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2024年争取实施5件小流域治理工程(禄丰市一平浪镇中兴井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姚安县普登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永仁县桃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和元谋县冷水箐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计划投资中央资金40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9512.33公顷,其中,封禁治理7311.7公顷,保土耕地1982.79公顷,水土保持林148.68公顷,坡改梯55.96公顷和经果林10公顷,并配套蓄水池、灌溉管道、机耕路、排水沟及污水管网等工程。 |
2 |
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投资5621万元实施10县市4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其中楚雄市5座,禄丰市4座,双柏县5座,牟定县2座,南华县2座,姚安县3座,大姚县5座,永仁县4座,元谋县2座,武定县11座。 |
3 |
推进绿美河湖建设 |
根据《云南省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实现河湖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城市、乡镇、重点农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周边的河流、水库、水利风景区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绿美河湖建设。2024年计划建设绿美河湖33件。 |
4 |
为基层应对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尽最大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争取水利救灾资金1000万元以上,每个县市安排水利救灾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最大限度支持、解决基层抗旱保供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5 |
确保受滇中引水工程施工影响水源村组群众人畜饮水安全。 |
争取实施受滇中引水工程施工影响水源村组人畜饮水替代供水工程,解决群众饮水困难。 |
6 |
实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 |
2024年,争取中央省安排补助资金1580万元,用于300件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巩固提升41万农村人口饮水保障水平。 |
7 |
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 |
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州、县市两级与开发区赋权事项落实,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完善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