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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866 公开目录: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9日 文  号:
标 题:
前三季度楚雄州物价涨幅回落后续仍需关注
成文日期:

前三季度楚雄州物价涨幅回落后续仍需关注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在“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发展目标的挑战下,全州上下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落实州委、州政府稳增长的一系列举措,持续推进各项建设,在过去两年CPI高位运行的基础上,今年市场物价呈现出逐季回落的态势。1—9月,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6%,涨幅比上年同期缩小1.7个百分点。

一、前三季度楚雄州市场价格走势的基本特点

(一)物价总水平呈逐月回落态势。分月看,1—9月CPI各月同比分别上涨2.6%、2.2%、2.5%、2.1%、1.8%、2.5%、2.1%、2.4%、2.5%。1月受春节因素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6%,同比上涨2.6%。此后连续7个月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呈平稳回落态势,进入8月、9月受鲜菜价格大幅上涨及粮食价格稳步上扬影响,CPI环比价格出现反弹,分别比上月上涨0.3%和0.1%。9月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

(二)CPI八大类“六升二降”。1—9月,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为“六升二降”的格局。上升的类别是:食品类价格上涨5.0%,居住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分别上涨3.8%,烟酒类价格上涨0.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5%,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2%。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1.5%和0.4%。

(三)农村价格涨幅持续高于城市。分城乡看,1—9月城市CPI同比上涨2.5%,农村上涨2.6%。农村CPI涨幅高于城市0.1个百分点。自2006年以来楚雄州农村CPI涨幅一直高于城市,农村居民一方面人均收入比城镇居民低,另一方面农村价格涨幅又连年高于城市,使得农村居民承受了过多的生活和物价上涨压力。

4、楚雄州CPI涨幅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1—9月,全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2.8%、3.0%,同期楚雄州涨幅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0.2个和0.4个百分点。在全省十六个州(市)中处于低位水平。

二、影响当前物价上涨的因素

(一)货币信贷供应继续加大。近几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实施的“保增长”经济刺激政策,使经济保持了持续平稳增长的态势,同时也积累了推动物价上涨的货币条件。根据央行数据显示,9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为94.37万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比上年末高1.2个百分点。受市场流动性过剩影响,充裕的资金形成了强大的购买力,拉动了物价总水平上扬。

(二)流通成本增大。现阶段,商品成本构成发生了结构性变革。在商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流通成本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商品的生产成本,在最终商品销售中占很大比重,特别是在鲜活农产品成本中体现最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的远距离运输消耗的成品油及过路费;二是城市房租的不断上涨,经营出现的相关费用及损耗,增加了农产品的存储和销售费用;三是相关从业人员的人工成本和生活成本也在不断上涨。农产品生产受供需影响会呈现出短期波动,而流通环节的批发商和经销商的成本始终是只升不降,这也是造成“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主要原因。1—9月全州鲜菜价格平均上涨14.7%,影响CPI上涨0.46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17.7%,成为拉动1—9月CPI和食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三)生产要素价格提高。一是表现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受能源等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的影响,近年来,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总体呈上涨态势,带来农资成本短期难以下降。1—9月,全州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在承接上年上涨11.6%的基础上继续上涨6.8%;二是用工成本大幅上涨。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快,能源基础性原材料、土地和劳动力资源聚集,劳动力需求不断扩大,用工成本不断攀升。

三、实现全年预定目标,后续仍需关注

总体来看,目前的经济形势和价格形势为实现全州全年预定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重视。胡锦涛主席9月9日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二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强调,在透过扩大国内需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来保持中国经济平稳发展同时,稳定物价总水平;二是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农产品供应充足、秋粮增产,猪肉供大于求;三是云南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双双转正为负。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公布数据显示:1—8月份云南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1.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0.1%。由此可见,短期内,原材料、工业品等生产资料价格不会对消费品价格产生向上的传导压力。

尽管存在以上诸多有利因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市场物价回落的仅仅是价格涨幅而不是价格水平。1—9月份,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除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两类价格下降外,其他六类商品价格均呈现上涨,特别是部分食品价格涨幅仍然较大。后期市场价格走势仍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关注:一是随着全州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楚雄市实行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大幅度提高,部分县市液化气价格接连上调,这将会使物价下行速度放缓;二是政府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而实施的加大投资,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等诸多举措,将会对对四季度物价产生一定的上拉作用;三是随着秋冬季节来临,天气渐冷,农产品生产供应相对减少,食品价格面临较大上涨压力。

四、稳定市场物价的对策和建议

(一)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紧密配合,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降低流通环节费用,严厉查处经营者通过垄断协议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要继续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零售商供应商交易收费等流通领域收费行为。

(二)建立稳价安民长效机制。政府要建立有效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把“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保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价格稳定;全面加强诚信建设,大力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研究设立物价补贴基金,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证物价上涨不会影响到低收入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建立有效监测预警制度,加强价格监测。价格监测是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和预测,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在当前经济运行受到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影响下,做好价格监测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价格监测是双向动态监测过程,既包括价格上升的监测,也包括价格下行的监测,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的快速下行,不但会影响到农户的经济利益,将会导致生产者积极性下降,减少产品产量,供应减少,成为下一轮物价上涨的导火线。因此要注意有效的价格监测,依托各级政府监测部门和城乡监测点,在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的同时,更要建立灵敏的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制度,避免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