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
一是指导县市安委办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2024年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是指导县市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
2 |
为基层补充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 |
在2023-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向上争取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支持,将物资调配到相关县市,为县市处置森林火灾提供物资保障。 |
3 |
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防灾能力建设,提升应对各种传统和非传统、自然和非自然安全风险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
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为州级、县市级、乡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一批综合保障类、抗洪抢险类、水域救援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装备。 |
4 |
开展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 |
加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州、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巡查重点工贸企业不少于100户,推动隐患整改动态清零。 |
5 |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
聘请专家帮助20户以上非煤矿山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指导做好整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
6 |
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提升本质安全,确保项目“优生”,实现安全发展。 |
指导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利用项目、配套支线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高效开展安全审查审批,推动服务该项目加快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更好服务禄丰工业园区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
7 |
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
积极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处置和灾情收集上报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州补助标准获得救灾资金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