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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全力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发布日期:2023-09-04 10:21:09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黄金春 张映红 马贵成 点击:[]

今年以来,永仁县积极实施就业扶贫政策,多举措抓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使用,推动就业和创业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县财政局推动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做好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监管和检查工作,平衡把握公益性岗位规模和待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就业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岗位规模和安置对象范围。

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符合条件安置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上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每月800元计发,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调整,严格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各乡(镇)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置期满后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可继续按程序进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强化公益性岗位监管。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科学制订岗位开发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主体,及时指导7个乡(镇)63个村(社区)管理职责,督促村(社区)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并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指导村“两委”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安置好“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发展产业困难的脱贫劳动力。

一季度,全县选聘上岗公益性岗位1281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481人,乡村公益性岗位800人,共发放补贴资金313.68万元,及时解决了全县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困难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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