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 |
全面贯彻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对照我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医疗保障通用术语及结算政策规范等规定,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按照省级部署,落实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做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巩固提升国家“两病”门诊示范创建成果,加强慢性病管理服务能力,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将慢性病管理有效纳入家庭医生年度考核范围。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统一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修订楚雄州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服务生育实施工程。继续支持“楚雄惠民保”商业补充型医疗保险发展。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专题宣传活动,扩大医保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知晓率。 |
2 |
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推进“清廉医保”建设 |
聚焦基金制度规范、行政监管规范、日常检查及飞行检查流程规范等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基金监管安全规范行动。通过费用审核、内部稽核、数据分析等工作,对“跑、冒、滴、漏”的医保基金予以坚决遏制。持续提高飞检查案破题能力,年内开展州级飞行检查不少于12期次。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持续做好“一案多查、联合惩处”工作,发挥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实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医保智能审核规则,形成全州统一的审核标准,规范审核自由裁量幅度。聚焦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聚力篡改病历档案、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违规兑付医保卡现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全覆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助推“清廉医保”建设取得实效。 |
3 |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
聚焦州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的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目标,全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我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打造“滇中药谷”。协助州内医疗机构和生物医药生产企业申报经国家、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民族药和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目录、挂网销售等相关工作。争取年内实现中药配方颗粒省内集采。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结算。研究医保支持促进中彝医药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中彝医传承创新发展。 |
4 |
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
制度性持续挤压药耗虚高价格水分,推进“技耗分离”,全面参与国家、省组织的药品和耗材集采,做好药品集采协议期满后接续,开展医疗机构集采监测,推动集采药耗在医疗机构落地,2023年集采药品使用达450个以上,全覆盖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完善种植牙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开展种植牙耗材集采,切实解决口腔种植耗材价格虚高、收费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
5 |
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 |
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和省“十九条”紧急措施,落实我州十八条新规。执行好新冠感染患者住院及门诊治疗费用保障、用药范围临时调整等政策,落实核酸检测耗材集采成果;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加强疫情期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物资和药品配送监管,保障乡村两级药品供应;加快费用结算清算,减轻救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确保患者救治费用应传尽传,防止医疗机构向参保人转嫁费用;做好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更好的保障患者求医问药。 |
6 |
开展“找题破题解难题”活动,提升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
继续优化“综合柜员制”管理,全面梳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规范工作规程,打造高效经办服务体系。落细落实《楚雄州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医保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开展“找题破题解难题”活动,通过实地调研、接访下访、民情恳谈、设置投诉信箱、7×24小时热线、窗口评价、征求意见等方式找题,破难题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