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地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据《云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首次专项统计督察于9月16日启动,专项统计督察组正式进驻楚雄州开展工作。
开展专项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有力举措,是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行动。
此次专项统计督察将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国家首轮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实现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878—3116297;举报信箱:云南省楚雄州A331号邮政信箱;举报电子邮箱:yntjzf@yn.stats.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9月16日—26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