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帮扶 |
1.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加大对问题整改的指导帮扶。 2.按照省州整改方案要求,坚持月调度分析,掌握整改进展,统筹推进整改;采取预警、督查、督办等形式,加快问题整改。 |
2 |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防治指导帮扶 |
1.指导10县(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提升及时有效发现和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能力,切实管住、管严、管好危险废物。 2.对尾矿库污染防治及污染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支撑,对10个县(市)尾矿库开展现场抽查及技术指导。3.对涉环境重点信访事件逐一进行走访摸排,现场指导,找出问题症结,提升信访案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 |
3 |
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业务指导 |
1.对10县(市)开展2024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技术帮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强化污染天气研判分析,提出空气质量改善具体化建议。 2.加大水生态环境治理,指导督促10县市加快推进辖区内水污染防治项目整治力度,争取专项资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指导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联合评审,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 |
4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六个一”服务 |
1.对建设项目环评提供“六个在一线”服务:即精准跟踪调度在一线、主动靠前服务在一线、专人专班服务在一线、排污许可指导在一线、法规政策宣讲在一线、廉洁纪律承诺在一线。一个重点园区一次现场办公会、一个重点项目一名负责人、一个重点行业一个专班保障、一个县市一张项目清单、优化一套环评措施。 2.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园区现场咨询,重点建设项目或重点行业实施“专班服务”保障,建立重大项目“三本台账”每月调度,落实一线工作法每周开展环评咨询服务。3.到十县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帮扶指导,对重点项目开展环评要素保障帮扶服务。 |
5 |
对项目申报入库、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提供指导帮扶 |
1.对10县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开展帮扶,包括实施方案编制、系统操作等,及时解决项目申报与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指导帮扶10县(市)开展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的方式开展项目监督抽查。 3.对10县市分局开展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帮扶。 |
6 |
对排污许可管理项目技术服务 |
1.对排污许可开展帮扶,并对纳入重点管理的进行现场核查; 2.对排污许可证填报质量抽查及现场核实,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开展帮扶服务及抽查; 3.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法律法规宣传及排污许可工作培训。 |
7 |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
1.对涉及核安全与辐射企业现场指导、技术帮扶企业在运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指导辐射防护屏蔽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或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 2.按需求提供行政相对人在环评审批、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性废物源管理收贮等环境管理方面的政策咨询。 |
8 |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
1.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2.做好示范引领,加大对各县市申报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指导及帮扶力度。 |
9 |
对全州10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进行指导帮扶 |
1.对县级监测站建设相对薄弱,实验室基础能力弱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 2.加大对基层环境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推动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监测能力提升。 |
10 |
环境保护宣传、普法及志愿服务 |
1.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全面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好楚雄环保故事,传递“绿美楚雄”好声音。 2.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宪法周等重要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生产方式。 3.组建楚雄州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支队,策划、包装志愿服务项目入省级项目库,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