4-03-29 22:09:01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 点击:[]

县市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阶段性完成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

禄丰市

X2YN202104240020

楚雄州䘵丰县勤丰镇相关企业问题如下:1、勤丰镇黄土坡村勤丰铁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无环保设施,排放大量烟尘和刺激性气味气体,污染周边村庄的灌溉水源,导致农作物减产;2、勤丰镇羊街村委会云南威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过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致使千亩水稻绝收,目前仍经常排放刺激性气体;3、羊街村委会䘵丰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䘵丰攀磷化工有限公司排放刺激性气体,磷石膏堆场建设不规范且无防渗设施,污染地下水。

经核实:1.禄丰明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破旧,粉尘排放情况突出。2.云南威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试运行至今,共发生过两次外排事故,已经进行经济赔偿,对尾气处理设施改进优化。3.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磷石膏堆场尚未堆渣区域可见防渗层。4.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不再产生磷石膏,无磷石膏渣库。

1.对四家企业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细整改措施和时限;2.企业完善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3.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防范环境风险。

2021年8月31日

1.2021年4月27日,对勤丰镇黄土坡村周边的灌溉水源进行排查和取样检测,监测结果对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6个点位的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要求。2.2021年4月26日,对4家企业下达《环境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4家企业对检查发现环境问题进行整改。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投入资金1.5万元已将所堆放石灰全部转入磷肥2号半成品库内堆放;投入资金3.5万元对10万吨尾吸监控装置、应急池调整进行修整。禄丰明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金50万元对粉状料配料斗下料口粉尘进行收集,对配料车间西面进行密封,对进出厂区道路进行清扫,加大洒水力度,对进场道路左边雨水沟渠进行清理,烧结机破碎工段、煤气布袋除尘器、熔炼炉出渣口无组织粉尘、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金100万元,对渣库边坡整治,加盖抑尘网,增加喷淋系统,增设加压泵及高压水枪完成地下水监测。云南威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投入资金109万元,对露天堆放废土及原料进行遮盖,新建大棚和建侧面围将除杂车间红渣进行规范堆存入料棚,对二期原料棚及铁渣库增加围挡。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

楚雄市

D2YN202104230054

楚雄州楚雄市苍岭镇腰站街小草村雅礼洁洗涤厂直排废水至周边水沟,下渗后污染地下水,夜间焚烧木柴造成大气污染,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经核查:1.经两次取样监测,该厂废水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直排废水至周边水沟的痕迹。2.对洗涤厂及周边3口地下水深井点位进行检查和取样监测,3口深井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3.对生物质锅炉烟气黑度进行了监测,烟气黑度小于1级,达到排放标准。但对村民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

1.约谈雅礼洁洗涤厂,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全面排查全市洗涤行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3.强化监测,每半年对洗涤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开展1次监测。4.加强对洗涤企业的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1年6月30日

1.约谈布草洗涤企业9家业主。2.经监测9家洗涤企业排放废水,对2家废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查处;对7家使用生物质燃料的洗涤企业锅炉烟气进行了烟气黑度监测,7家企业锅炉烟气林格曼黑度均≤1级。

州生态环境局

元谋县

X2YN202104230005

因楚雄州元谋县境内水电站下闸蓄水,江边乡、物茂乡境内金沙江水倒灌进入龙川江和蜻蛉河,大量人员在河边捕捞洄游的金沙江土著鱼类,不利于金沙江鱼类资源保护。

经核查: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最高水位洄水区至龙川江黄瓜园段面小那别村,蜻蛉河黄瓜园段面小雷宰村。经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未发现人员正在捕捞的行为。经走访,龙川江水域有个人零星偷捕行为。

1.严格落实十年禁渔各项工作措施,利用广播每天滚动播放禁渔音频,组织沿河群众召开会议;2.在重点路段、水域岸边增设禁渔警示标志标牌布标;3.加强县乡两级部门联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江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渔政协管员作用,对重点河段开展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4.加快推进投资100万元的元谋县(长江禁捕)区域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为打击非法捕捞提供科技保障。

2021年4月26日

组织人员加强对蜻蛉河、龙川江水域开展巡查检查,加大对乡镇村群众“十年禁渔”的宣传教育力度。

州农业农村局

大姚县

D2YN202104210058

楚雄州大姚县六苴镇烂泥田村的大姚铜矿电解铜厂随意堆放矿渣至大仓沟旁,污染水体和周围农田,造成农作物大幅减产;该厂作业过程中喷洒硫酸异味严重扰民。

经核查:酸浸渣堆场设置截排水设施、防洪沟、事故池,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的痕迹;农业方面的技术组现场调查初步分析认为该地作物单产量处于当地正常水平;随机走访群众普遍反馈异味不明显,迎风时有点味道。

1.对原有警示牌进行增设,对进入厂区路口进行值班设卡,强化对周边群众的警示提醒,防止群众不了解情况误入作业区;2.缩小工作作业面,对堆场进行了全面覆盖,确保污染物不外溢;3.按照《资源再利用方案》设立资源化再利用公示牌,倒排工期,克期推进,确保在时限内完成资源再利用,彻底消除隐患。

2023年12月31日

1.2021年5月底,企业采取了相关污染防护措施:一是对原有警示牌进行增设,防止群众不了解情况误入作业区;二是对堆存的酸浸渣进行了全面覆盖,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周围环境;三是在堆场靠近烂泥田村入口道路一侧设置了围挡,防止硫酸雾逸散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2.开展监测。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对六苴电解铜疑似污染区共计采取4个农产品样品于2022年2月9日寄送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检测结果合格;2022年7月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云南精恒农业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所涉及的12个土壤样品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不超标,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2022年10月对大春作物采集农产品样品3个(玉米2个,水稻1个)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合格。2022年4月16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对企业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背景值满足Ⅲ类(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2023年5月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委托云南环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地下水、地表水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地表水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地下水未受污染。

3.推进资源化利用。大姚县采取资源化再利用方式处置堆浸渣,截至2023年5月11日,已完成堆浸渣处置,累计处置堆浸渣122.44万方。2023年12月底完成堆场覆土复绿。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市

D2YN202104150063

楚雄市雄宝路彝韵阳光小区附近存在生猪养殖,臭味扰民现象。

经楚雄州组织核实:该举报件涉及的生猪养殖场位于楚雄市彝韵阳光小区北侧,2005年3月25日被楚雄市政府征收,土地属于已征国有土地。2015年8月,某业主在无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该地建设猪舍进行生猪养殖。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无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养殖粪便随意堆放、污水横流,臭味浓烈。举报问题属实。

1.拆除养殖场违法建筑。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畜禽粪污和垃圾,对场地进行了全面消杀处理。3.加强已征收国有土地的监管,防止滋生“散、乱、污”小作坊。

2021年4月30日

至2021年4月20日,该养殖场内生猪已出售,圈舍已拆除。畜禽粪污和垃圾已经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场地进行了消杀处理,污染源已全面消除。

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市

X2YN202104100012

举报人来信反映楚雄市医疗产业园区违规拆除废弃设备,泄露、遗弃大量有毒有害危废生产原料,严重污染厂区、地下及周边环境。

拆除时已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属于违规拆除;拆除残留物在拆除前进行了检测,并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清运,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堆存不规范,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除云楚彝药公司厂区和企业固废堆存场所外,未发现企业周边环境及地下受到环境污染。

1.开展庄甸医药产业园区环境安全排查,严格园区企业环境监管;2.依法依规制定处置方案,限期彻底消除原太阳药业有限公司的污染隐患。3.开展监测核实。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区下水管道排水进行检测,进行情况核实。期间,阻断下水管与外环境的联系,严格管控措施,严防下水沟管道水流入外环境。4.规范处置固废。由楚雄开发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堆放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5月15日前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规范进行安全处置。5.开展厂区环境整改。对原太阳药业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厂区内“厂中厂”环境“脏乱差”进行整治。6.限期拆除原太阳药业有限公司剩余的生产线,规范处置生产线遗留的危险废物,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021年9月30日

1.全面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清除污染风险。将太阳药业酒精库堆存的44吨330桶茄尼醇粗品转运到危险废物暂存间单独暂存,并对厂区排水管网内的烟浸膏进行清理,统一收集,规范处理。对厂区下水道部分存水段及周边环境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遗留的烟浸膏(茄尼醇粗品)进行危险废物鉴别,结论为一般固体废物。6月16日前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对暂存的44吨330桶固体废物(茄尼醇粗品)、排水管网内清理23.6吨进行处置。2.全面清理整治厂区环境卫生问题,恢复厂区环境。全面排查了原太阳药业厂区排水管网,对厂区下水道外排口、沉沙井外排口进行了封堵,严防残留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全面清理厂区下水道、应急水池、冷却塔内的遗留物质,安全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的12户“厂中厂”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后山酒精库场地进行清理,并架设安全围,对厂区进行封闭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对厂区方圆500米范围进行详细排查,群众反映在太阳药业撤出设备期间,未发现有异常情况。3.全面拆除生产线及其附属设备,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对还未拆除的第五条生产线罐体、管道内遗留的28.9吨甲醇,按照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规范进行转移处置。设备拆除公司编制《安全拆除方案》《应急预案》及《污染防治方案》。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全面加强监管,第五条生产线及其附属设备已经安全拆除完毕。

州生态环境局

楚雄市

D2YN202104090024

2020年9-11月,楚雄市医药园区云楚彝药有限公司在拆除旧设备时,将危险废物直排下水道,2021年1月的检测报告显示氯乙烯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4000多倍;该公司随意堆放固体废物约70吨,渗滤液已污染附近水沟和居民水井。

(1)昆明展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拆除前对原生产装置残留固体、液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测鉴定,罐体内残液已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下达的通知要求和《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技术规范交由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清运。因设备拥有方和场地方之间有矛盾冲突,拆除工作已经于2020年11月23日停止。

(2)“2021年1月的检测报告显示氯乙烯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4000多倍”核实情况。2021年1月云楚彝药有限公司委托原太阳药业厂区内下水沟内取样石油类、氯乙烯和丙酮有超标情况进行了检测。2021年4月12日,楚雄市已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检测。

(3)“该公司随意堆放固体废物约70吨”核实情况。经实地勘查,在太阳药业后山酒精库发现了堆存的固体废物。该固体废物主要为原太阳药业的茄尼醇粗品(含量8—12%)和中间产品,总重约52吨。2017年楚雄开发区经贸易局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时,发现堆存于太阳药业车间内的固体废物堆存不规范,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楚雄开发区经贸局在太阳药业后山酒精库建设一个具备固体废物贮存点,设置雨棚、挡板等设施,将太阳药业桶装固体废物转移到新建的贮存点进行堆存。

(4)“渗滤液已污染附近水沟和居民水井”核实情况。太阳药业后山酒精库固体废物贮存点部分盛装固体废物的铁桶已破损。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已组织对周围500米范围内排水沟和居民水井进行详细排查,未发现周边存在居民水井。但发现酒精库外有一个排水沉沙井,连通雨水排洪沟。

(5)其他问题。

1.依法依规制定处置方案,限期彻底消除原太阳药业有限公司的污染隐患。2.开展监测核实。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区下水管道排水进行检测,进行情况核实。期间,阻断下水管与外环境的联系,严格管控措施,严防下水沟管道水流入外环境。3.规范处置固废。由楚雄开发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堆放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5月15日前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规范进行安全处置。4.开展厂区环境整改。对原太阳药业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厂区内“厂中厂”环境“脏乱差”进行整治。5.限期拆除原太阳药业有限公司剩余的生产线,规范处置生产线遗留的危险废物,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021年9月30日

1.全面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清除污染风险。将太阳药业酒精库堆存的44吨330桶茄尼醇粗品转运到危险废物暂存间单独暂存,并对厂区排水管网内的烟浸膏进行清理,统一收集,规范处理。对厂区下水道部分存水段及周边环境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遗留的烟浸膏(茄尼醇粗品)进行危险废物鉴别,结论为一般固体废物。6月16日前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对暂存的44吨330桶固体废物(茄尼醇粗品)、排水管网内清理23.6吨进行处置。2.全面清理整治厂区环境卫生问题,恢复厂区环境。全面排查了原太阳药业厂区排水管网,对厂区下水道外排口、沉沙井外排口进行了封堵,严防残留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全面清理厂区下水道、应急水池、冷却塔内的遗留物质,安全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的12户“厂中厂”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后山酒精库场地进行清理,并架设安全围,对厂区进行封闭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对厂区方圆500米范围进行详细排查,群众反映在太阳药业撤出设备期间,未发现有异常情况。3.全面拆除生产线及其附属设备,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对还未拆除的第五条生产线罐体、管道内遗留的28.9吨甲醇,按照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规范进行转移处置。设备拆除公司编制《安全拆除方案》《应急预案》及《污染防治方案》。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全面加强监管,第五条生产线及其附属设备已经安全拆除完毕。

州生态环境局

禄丰市

D2YN202104070056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和平镇杨柳湾村直线距离1500米处的大德山村上有几个采石场,开采扬尘较大,污染农作物;雨水流经采石场汇入杨柳河村小河中致河水变浑,并使与小河水连通的井水变浑无法饮用,该水井是杨柳湾村200余住户的饮用水源,采石场造成的环境污染已严重影响周边农户生产生活。举报人还反映杨柳湾村无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目前村内垃圾随处堆放,遇到检查时村小组会将垃圾清运至隐蔽地点。

一是举报人反映的区域有4个采石场,与杨柳湾村直线距离2.5~3.5公里左右,其中2家已停产;和平镇大松棵采石场已停止开采,厂区存放有部分物料;和平镇大德白云石厂一分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现场走访调查11户农户和1家企业,均未反映该区域农作物近年来在长势和产量方面受明显影响。

二是举报人描述的河道,实为杨柳湾村田间农灌渠道,渠宽约2米,渠道旁有一口水井,距离杨柳湾村约50米,井深约4米,井水主要是周边的农田和渠道渗水,近期为枯水期,当地供水不足,有部分村民到该水井取水使用。经实地核实,4家采石场均在该渠道径流区,雨季出场道路周边的雨水顺沟渠汇入大德河道,生产区的雨水大部分流入采石厂厂区内的坑塘,未直接流入大德河道。渠道水、井水浑浊是因目前和平镇人民政府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水井旁的渠道实施三面光改造,造成扰动,导致井水变浑浊。

三是杨柳湾村无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存在随意倾倒的现象。

1.督促采石企业严格落实“三防”设施,强化洒水降尘及物料覆盖,有效降尘、抑尘;2.禄丰市政府临时运水至杨柳湾村,暂时解决枯水期供水不足问题,并架设到户的供水管道,彻底解决群众饮水困难的问题;3.自行关停的两家采石场及时拆除生产设施和设备,同步开展以自然修复为主的恢复治理工作;4.及时清运杨柳湾村原垃圾堆放点的生活垃圾,配备移动式垃圾箱对村内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及转运。

2021年12月30日

1.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对和平镇大德白云石厂一分厂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10日,该公司已缴清罚款,拆除生产设备。

2.自行关停的4家采石场及时拆除生产设施和设备,并完成以植绿复绿为主的恢复治理工作。

3.及时清运杨柳湾村原垃圾堆放点的生活垃圾,配备移动式垃圾箱对村内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及转运。及时清理杨柳湾村垃圾堆放点堆存的2吨生活垃圾。投入2万元,新购置4个移动式垃圾箱,村垃圾清运纳入集镇环卫管理,由垃圾清运车清运至集镇垃圾填埋场,并长期坚持。配备1名村庄保洁员,督促村民做好生活垃圾定点倾倒工作,组织协调定期清运垃圾。投资16.5万元,完成进村道路3.5米宽硬化及桥涵修复工程。开展乡村清洁行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由村民按照“门前三包”分段包干打扫村间环境卫生,做到清扫工作常态化。

4.投资32万元建设杨柳湾村自来水管网入户工程,2021年5月16日已完工,目前已正常进行供水,彻底解决108户426人的饮水问题。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元谋县

D2YN202105010050

元谋县融晟水产有限公司(位于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那化村)将牛蛙养殖废水直排村内小河,导致水体腥臭。

经楚雄州组织核实:场区养殖废水部分进入沉淀池、氧化塘处理后直排蜻蛉河,部分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蜻蛉河,外排水有明显腥味。1.公司未办理取水许可、水产养殖许可等相关手续。2.公司配套的环保设施存在未验先投的问题。3.氧化塘未种植水生植物,未按规范建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止向蜻蛉河排放养殖废水;由县自然资源局对企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基本农田使用功能;由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水产养殖经营许可证行为进行责令整改并下达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由县水务局对其私自采取引流蜻蛉河水和抽取地下水进行牛蛙养殖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停止经营活动,禁止投放新增蛙苗,对现有商品蛙和蛙苗,限期于2021年10月31日前处理完毕;严禁将幼蛙排放蜻岭河,对下游河段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威胁;对养殖区水体和周边环境进行全方位消杀,防止散发恶臭气味及蚊蝇滋生,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2021年12月31日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企业停止向蜻蛉河排放养殖废水,养殖场外排养殖废水已经停止,排水口已经封堵。;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企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基本农田使用功能;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水产养殖经营许可证行为进行责令整改并下达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元谋县水务局对其私自引流蜻蛉河水和抽取地下水进行牛蛙养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停止经营活动,禁止投放新增蛙苗,对现有商品蛙和蛙苗,限期于2021年10月31日前处理完毕;严禁将幼蛙排入蜻岭河,避免对下游河段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威胁;对养殖区水体和周边环境进行全方位消杀,防止散发恶臭气味及蚊蝇滋生,造成次生环境污染。

3.元谋县融晟水产有限公司按照整改要求关闭牛蛙养殖项目,所有牛蛙已全部清理完毕,蛙池已全部腾空,养殖设施、抽水设施和土地内管网已全部拆除完毕,土地恢复原状已完成。

州农业农村局

武定县

X2YN202104300023

举报人反映楚雄州武定县某单位职工问题。

经核实:不属实。

1.按照干管权限由武定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核查,开展谈话函询。2.武定县纪委县监委对被举报人进行组织提醒谈话。

2021年5月4日

2021年5月1日,武定县纪委县监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处置,对所函询的问题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但在办理过程中,发现该职工于2014年之前存在接受辖区企业在火把节、杀年猪等节庆邀请聚餐的情况,武定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对该问题线索作函询了结。

州生态环境局

禄丰市

D2YN202105030023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宋家坡村花脚山村小组航宇工贸公司夜间排放刺鼻废气,扬尘污染严重。

经楚雄州组织核实:1.禄丰航宇工贸有限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2021年1月至5月10日的在线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标,4月份自行监测锅炉、尾气净化设施外排废气达标;2.公司厂区内未见明显扬尘,但炼胶车间及脱硫车间异味较为明显;3.该区域还有4户企业均停产。

1.2021年5月7日邀请有关专家企业到现场全面排查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督导帮扶企业落实有机废气处理及无组织排放、异味等专业化治理措施;2.企业委托第三方环保机构制定整改方案,2021年5月15日完成废轮胎破碎、研磨及转运皮带的密闭,炼胶机及脱硫反应釜下料口密闭帘子更换完毕,有机废气处理设备预计5月18日到货安装,堆料大棚已完成基坑开挖,全部整改工作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3.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021年8月31日

企业投入资金138万元,将现有炼胶机集气罩项部收集方式改为三面半封闭,只留1面作业面;每月定期更换过风筛板,活性炭进行更换,并建立更换台账;将燃煤导热炉改为电锅炉;对厂区废轮胎切块区和切块进行全遮羞;在废除轮胎切块区和切块堆料区增设了一台雾炮机;对冷凝水处理区增加1面墙体,减少空气对流;将靠土外队一侧车间9个窗户用透明隔板进行了全封闭处理;建成1200m2物料大棚,并投入使用。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禄丰市

X2YN202105060009

禄丰航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禄丰镇金山镇宋家坡村委会花脚村小组)回收加工废旧汽车轮胎,偷排刺激性气味气体。

经楚雄州组织核实:1.禄丰航宇工贸有限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2021年1月至5月12日的在线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标,4月份自行监测锅炉、尾气净化设施外排废气达标;2.公司炼胶车间及脱硫车间异味较为明显;3.该区域还有4户企业均停产。

1.2021年5月7日邀请有关专家企业到现场全面排查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督导帮扶企业落实有机废气处理及无组织排放、异味等专业化治理措施;2.企业委托第三方环保机构制定整改方案,5月15日完成废轮胎破碎、研磨及转运皮带的密闭,炼胶机及脱硫反应釜下料口密闭帘子更换完毕,有机废气处理设备预计5月18日到货安装,堆料大棚已完成基坑开挖,全部整改工作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3.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021年8月31日

1.委托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公司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2.将现有炼胶机集气罩项部收集方式改为三面半封闭,只留1面作业面,每月定期更换过风筛板,活性炭进行更换,并建立更换台账。3.已将燃煤导热炉改为电锅炉,对厂区废轮胎切块区和切块进行全遮羞,在废除轮胎切块区和切块堆料区增设了一台雾炮机。4.对冷凝水处理区增加1面墙体,减少空气对流,将靠土外队一侧车间9个窗户用透明隔板进行了全封闭处理。5.已建成1200m2物料大棚,并投入使用,整改总投资138万元。6.委托云南云水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整改后的环境进行了检测,现企业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整改和自主验收。

州生态环境局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