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正文
截至2024年5月29日,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楚雄州移交的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
截至当日,移交楚雄州的第十批信访举报件3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件,其中:楚雄市1件,已办结0件;姚安县1件,已办结1件;武定县1件,已办结1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楚雄州第十批)
上一篇: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楚雄州转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
下一篇: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楚雄州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