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加强对县市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 |
坚持院领导联系县市基层检察院制度,每名院领导每年帮助联系基层院解决实际困难不少于2个。对县市基层检察院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每季度对基层检察院督导指导不少于1次。 |
2 |
加大基层调研工作力度 |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院领导和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4次(时长按上级相关要求完成),其中到基层院进行现场办公每半年不少于1次。 |
3 |
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特色亮点工作的打造指导 |
协调州院相关专业团队和业务骨干参与基层院亮点工作调研、数智检察应用场景建设策划、推进等工作,助力各基层院品牌打造培塑。 |
4 |
切实为基层减负 |
严控文件会议数量,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的种类。 |
5 |
提升基层检察干警业务素能 |
州院各业务部室每年组织开展全州检察条线业务培训、实战训练不少于1次,不断提高基层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 |
6 |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
按照最高检印发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1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7 |
深化“楚雄名片”检察保护 |
紧紧围绕六张“楚雄名片”背后的产业链、生态圈,加强恐龙化石公园、元谋人遗址、绿孔雀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在彝绣、彝医药、现代高原农业种业等产业的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为“楚雄名片”商业变现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
8 |
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
紧紧围绕最高检印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11项工作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在就业、医疗、出行、养老、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需求,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司法关爱,加大对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大对涉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努力让一件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准确解决。 |
9 |
加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 |
充分发挥楚雄州预未办职能作用,持续深化“三机制一保障”楚雄预未工作法实施,积极参与“利剑护蕾”行动,加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宣传力度,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教工作。 |
10 |
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
以“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开展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文明和谐、化解矛盾纠纷、排除风险隐患等工作,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
11 |
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 |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持续推进信访矛盾源头三年攻坚行动,检察信访案件办理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首次申诉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监督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实行由院领导包案办理。 |
12 |
持续优化律师服务 |
1.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落实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亲属会见被监管人员制度; 2.为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服务,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案件实现“一次也不用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