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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5月21日,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楚雄州移交的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
截至当日,移交楚雄州的第二批信访举报件1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1件,其中:楚雄市1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楚雄州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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