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正文
截至2024年6月5日,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楚雄州移交的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
截至当日,移交楚雄州的第十七批信访举报件4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0件,其中大姚县1件,已办结0件;元谋县2件,已办结0件;禄丰市1件,已办结0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楚雄州第十七批)
上一篇: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楚雄州转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件
下一篇: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楚雄州转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