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完善2023年供用水方案和度汛方案,积极争取上级防汛抗旱资金支持 |
努力争取防汛抗旱资金1000万元以上,最大限度支持、解决基层抗旱保供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2 |
主动争取加快推进河道治理项目和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 |
争取到2023年中小河流河道治理项目资金7380万元,努力完成2023年30km治理任务;争取到山洪沟治理项目资金450万元;加强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尽快完成项目建设,提升防洪能力,发挥项目效益和作用。 |
3 |
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
面对楚雄州水利行业项目储备不多、大项目支撑不够、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的实际,推动楚雄州小石门水库、楚雄中石坝水库扩建、双柏大河边水库、武定志黑水库、禄丰罗申河水库、元谋定远河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前期。 |
4 |
加快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工程建设 |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加快解决农村水源不稳定人口饮水保障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完成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规划。2023年计划新开工134件工程项目,完成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工程建设7.5亿元以上投资任务,年内实现巩固提升城乡35.01万人口饮水保障水平的目标。 |
5 |
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
2023年,争取中央省安排补助资金1218万元,用于428件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巩固提升46.99万农村人口饮水保障水平。 |
6 |
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村生产条件 |
2023年实施牟定县新桥镇兴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5.28km2,其中建设坡改梯 137.91hm2;经果林 32.88hm2,并配套蓄水池、机耕路、道路排水沟等工程。 |
7 |
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 |
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 |
8 |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
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云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河湖,共创滇中翡翠”总体目标,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河湖为重点,系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并将美丽河湖建设纳入河湖长年度履职考核。2023年计划建设州级美丽河湖72件。根据《云南省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以实现河湖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城市、乡镇、重点农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周边的河流、水库、水利风景区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绿美河湖建设。2023年计划建设绿美河湖33件。推动《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总河长令第9号)落地见效,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以强化河流管理保护为目标,切实加强河流生态系统保护,维持河流生态系统正常功能,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河流、绿美河流、幸福河流的期盼。 |
9 |
对基层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培训 |
对各县市及在建重点水源工程开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和州水务局编印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料汇编》《楚雄州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手册》等的宣贯培训,让宣贯培训下沉基层一线并指导帮助水利战线基层干部职工有效提升工程建设管理能力。 |
10 |
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
根据《云南省2023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完成武定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省厅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