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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5120025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2日 | 文 号:楚政通〔2022〕16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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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1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
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目 录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楚雄谱写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
《楚雄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提出楚雄州要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党中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主要阐明全州“十四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推动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现代化发展的总体部署,是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各类专项规划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战略部署,抢抓发展机遇,优化城镇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改善民生和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扎实开展《楚雄州“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规划编制体系更加健全
健全“城镇体系-城市-镇-乡-村”五级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完善楚雄州城镇体系规划、楚中城镇群规划等编制;推进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州政府审批实施禄丰、元谋、双柏、大姚、永仁、牟定、南华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在54个建制镇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基础上,完成13个省级特色小镇总规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29个州级重点示范乡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编制;38个乡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楚雄市、永仁县开展了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有序推进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系统等各类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9个城乡规划相关技术导则;完成楚雄、禄丰省级“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制定和成果数据入库工作。创新规划管理机制,修订《楚雄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创新成立公众委员会并建立运行机制,建成楚雄州城乡规划展示馆,在全省州(市)级首家制定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
表1 楚雄州“十三五”时期相关规划编制情况统计表
县(市)
|
绿地系统规划
|
给排水专项规划
|
防灾减灾规划
|
楚雄市
|
已编已批
|
未编制
|
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待修改完
善后报人民政府公示后审批
|
双柏县
|
已编已批
|
已编制
|
省住建厅未列入计划
|
牟定县
|
已编已批
|
已编制
|
省住建厅未列入计划
|
南华县
|
已编已批
|
未编制
|
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待修改完
善后报人民政府公示后审批
|
姚安县
|
已编已批
|
未编制
|
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待修改完善
后报人民政府公示后审批
|
大姚县
|
已编已批
|
已编制
|
专家技术审查未通过,待
重新上会进行评审
|
永仁县
|
已编已批
|
已编制
|
|
元谋县
|
已编已批
|
编制中
|
|
武定县
|
已编已批
|
未编制
|
|
禄丰市
|
已编已批
|
未编制
|
|
楚雄州
|
不要求编制
|
|
|
二、城镇发展格局不断优化
高位谋划开展楚雄州城镇发展战略研究及楚雄“1+5”半小时经济圈研究,加快构筑“一核(楚雄市中心城市核心地位)三群(楚中、楚东、楚北三个城镇群)”的州域城镇体系,加快融入滇中城市群步伐。楚雄州城镇建成区面积由2015年底的166.33平方公里增加到2020年底的184.74平方公里,年平均增加3.68平方公里。楚雄州常住城镇人口从2015年底的99.85万人增加到2020年底的108.33万人,累计增加8.4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底的39.11%提高到2020年底的44.82%,累计提高5.71个百分点。以楚雄市和禄丰市为核心、8个县城为重点、103个乡镇为支撑的城镇发展体系初步形成。示范试点建设取得成效,楚雄市列入国家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省海绵城市试点和全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试点,大姚县列入全省城市规划示范试点,楚雄市、大姚县等列入全省城市设计试点。
三、城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原则,以城镇道路交通、停车场、污水管网改造、绿化美化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重大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截止2020年底,城市供水管网达1817.13公里,建成区供水管网密度达14.8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为98.12%;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93.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81.48%;全州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7.43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4.82%,人均道路面积19.76平方米。全州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3754.28公顷,公园绿地面积1074.12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3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为38.71%、34.77%。全州累计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54.16公里,海绵城市开工建设35.3平方公里。
表2 楚雄州“十三五”末期城镇基础设施指标统计表
县(市)
|
供水普及率(%)
|
污水处理率(%)
|
城市公厕密度(座/平方公里)
|
燃气普及率(%)
|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
建成区
绿地率
(%)
|
城市(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
楚雄市
|
98.25
|
96.87
|
3.5
|
89.01
|
100
|
6.04
|
35.04
|
14.42
|
双柏县
|
100
|
100
|
9.9
|
82.38
|
100
|
9.60
|
40.26
|
12.88
|
牟定县
|
100
|
96.00
|
7.6
|
77.91
|
100
|
7.13
|
33.82
|
12.06
|
南华县
|
100
|
95.20
|
6.1
|
74.34
|
100
|
8.39
|
34.52
|
10.52
|
姚安县
|
100
|
91.60
|
7.3
|
60.33
|
100
|
8.54
|
34.16
|
9.42
|
大姚县
|
99.21
|
97.62
|
5.3
|
94.64
|
100
|
7.61
|
35.24
|
12.55
|
永仁县
|
100
|
90.41
|
7.9
|
55.56
|
100
|
13.89
|
34.23
|
11.78
|
元谋县
|
90.39
|
90.80
|
4.4
|
50.30
|
100
|
8.03
|
33.16
|
10.20
|
武定县
|
96.84
|
93.55
|
7.7
|
85.97
|
100
|
8.93
|
33.11
|
9.51
|
禄丰市
|
97.76
|
100
|
5.3
|
87.97
|
100
|
8.32
|
34.19
|
13.85
|
楚雄州
|
98.12
|
96.49
|
5.0
|
81.48
|
100
|
7.43
|
34.77
|
12.73
|
四、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城市创建成效显著,全州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先进平安县市、森林城市和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动社区“15分钟生活圈”建设。围绕建设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滇中翡翠目标,实施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村庄“七改三清”五年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好家园。截止2020年底,全州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91座,建设污水管网676.01公里,69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达74.19%;全州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77个、垃圾中转站39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10848个自然村建立保洁员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100%;10848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100%。楚雄州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3平方米/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67平方米/人),和滇中城市群的昆明、曲靖及玉溪持平。
表3 楚雄州“十三五”时期城市创建情况统计表
县(市)
|
文明城市(县城)
|
园林城市(县城)
|
卫生城市
(县城)
|
先进平安市
(县城)
|
森林城市(县城)
|
新型智慧城市(县城)
|
楚雄市
|
国家级
|
省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
双柏县
|
省级
|
省级
|
国家级
|
连续2年省级
|
—
|
—
|
牟定县
|
—
|
省级
|
省级
|
省级
|
—
|
—
|
南华县
|
—
|
省级
|
省级
|
省级
|
—
|
—
|
姚安县
|
—
|
省级
|
省级
|
省级
|
—
|
—
|
大姚县
|
省级
|
国家级
|
国家级
|
连续3年省级
|
—
|
—
|
永仁县
|
省级
|
省级
|
国家级
|
省级
|
—
|
—
|
元谋县
|
—
|
省级
|
省级
|
省级
|
—
|
—
|
武定县
|
—
|
省级
|
省级
|
省级
|
—
|
—
|
禄丰市
|
省级
|
省级
|
省级
|
—
|
—
|
—
|
开展“中国彝乡”特色打造课题研究,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楚雄州城乡建筑色彩及材质控制管理技术导则》和《楚雄州城镇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导则》,实施楚雄州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小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完成G56杭瑞高速公路楚雄州境内沿线村庄特色风貌总体规划、10个州级特色示范村庄和30个县级特色村庄规划、10个特色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及沿线景观特色风貌规划,完成沿线8个乡镇、123个自然村、9757户民居特色风貌打造工程。开展“中国彝乡·建筑记忆”(历史文化街区和保护建筑)普查工作;开展中国彝乡(云南·楚雄)民居设计大赛,优秀成果编印成册并在全州推广实施。成功申报第五批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累计达23个。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建设特色示范小镇和特色示范村寨工作取得突破,完成光禄古镇和岔河2个示范点建设,提炼并运用特色鲜明的彝族建筑元素,编印建设图集。
六、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成效显著
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城乡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水平明显提升。采取“摸清底数、推动盲目改造向科学改造转变,破解瓶颈、推动单一筹资向多元融资转变,创新方式、推动实物安置向货币化安置转变,政策激励、推动拿钱走人向拿钱购房转变,建设房源超市、推动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转变”的有效措施,探索并实践了城镇棚户区改造“楚雄模式”,经验做法得到住建部充分肯定。“十三五”期间,我州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共计11.2127亿元,抢抓机遇向政策性银行争取贷款额度174亿元,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4.3332亿元,申报棚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1.1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93.25亿元,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59889套(户),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32.2%左右;累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2522套,分配入住率达99%。精准识别“四类重点”对象,“十三五”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07万户。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优化住房供需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突出住房居住功能,制定《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每年实施房地产企业重点培育工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因城施策、分类调控”。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截止2020年底,全州有具备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243家,房地产估价机构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83家,“十三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总投资724.62亿元,新开工建设商品房1546.4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100%;共创建县市级平安小区385个。
表4 楚雄州“十三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指标统计表
年限
|
棚户区改造
|
农村危房改造
|
||
实际完成(套)
|
投资(亿元)
|
实际完成(套)
|
投资(亿元)
|
|
2016年
|
15824
|
26.32
|
34130
|
40.9
|
2017年
|
22407
|
84.87
|
22937
|
6.81
|
2018年
|
11081
|
39.21
|
17022
|
5.06
|
2019年
|
5478
|
19.56
|
38009
|
11.29
|
2020年
|
5099
|
23.29
|
6449
|
3.22
|
合计
|
59889
|
193.25
|
118547
|
67.28
|
表5 楚雄州“十三五”时期房地产发展情况统计表
年限
|
完成投资
(亿元)
|
增长
(%)
|
商品房销售
(万平方米)
|
增长
(%)
|
商品房
销售额
(亿元)
|
增长(%)
|
销售均价(元/㎡)
|
增长(%)
|
土地出让面积(万平方米)
|
增长(%)
|
2016年
|
111.12
|
26.4
|
271.53
|
41.67
|
95.84
|
46.32
|
3526
|
3.28
|
61.47
|
12.55
|
2017年
|
120.47
|
8.4
|
322.49
|
18.8
|
128.14
|
33.84
|
3974
|
12.71
|
84.63
|
37.68
|
2018年
|
112.15
|
-6.9
|
344.54
|
6.8
|
145.73
|
13.73
|
4230
|
6.44
|
192.95
|
127.99
|
2019年
|
184.43
|
64.5
|
373.28
|
8.3
|
180.57
|
23.91
|
4837
|
14.35
|
229.27
|
18.82
|
2020年
|
196.45
|
6.5
|
250
|
-33.03
|
132.5
|
-26.62
|
5300
|
9.57
|
180
|
-21.74
|
合计
|
724.62
|
—
|
1561.84
|
—
|
682.78
|
—
|
4213.5
|
—
|
748.32
|
—
|
七、建筑业提质增效凸显
实施建筑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充分挖掘建筑业增长潜力。每年开展10家重点建筑业企业培育工作,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制度,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建筑企业从2015年底157家发展到2020年底478家,增长204%。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2家(含专业资质),二级资质企业122家,三级资质344家(含总承包232家、专业承包112家),年末拥有各类别资质1626项,资质范围涵盖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环保、钢结构等多个专业领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达11家,工程监理企业8家(其中甲级1家)。“十三五”期间,全州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累计1251.83亿元,年均增长29.5%;建筑业增加值累计776.29亿元,年均增长22.63%;2020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为15.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州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安全工程三年行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100%,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合格率达96%。工程质量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实现较大以上事故“零控制”目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创建州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10个。
表6 楚雄州“十三五”时期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年限
|
总产值(亿元)
|
增长(%)
|
增加值(亿元)
|
增长(%)
|
2016年
|
143.3
|
38.1
|
97.26
|
24.6
|
2017年
|
184.11
|
29
|
120.22
|
23.6
|
2018年
|
241.09
|
30.9
|
152.68(2019年底
调整为161.98)
|
27
|
2019年
|
308.89
|
28.1
|
186.76
|
15.3
|
2020年
|
374.40
|
21.2
|
210.07
|
12.7
|
八、城乡管理能力明显加强
成立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楚雄州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街长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城乡公厕精细化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城市“四治”工作,打通断头路,增加步行道,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截止2020年底,全州累计普查锁定存量违法违规建筑面积309.98万平方米,累计查处309.98万平方米,累计查处用地面积186.26万平方米;累计拆除254.46万平方米,累计治理55.52万平方米,完成违法违规建筑存量面积309.98万平方米的99.76%。
五年以来取得的主要经验: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在内的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州委充分发挥总览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提升,顺应人民群众对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美好生活等方面的向往,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四是坚持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创新,深化新型城镇化、人居环境、城乡建设、审查审批、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与措施。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第一节 面临机遇
国家层面。结合“一带一路”、“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部署,有助于楚雄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党的十九大指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国家层面发布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以上政策和要求为楚雄州提供了新时期城乡建设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方向。
省级层面。云南提出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三个定位”以及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发展格局、滇中城市群发展等战略部署。楚雄州作为滇中城市群的新增长极,迎来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全省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也为全州全面推进高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提供难得机遇。
滇中层面。一方面是城市群中的产城融合。基于楚雄在昆明1小时经济圈内,将承接昆明产业转移,同时滇中城市群四州市中产业发生互补,加快推进产城融合,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配套设施服务水平及人口吸引力成为主要趋势。另一方面是城市群城镇化快速推进。滇中城市群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五年来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4%;滇中基础设施建设成效突出,楚雄州与滇中各级城镇联系日趋紧密,需进一步结合要素资源流动加快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楚雄州层面。一是我州“十四五”期间发展定位、发展路径日益明晰。省委、省政府对楚雄提出了“努力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的发展目标,需加快按照总体发展要求推进住房保障及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我州城镇化发展仍处于较快发展的区间。全州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正处于农业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关键阶段,城镇化将进入加速发展期,在住房保障、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绿色建造、人居环境提升及城乡风貌保护、城市精细化与智慧化管理、体制机制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必须为人口承载提供更有效支撑,城乡建设面向“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方向进行转变。三是楚雄州自身具有丰富资源优势,为城乡建设及住有所居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楚雄州不仅生态优美,更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有“东方人类故乡、世界恐龙之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3张文化名片,被称为“中国彝乡”。优越的区位优势、独特的气候资源、丰富的自然资源、多样的民族文化等,都赋予了楚雄州城镇独具特色的发展条件,为推进城乡建设及住有所居奠定了良好基础。
国家层面。一是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对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带来不确定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对全球化经济形成冲击,也对我国经济形成一定压力。二是我国处于经济结构转型期。稳增长与防风险存在压力较大。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尤其是在创新发展、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业”绿色发展转型存在巨大挑战和压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省级层面。一是生态环境保护与城乡发展的制约矛盾。新时期有着更加严格的资源环境管控和指标约束,如何在强管控条件下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之间的关系,面临一定挑战。二是云南省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城镇化水平13年左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支撑性还不足。全省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产业发展及精细化治理等短板制约依然较明显,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等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三是全省人口极化趋势更加明显,配套供给面临挑战。近十年,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90个县(市、区)呈现常住人口减少态势,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态势更加明显,这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配套供给提出更加精细化要求和挑战。
滇中层面。一是滇中城市群内部竞争加剧。楚雄州虽然地处滇中、滇西和攀西三大经济圈的结合部,但楚雄州经济总量、城镇化率等在滇中均处于末位,对产业、人口的吸引能力弱,受昆明“极化”效应影响将更加明显;在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中,互联互通、设施供给、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二是楚雄州作为滇中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城市协同发展存在障碍。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在协同发展、产业布局、配套设施供给、绿色建设技术等方面,与滇中其他城市缺乏政策、服务互通或协同渠道。
楚雄州层面。一是城镇化水平低且人口呈现外流趋势,城镇吸引力及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城镇群培育成效不明显,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并且处于滇中末位,2020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4.82%,分别比全国63.89%、全省50.05%、滇中平均水平54.37%低19.07个、5.23个、9.55个百分点。近五年,全州常住人口由255.31万下降至241.67万,在滇中城市群发展中处于劣势,城市(镇)吸引力不强。二是“小城市病”逐渐凸显,城市建设水平及人居环境质量有待提高。全州人口增长明显滞后于建成区面积的增长,人口密度偏低,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且滞后于城镇人口的增长,县市不同程度出现了基础设施配套不够、人居环境质量不高、建设风貌特色缺失等“城市病”。三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业”发展质量有待加强。楚雄州建筑业发展仍处在重要的战略转型期,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质量有待提升,建筑业企业规模小散弱、转型升级困难的现状一定时期内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房地产开发投资依靠规模扩张高速增长的发展模式难以持续,高品质住房及配套服务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城乡建设治理水平较低。城乡管理方式还较为粗放,信息技术与城乡建设治理融合不够,智慧化管理存在滞后,协同化程度不足,缺乏统筹运营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提出楚雄州要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党中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高质量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以人为本,品质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实现“住有所居”。把城乡建设和改善民生结合,统筹推动城市更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普及节能和低碳建筑技术体系,发展绿色建筑,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及新型墙体材料。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及绿色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国家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等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城乡融合,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城市与乡村、建设与管理、地上与地下、“面子”和“里子”之间的关系,推进“投、融、建、管、营”一体化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楚雄州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业”发展。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及转型升级,巩固产业地位,做大做强做优一批地方建筑企业。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和缓解供需矛盾结构性失衡作为重要突破口。
——坚持创新机制,强化治理。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创新城乡建设领域体制机制和投融资渠道,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精细化发展,引导全面推动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谋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州的3个发展定位,坚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是:
——新型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坚持以人为核心、以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建设滇中城市群发展新增长极;围绕州域“双核、三群、四带、多点、一体、两屏”的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形成全州“接轨昆明、双核驱动、聚群崛起、多点支撑、一体发展”的城镇空间布局,着力加快住建领域新型城镇化建设,走具有楚雄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到2025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0%,力争新增城镇人口38.5万人以上,与全省城镇化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显著增强。
——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推进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发展多样化的住房租赁市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房地产市场合理有序开发,因地制宜培育旅游地产、康养地产、文化地产等不同类型房地产发展,引导建设高品质住宅。“十四五”期间,房地产业累计投资超过1000亿元。到2025年,全州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老旧住宅区专业化物业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达标率在90%以上。
——建筑业发展更加可持续。加快推进楚雄州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建筑业产值达到650亿元;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以上;装配式建筑及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开工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路网系统;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继续完善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效能,完善污水、雨水管网配套,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有序推进中水、雨水等循环利用;城市防洪排涝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加强燃气配套设施及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到2025年,城市(县城)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不低于8.5公里/平方公里,城市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6%,楚雄市及禄丰市中心城区、县城公共交通分担率分别不低于50%、40%,城市供水普及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9.5%、97%、100%和9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到2025年,全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厂(站)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全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州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75%以上;实施抗震农房改造工程建设20000套。
——人居环境变得更加优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更新机制,推进城市更新片区改造,到2025年,形成一批城市更新试点示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5000套,既有居住社区配套设施短板基本补齐,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继续开展“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到2025年,全州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一批绿道网。加快推进全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城乡与建筑风貌管控,彰显彝乡地域特色、地貌特征和时代风貌。
——城乡治理水平更加高效。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推进建设管理更加精细化、智慧化,加快推进县(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推进城镇公共设施智慧化改造,因地制宜加强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加快建设韧性城市,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等安全运行效率,加强抗震防灾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水平。加快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强化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表7 楚雄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
|
城镇化
水平
|
常住总人口(万人)
|
241.67
|
244.7
|
预期性
|
2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44.82
|
60
|
预期性
|
|
3
|
城镇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
184.74
|
226.7
|
预期性
|
|
4
|
城乡
品质
|
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
7.43
|
8.5
|
预期性
|
5
|
城镇供水普及率(%)
|
99.12
|
99.5
|
预期性
|
|
6
|
城镇燃气普及率(%)
|
81. 48
|
90
|
预期性
|
|
7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6.49
|
97
|
预期性
|
|
8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40
|
预期性
|
|
9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0
|
城市公厕配建比例(座/平方公里)
|
5.0
|
5-7
|
预期性
|
|
11
|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61.9
|
75
|
预期性
|
|
12
|
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
|
—
|
75
|
预期性
|
|
13
|
绿化
环境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34.77
|
37
|
预期性
|
14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71
|
41.5
|
预期性
|
|
15
|
城市(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2.73
|
14(13)1
|
预期性
|
|
16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2.02
|
90
|
预期性
|
|
17
|
国家园林城市数量(个)
|
1
|
2-3
|
预期性
|
|
18
|
住房
建设
|
老旧小区改造数量(万户)
|
1.3123
|
【2.5】
|
预期性
|
19
|
商品房销售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1561.84】
|
【1697】
|
预期性
|
|
20
|
农房抗震改造户数(万套)
|
—
|
【2】
|
预期性
|
|
21
|
产业
发展
|
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亿元)
|
—
|
【1127】
|
预期性
|
22
|
房地产业增加值(亿元)
|
61.56
|
100
|
预期性
|
|
23
|
建筑业总产值(亿元)
|
374.40
|
650
|
预期性
|
|
24
|
建筑业增加值(亿元)
|
210.07
|
300
|
预期性
|
|
25
|
绿色
低碳
|
装配式建筑及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开工建筑的比例(%)
|
20
|
30
|
预期性
|
26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52
|
70
|
预期性
|
|
27
|
海绵城市建成面积占建成区面积比例(%)
|
—
|
30
|
预期性
|
|
备注:1.指楚雄市中心城区和禄丰市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其他县城人 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2.【】表示累计数。
|
第四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至2035年,楚雄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滇中城市群新增长级,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楚雄州城镇空间格局全面优化,城市和乡村建设加快发展,高品质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持续完善,城乡综合功能和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城市韧性全面强化;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农村新建房屋特色宜居;科技创新引领行业发展,全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与全省、全州“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进程保持同步,绿色建筑理念深入人心,建筑业实现转型升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体制机制更加协同完善,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城市(县城)、城镇和乡村。
第四章 城镇空间布局
围绕全省“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发展布局,主动融入滇中、辐射滇西发展,构筑全州“接轨昆明、双核驱动、聚群崛起、多点支撑、一体发展”的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全州城镇布局优化,支撑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第一节 接轨昆明
接轨昆明,积极承接昆明产能和城市功能转移。落实《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要求,以城区和中心城镇为重要节点,建设高品质城镇空间,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动绿色发展。以楚雄高新区、禄丰、武定为主要载体,承担楚雄州与昆明市及滇中城市群其他区域对接合作的重要功能,推进昆楚两地互补发展。
加强城市联系交通“最后一公里”建设。在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及加快融入“轨道上的滇中城市群”建设的基础上,关注重点城市功能区、重点产业功能区、交通枢纽、旧城更新地区及交通热点地区等区域周边可达性,推进城市道路系统与区域综合交通顺畅衔接,健全承接昆明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的主次干路、支路联系交通,解决承接产业、城市功能联系交通“最后一公里”。
完善促进昆楚优势产业联动的配套支撑设施建设。围绕“绿色+”“特色+”“互联网+”“智慧+”,依托楚雄州千亿级、百亿级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进产城融合和配套支撑设施建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及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分类与处理、燃气、消防等基础设施支撑配套,加强城市内部公园绿地建设,实施生态修复,持续补齐重点产业功能区、重点城市功能区等基础设施短板和环境品质。
第二节 双核驱动
双核驱动,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双核”是以楚雄市和禄丰市形成楚雄州城市发展核心。以推进楚雄、禄丰中心城市建设为抓手,加快形成推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双核”强劲引擎发展格局,发挥“双核”在吸纳人口、产业发展、城市高品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对全州的辐射引领作用,加快融入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支撑区,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楚雄市是面向“一带两廊”开放合作的区域性枢纽城市,楚雄州州域发展带动核心,绿色经济发展先行区,彝族风情浓郁的园林宜居城市,全市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引导楚雄市都市区形成“一核七片”的空间结构,形成“七星拱月”发展之势,结合城市片区功能分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楚雄市特色环境品质打造。“一核”:楚雄市主城区。“七片”:青山湖生态涵养区、大紫溪山旅游区、东华大健康产业区、子午空港经济区(楚雄机场)、云甸工业区、智明新兴产业区、广通物流区。到2025年,楚雄市建设成为中等城市。
禄丰市是滇中产业聚集区北部核心,楚雄州次中心城市,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世界恐龙之乡,山水园林城市。引导禄丰市构建“一心、一轴、四带、五片”城市空间结构,结合城市片区功能分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禄丰特色环境品质打造。“一心”:即城市服务中心。“一轴”:即中心城区发展轴,是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拓展的主要动力轴线。“四带”:指四条连通的生态景观带。一条由腊玛古猿遗址起延西河南下经西河生态农田风光区至三河交汇口,一条由恐龙山地质公园起延东河西进经星宿公园至三河交汇口,一条由恐龙山地质公园起经白塔连石门水库景区至山河水库,一条为石门水库一带。“五片”:指棠海工业片、北部腊玛城区、中部核心城区、南部龙城新区、东部发展控制区。
推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转型,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一心、双核、四园”创新联合体,重点发展楚雄市经开区、禄武产业园区,辐射带动武定、南华产业片区。一心:指以原楚雄经开区规划控制区域为重点,构筑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中心。双核:包括以楚雄市为核心的楚南产业发展核及以禄丰市为核心的禄武产业发展核。四园:包括新一轮全省工业园区“瘦身强体”优化整合后的楚雄、禄丰、武定、南华产业片区。
第三节 聚群崛起
聚群崛起,推进以城镇群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10县(市)合理分工、互为支撑、融合联动,发展由楚中城镇群、楚东城镇群及楚北城镇群构成的三大城镇群。构筑全州及城镇群互联互通的现代城乡交通设施网络、给水排水设施与管道网络、燃气设施与管道网络、垃圾分类与运输处理网络、健康步道与线性绿地连通网络、地下空间与地下管道连通网络、城市商业与活力地区联系交通网络,推进区域、城镇和乡村道路“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消除断头路、等外路和无铺装路面,加强“建管养运”并重。
——打造楚中城镇群。楚中城镇群是指由楚雄中部楚雄市、南华县、牟定县、双柏县、禄丰市广通镇全境组成的“1+3+1”城镇群,是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的战略核心区,滇中高原山地城市组团化和一体化的发展示范区。按照做强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带动牟定、广通、双柏协同发展的思路,构建以楚雄市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城镇的楚中城镇群,形成“一心两翼三环”空间结构。一心:即以楚雄城市为中心的“州域发展核心”,楚雄市为内核,指状发展、高度一体化,包括楚雄城市、牟定县城、南华县城、禄丰广通镇。两翼:北翼牟定县城,南翼双柏县城,接受核心的辐射带动,同时承担向西及向南跨区域合作功能。三环:内、中、外三环搭建全域联动的空间格局。以楚雄市城市规划区和坝区集镇为核心,辐射南华、牟定、双柏县城及禄丰市广通镇,依托综合交通体系,构建楚中“半小时经济圈”。加快推进“楚南牟广”同城化组团式发展,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群形成综合功能区域,推进城区绿色协同建设。到2025年,楚中城镇群总人口117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左右。
——打造楚东城镇群。楚东城镇群由禄丰、武定、勤丰、碧城,仁兴等城镇组成,承担楚雄州与昆明市及滇中城市群其他区域对接合作的重要功能,是州域工业产业的重点布局区。构建以禄丰城市为核心,武定、禄武产业新城为支撑的楚东城镇群。加速形成“一区一轴两心两环”空间结构。一区:禄武产业新区,是全州工业产业布局重点。一轴:由南向北贯穿整个罗茨坝,依托交通走廊,形成楚东城镇组群南北向发展轴。两心:近期以禄丰为重点,远期逐步培育新兴的武(定)禄(劝)城市,形成南北两个增长极共同带动区域发展。两环(元武高速、S18):为带动周边小城镇发展,提升区域内的乡镇道路形成南北两个发展环线。武定县建设成为楚雄州次级区域中心城市,推进武定县城(武禄城市)与禄劝一体化建设发展,城市空间积极向东侧拓展。到2025年,楚东城镇群总人口58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左右。
——打造楚北城镇群。楚北城镇群由大姚县、姚安县、元谋县、永仁县4个县组成,是云南省川滇合作的西北门户区,楚雄州高原特色农业重点发展区域。按照强化与攀枝花、成渝经济区协作发展的思路,构建四城错位协同、以元谋城市为重点的城镇群。着力构建“四心一带四廊道”的空间结构。四心:引导楚北四城市合作互补错位发展,形成四个各有侧重发展核心,逐步强化元谋县城建设为楚北区域服务功能。一带:沿金沙江建设沿江发展带,引领沿江小城镇及广大乡村地区发展。四廊道:强化楚北城镇组群作为滇中城市群、楚雄州对外合作的门户功能,建设四条对外发展走廊,带动沿线乡镇村庄的发展。促进元谋、永仁、姚安、大姚4个县城互补错位发展,强化各县城的区域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姚县、元谋县建设成为楚雄州次级区域中心城市,姚安县建设成为滇中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永仁县建设成为云南北大门及面向滇中、攀西的生产生活服务基地。到2025年,楚北城镇群总人口达7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左右。
第四节 多点支撑
多点支撑,加快发展重点城镇建设,增强住房保障、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韧性安全等城乡建设领域人口集聚功能,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总体上形成“6+5+43”城镇协调发展支撑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以8个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武定、元谋、大姚等人口相对较多县城打造楚雄州次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楚雄州43个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心城镇和一般乡镇建设发展成为小城镇;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7大要素,高质量推进6个省级特色小镇和5个重点发展小城镇品质提升。
表8 2025年乡镇体系规模结构规划表
规模分级(万人)
|
城镇名称
|
乡镇(5≤P)
|
广通镇
|
乡镇(3≤P<5)
|
—
|
乡镇(1≤P<3)
|
一平浪镇、沙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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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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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园镇、新桥镇、猫街镇、插甸镇、江坡镇、大庄镇、法脿镇、大麦地镇、安龙堡乡、爱尼山乡、独田乡、物茂乡、平田乡、江边乡、新华乡、姜驿乡、凉山乡、昙华乡、桂花乡、铁锁乡、三台乡、中村乡、高峰乡、蟠猫乡、戌街乡、雨露乡、一街乡、五街镇、罗武庄乡、五顶山乡、马街镇、兔街镇、环州乡、白路镇、东坡乡、发窝乡、太平镇、前场镇、弥兴镇、官屯乡、大河口、左门乡、适中乡、中和镇、维的乡、猛虎乡、莲池乡、永兴乡、高桥镇、石咢嘉镇、吕合镇、西舍路镇、三街镇、中山镇、新村镇、八角镇、大地基镇、树苴乡、大过口乡、六苴镇、赵家店乡、龙街乡、恐龙山镇、黑井镇、妥安乡、田心乡、己衣乡、和平镇、子午镇、东华镇、安乐镇、羊街镇、石羊镇、新街乡、凤屯镇、老城乡、湾碧乡、三岔河镇、彩云镇、红土坡镇、万德镇、宜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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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东瓜、苍岭、紫溪纳入楚雄城市规划区。武(定)禄(劝)城市为武定县城与昆明禄劝县一体化发展形成。光禄镇纳入姚安县城城市规划区。“禄武产业新城”包含勤丰、碧城、仁兴、土官。广通镇(禄丰)纳入楚雄城市规划区但规模等级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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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43个重点镇及分类引导表
重点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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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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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型 |
楚雄市鹿城镇、东瓜镇,双柏县妥甸镇,牟定县共和镇,南华县龙川镇,姚安县栋川镇,大姚县金碧镇,永仁县永定镇,武定县狮山镇,元谋县元马镇,禄丰市金山镇、广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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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型 |
牟定县江坡镇、戌街乡、安乐乡,武定县高桥镇、田心乡、白路镇,禄丰市和平镇、中村乡,永仁县莲池乡,南华县雨露白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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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带动型 |
楚雄市苍岭镇,牟定县新桥镇,武定县插甸镇,禄丰市碧城镇、勤丰镇、仁兴镇、土官镇、一平浪镇,双柏县大庄镇,大姚县六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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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型 |
楚雄市吕合镇、紫溪镇,禄丰市恐龙山镇,彩云镇,牟定县凤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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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集散型 |
楚雄市东华镇、子午镇,南华县沙桥镇、五街镇,武定县猫街镇,元谋县黄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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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重点发展小城镇名单示意表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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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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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特色小镇
(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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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彝人古镇、姚安县光禄古镇、禄丰市侏罗纪小镇、南华县野生菌小镇、元谋县“元谋人”远古小镇、禄丰黑井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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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重点发展
小城镇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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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紫溪森林康养小镇、大姚石羊古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大姚核桃康养小镇、元谋傈僳族第一村特色小镇、武定己衣大裂谷户外探险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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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一体发展
一体发展,促进区域协同和城乡融合发展。衔接《楚雄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环境品质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安全韧性及治理能力提升、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保障支撑和一体发展。加快城乡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带动周边乡镇发展;统筹考虑、分期协同推进给水排水、燃气、垃圾分类与运输、公园绿地、韧性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手段加快实现区域内基础设施协同化;城市建设注重协调统一,凸显区域民族特色风貌,着重产城融合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的战略核心区;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以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楚(雄)广(通)高速、牟(定)南(华)高速等为依托,打造楚雄市、南华县、牟定县、广通镇半小时通勤圈,推进“楚南牟广”同城化组团式发展。到2025年,“楚南牟广”同城化发展区域总人口达103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0%左右。
以昆楚大、永双、永武、武禄城镇发展带“四带”为依托,加强州内城镇之间交通、产业联系强度,促进州内城镇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形成内融外接、城镇之间协同联动发展空间格局。
第五章 健全城市更新机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第一节 建立健全城市更新机制
建立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8个方面内容,按照“突出重点、群众关切、数据可得”原则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找出发展短板,精准、客观分析评价人居环境质量及存在问题。持续完善城市(县城)功能,逐步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
完善城市更新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和《云南省城市更新工作导则》等要求,立足于楚雄州高原特点、民族文化特色及时代特征,推动形成适合楚雄州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优化城市更新实施方式,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算好总体平衡账,优化城市更新项目行政审批机制和环节,探索开通绿色通道以及建立部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到2022年底,楚雄州城市更新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初步形成2-3个城市更新示范城市(县城)。
多渠道筹措城市更新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以城市更新单元片区为基础,以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为引导,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探索城市更新项目利用专项债券、社会投资等融资渠道和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市更新改造。
主要指城中村和棚户区。以县(市)为单位,按照“前期先行、自下而上、按需申报”的原则,储备全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统筹安排改造时序,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支持楚雄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加快推进城中村存量改造,楚雄市和禄丰市在“十四五”期间制定“城中村”梯次更新改造计划(目标),并力争按目标完成更新或改造。
创新小区、社区治理模式,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对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住环境与面貌不佳、房屋功能不合理、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进行(片区)改造,对有需求有条件的小区开展电梯安装。积极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到2025年,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同步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适度改造。
引导老旧厂区的企业向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域)搬迁。利用老旧厂区腾退土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厂区改造,通过市场化方式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老旧厂区产业基础,积极发展设计咨询、科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改造利用老厂房老设施,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演艺、会展等产业,发展商贸、健康、家庭、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改造发展为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建设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根据老旧厂区发展定位和功能分区,适度进行商品房开发。
专栏1 统筹推进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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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县(市)城市体检。找准“城市病”问题,楚雄州10个县(市)分别形成城市体检评估报告。
编制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结合城市体检年度评估报告,楚雄州10个县(市)编制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建立楚雄州城市更新项目库,优化城市更新实施方式和有关机制,统筹推进楚雄市东兴路北片区、楚雄市金五谷片区、禄丰市厂房村片区、禄丰市老城片区(城中村)、大姚县老城记忆片区、大姚县城北片区、大姚县东塔片区、牟定县东片区、牟定县西片区、双柏县虎乡大道片区、双柏县老城片区、武定县复兴街片区、武定县北街片区、元谋县城市更新片区等重点城市更新片区改造,积极谋划其他城市更新片区改造。
统筹实施城市更新提升工程。根据云南省及楚雄州城市更新工作要求,按照“突出规划引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改造城镇老旧区域、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城市风貌和历史文化区域管控、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激发城市活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12项重点任务,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库,多部门协同指导推进各县(市)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推进计划工作清单,稳步推进各县(市)旧村(城中村)、老旧小区、老旧厂区等改造。
开展“美丽县城”创建提升工程。结合全州城市更新各项工作,按照“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美丽县城创建5大要素,开展城镇化补短板,持续巩固大姚县、双柏县和禄丰市“美丽县城”创建成效,加快推进永仁县、元谋县、牟定县、姚安县、南华县、武定县“美丽县城”创建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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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夯实城乡发展基础
加快构建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和巷道的分级路网系统,打通“丁字路、断头路”,完善景观路、步行街等体系,提高次干路和支路的路网密度,畅通新老城区快速交通道路联系。加强城市破损道路维护管理和规范设置,补齐城市道路标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修复破损路面,提升城市道路面积率,鼓励公交出行、绿色出行,结合城市路网和绿道布局,完善非机动车、人行交通及过街设施等慢行系统配套。完善配建公共停车场地和(立体)停车设施配套,补建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位,强化城市停车智慧化管理。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按机动车保有量1.5倍规划布局,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可根据规定利用人防等设施设置停车场。加大充电桩、换电站、加气站和公交站点等设施补点布局。楚雄市中心城区15分钟内可达高、快速路网,30分钟内可达邻近铁路、公路枢纽。预留楚雄市等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空间。到2025年,全州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8.5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不低于16%,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6%,城市公共停车场车位占比达到15%。
专栏2 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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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等)建设及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各县(市)城区和城镇的市政道路建设,提升路网密度,实现道路畅通快捷。推进楚雄市彝都大道、富强路、兴楚路、龙潭桥等47个道路或桥梁提升改造项目;推进楚雄开发区太阳历南路、公园大道、涵洞等19个项目建设或改建;推进双柏县学府世家片区道路、虎乡大道等9个道路及隧道建设提升项目;推进牟定县左脚舞山城路网、环城路、西门外延长线等13个道路建设提升项目;推进南华县龙川大道、县城东北片区、环城南路、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大道等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姚安县宝城路、环城北路北段、文兴路、市政设施修复提升改造等14个道路项目;推进大姚县城东片区路网建设、一换线东段等16个道路新建、提升改造项目;推进永仁县老城区道路、永桥路、陵园路等13个道路新建、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元谋县东南片区、西片区等道路建设项目;推进武定县陵园路、武禄大道、滨河路等33个道路新建、提升改造项目;推进禄丰市环城东路、西山路等6个道路建设提升项目。
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加快解决人行困难,提高车行效率。推进楚雄市老城区4座人行天桥、大姚县(百草岭大街、金平路、咪依噜大街大型交叉口等)3座人行天桥;元谋县(滨江大道、发祥路等)6座人行天桥、武定县(元武路与牡丹路交叉口、元武路与北城大道交叉口、中心街与狮山大道交叉口)3座人行天桥等项目建设。
慢行系统建设工程。结合各县(市)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城市水系、商业及文化等布局,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静态交通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各县(市)城区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充电站、充电桩、道路无障碍设施等项目建设,缓解停车难、充电难等“城市病”问题。
道路亮化工程。推进双柏县(人民路、虎乡大道、永兴路等照明路灯提升改造)、牟定县(双元公路、老城道路、新建市政道路等路面绿色照明改造及河道亮化工程)、南华县(路灯节能改造)、姚安县(县城亮化工程)、大姚县(小南河工业大道至白塔屯、金福苑至东塔湖段、东塔湖下段,西河老林业局大桥至宏城建材城段、金平路至次6号路段河道等灯光亮化工程)、永仁县(建设路、文汇路、环城西路等路段亮化改造项目)、元谋县(龙川江河道县城段灯光亮化工程)、禄丰市(东河、西河灯光亮化项目)等道路亮化工程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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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镇供水节水能力。加快提升城镇供水保障能力和公共饮水安全,加强全州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建设,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切实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加强城镇水资源循环利用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将中水、雨水等用于市政杂用、绿化浇灌、公园景观等。加强城镇供水管网计量管理,提升管网漏损控制水平,加快推进城镇节水综合改造。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发展改革委《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提升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等覆盖程度,有序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标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及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补齐老城区、城郊等区域设施及管网短板,全面整治管网错接混接和雨污不分等问题,推进城镇排水系统数字化管控,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以上,重点镇污水设施覆盖率达100%。
加强城市内涝治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等有关要求,加强竖向管控,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推进排水防涝系统升级改造,改造提升城镇河道排洪通道,科学设置排水孔,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积极落实“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重点区域监测预警,确保不出现严重的城市内涝。到2025年,楚雄州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市)全部消除严重易涝积水路段,做到雨停后及时排干积水、重点路段快速排干积水;楚雄州城市建成区不低于3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专栏3 供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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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楚雄州县(市)水厂、供水管网等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改造,全面完成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加强供水安全、供水服务及信息化水平。推进楚雄市(第五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供水管网改扩建等)、双柏县(城区自来水厂建设及配套改扩建等)、南华县(第三水厂建设、净水厂新建等)、姚安县(供水管网及输、配水管网等)、大姚县(将军山水厂改扩建等)、永仁县(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禄丰市(新建城区北片区第三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改造等)供水设施及供水管网建设。
城镇污水、雨水、再生水利用、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污(雨)水管网、再生水利用、截污、排水防涝等项目建设或改造提升。推进楚雄市(污水管网改造、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楚雄开发区(紫溪大道污水管网改造、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东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等)、双柏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双柏县(新建城市上游防洪沟、查姆湖溢洪道等项目)、牟定县(新南路西侧、双元路东侧雨水管道新建,新建改造九九沟、老城区雨污分流等排水管网和南山公园及海绵城市示范改造,提标改造污水共和镇处理厂,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3座等)、南华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再生水回用示范园基础设施、排水防涝工程等)、姚安县(县城西南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管道清淤及河道治理,改造老城区管道等)、大姚县(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管网配套、建设涝水行泄通道等)、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雨污管道升级改造、消除涝点等)、元谋县(东片区、羊角箐片区、上总括片区、能禹片区后段、红卫村片区、汉禄村片区新建排水管网,城区大箐河、沙地小河、帕朗小河、羊角箐、雷窝干河河道治理等)、武定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县城雨污管网等)、禄丰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东河、西河、南河的河两岸及城区建成区排水系统优化建设等)城镇污水、雨水、再生水利用、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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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无害化处理。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落实《楚雄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楚雄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年)》要求,全面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城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理全链条运行体系。合理布局建设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有害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再生利用回收系统设施和转运设施建设。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全面整治旧垃圾填埋场。危险废弃物送至昆明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处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清运处理。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楚雄州发展相协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垃圾中转站(转运点)、垃圾收集点、智能垃圾箱、(生活、有害、建筑、大件、废弃物等)垃圾处理设施等配套更加完善,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覆盖率达7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城市(县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85%;楚雄市和禄丰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其余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继续推进全州公共厕所建设,有序推进老城区公共厕所更新换代,积极发展环保、节能公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带母婴室、环卫工人休息室或具备智慧化功能等高标准公共厕所;鼓励对外开放公共机构厕所。强调公共厕所人性化设计,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比例不小于2:1。巩固提升公共厕所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城市公厕配建比每平方公里范围不少于5座,城乡公厕覆盖率到100%。
专栏4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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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巩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以“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为主题,实现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及公共洗手设施全达标、全覆盖,着力补齐楚雄州公共环境卫生短板。
全面推广城市垃圾分类。楚雄市、禄丰市率先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县(市)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站、垃圾分类设施、多类垃圾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提供餐厨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垃圾污泥协同处置中心等)、资源回收利用处理设施、收运系统等建设,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楚雄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垃圾分类设施、垃圾中转站建设等建设项目;推进双柏县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1座,完善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新建县城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15个;新建双柏县垃圾焚烧发电中转站1个;推进牟定县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1个,餐厨垃圾处理场1个,垃圾中转站2个;推进南华县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垃圾中转站1座,除龙川镇外9乡镇新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及转运设施;推进姚安县固定废物环保治理及资源利用综合回收利用升级改造,新建危废渣生产线一条;建设建筑垃圾及渣土循环利用建设项目,智慧化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第二垃圾处理场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餐饮垃圾处理场1座;推进大姚县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焚烧厂1座,建筑垃圾废弃物填埋场1座及建筑垃圾收运系统;推进永仁县新建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设施及建筑垃圾场、转运设施配置7个乡镇(转运车10辆、7个转运站);推进元谋县完善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回收及再生利用体系;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完善医疗废物收转运设施;推进武定县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污泥处理厂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个。
“厕所革命”工程。继续推进各县(市)公共厕所建设和老城区公共厕所更新换代,积极发展环保、节能、智慧公厕,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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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强化城镇燃气设施建设
加强天然气利用,完善各县(市)燃气管网建设。落实“气化云南”战略,加快构建楚雄州多元供气格局,全面提升城镇燃气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县(市)编制实施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大力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和覆盖面,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燃气下乡,改善乡镇、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到2025年,全州城镇燃气普及率不低于90%。
专栏5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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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施和管网建设工程。大力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和覆盖面,完善燃气设施和管网配套,加快推进燃气下乡。推进双柏县天然气储存和初期管道建设项目、建设新能源汽车加气站3个,建设连接楚雄子午及县城兴贸路、查姆大道北段、彝源路等市政道路天然气管道以及相关输气配套设施。推进牟定县管道天然气利用,建设燃气储配站1个,建设覆盖县城区及其周边村庄天然气管道60公里,建设液化天然气(LNG)应急调峰站1座。推进南华县燃气管道供气工程等3个燃气工程项目。推进姚安县华燃LNG供气工程项目,新建50方LNG储罐2台及相关设施。推进大姚县新建县城供气中转站1座,供气管道20公里。推进永仁县7个乡集镇和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和加气站建设。推进元谋县攀楚天然气主管接口至县城天然气主管道、县城区支管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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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合理布置地下空间基础设施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查清城市地下管线现状,获取管线数据,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管线信息数据,明确管线责任单位。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与高效利用,统筹考虑地下停车配套、人民防空工程、地下市政管线与综合管廊、地下通道等地下设施建设。结合新区开发、老城改造、河道治理等契机,推进地下管线建设和城市发展同步进行,主次干路应预留合理综合管廊和地下管线建设空间。完善楚雄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强度谋划、建设和管理,结合信息化技术,提升地下空间设计到管理的全过程智能化水平。到 2025年,楚雄市中心城区形成一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禄丰市中心城区、县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更加高效合理。
专栏6 地下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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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查清县(市)地下管线现状,获取管线数据,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管线信息数据,建立信息系统。
地下管道、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县(市)地下市政管线或综合管廊建设。实施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元谋县、禄丰市等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实施县(市)管线入地及规整工作。
地下停车、地下通道建设工程。结合县(市)交通道路建设、商业开发、居住开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引导完善地下停车、地下通道等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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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提升城镇功能品质,塑造优美人居环境
第一节 构建15分钟便捷生活圈
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云南省城市更新工作导则》《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等要求以及县(市)实际,依托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紧密衔接、加快完善全州5分钟、10分钟和15分钟居住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形成各级设施衔接配套及布局均衡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配套教育(中小学、幼儿园等)、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园绿地广场(含绿道和健康步道等)、社会福利、社区养老和其他(智慧化设施、菜市场、便民超市、智能快递柜、其他特色化设施等)补短板强弱项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公众开放水平。关注“一老一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老年(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加大和提高“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和水平,协同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鼓励构建多种功能复合的社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居民生活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第二节 提升城镇绿色生活空间品质
推进城镇建设融入周边自然环境。落实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在城乡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理念,推动城镇组团式发展;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和景观有机融合,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坏城边原有山水环境,保护修复河湖缓冲带和河流自然弯曲度,优化儿童、老年人等生活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推进城镇内生态绿道、绿色游憩空间与区域绿色空间有机衔接。
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和绿美城市建设。采取拆迁建绿、扩地建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滨水绿化或地形改造等方式,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按照“出门见绿、300-500米见园”要求,均衡布局各类绿地,大幅提升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小游园、口袋公园等公园绿地和广场绿地的服务半径覆盖率,完善城镇绿道网、道路两侧绿化布置,加大本地乡土植物应用。打开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空间,将围院的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紧密衔接,共享绿色城市,建设城市绿化美化示范。到2025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
积极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区开发,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全过程,以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到2025年,力争全州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专栏7 城镇绿色生活空间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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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程。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按照省级有关要求,以“增绿提质”为主线,打造具有“特色鲜明、景观优美、类型丰富、幸福宜居”的云南绿美城市。
公园绿地及绿道网建设工程。按照“出门见绿、300-500米见园”要求,完善公园配置,均衡建设各类绿地,统筹整合各类城市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等。推进楚雄市(陈家槽子生态公园、欧鹏教育小镇湿地公园、峨碌公园等6个公园及青龙河东岸滨水绿道)、双柏县(查姆公园、高架山公园、县城三条入城口景观等5个项目提升改造)、牟定县(龙川河共和段景观区景观改造、南山寺湿地公园建设提升、龙池公园等5个公园绿地)、南华县(衡山公园、东浦海水生态湿地公园及鹦鹉山、龙川江等绿道)、姚安县(大坝海湿地公园、西片区湿地公园、金秀谷公园二期等5个公园)、大姚县(西河河道上段、下段等绿化及朱家海子公园)、永仁县(生态公园、中山公园等3个公园)、元谋县(沙地河公园、雷涡公园等5个公园及滨江绿色长廊休闲活动步道、龙川江沿河两岸休闲步道)、武定县(西和公园二期、会堂广场)、禄丰市(金山公园、星宿公园提升改造)公园绿地及绿道网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加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和管理,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中,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的绿色器具、产品、材料。力争全州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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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体生态修复,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结合“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重点要求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持续推进全州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加强水体生态修复,避免简单裁弯取直和侵占生态空间,科学开展水体清淤,恢复自然岸线、滩涂和滨水植被群落,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
专栏8 区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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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县(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姚安县实施蜻蛉河流域城区段、西南片区东干渠段及东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元谋县金沙江流域径流沙地河生态修复、元谋县城市污水管网完善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牟定县龙川河流域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武定县小河及乌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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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护城镇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
加强城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的函》(云建名〔2022〕54号)有关要求,完善楚雄州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和风貌,保存传统街区整体格局和原有街巷网络,不拆历史建筑、不破坏历史环境,保护好古树名木,加强黑井、光禄、石羊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县(市)历史建筑建档工作“全覆盖”和历史文化数字化转型。提炼历史文化元素运用至城镇建设,提升文化品位。
加强城镇与建筑特色风貌管控。展现楚雄民族文化特色、元素、节庆、环境和山水相融的整体特色风貌或格局,打造“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三张名片,结合城市(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管控,落实《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楚雄州城乡建筑色彩及材质管理技术导则》《楚雄州城镇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导则》等要求,统筹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历史文化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的管控区域及管控内容要求,提升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水平,着重实施特色风貌更新改造工程及传统风貌街区保护利用修缮工程。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楚雄州8个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专栏9 城镇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特色风貌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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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工程。持续推进黑井、光禄和石羊3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传承与修缮提升,推进各县(市)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修复;完善历史文化名镇供水、污水、垃圾、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各县(市)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建立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名录,推进历史建筑建档工作“全覆盖”;推进历史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工程,鼓励历史文化要素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在保护的前提下丰富业态,引导创新发展特色农业、文旅文创、传统手工艺等产业,助力“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
城镇特色风貌建设工程。关注城镇整体风貌、重点地段风貌以及建筑色彩、夜景照明、户外广告、雕塑小品等风貌要素管控。推进各县(市)主次干路、标志性建筑和重点公共场所立面等特色风貌打造工程,推进县(市)实施一批“主题街”、“主题巷”、“主题广场”、“主题公园”等特色文化体验和展示区。
开展城市“十乱”现象整治行动。继续对楚雄州城市(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乱停乱放、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采乱占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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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把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相结合,将乡镇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推动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一体化发展和互联互通,推动城镇基础设施(供水、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厕所等)向周边坝区有条件的村庄延伸,积极推进“燃气下乡”工程,完善乡镇公厕建设,以城乡融合建设发展促进乡村基础设施配套提档升级,助力城郊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等村庄分类提升。到2025年,全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厂(站)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全州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5%。
专栏10 城乡融合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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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工程。推进乡镇镇区合理建设供水设施,尽量为周边村庄供水;有条件的村庄应纳入城镇管网集中供水;推进乡镇镇区合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建设及转运体系,加强镇村垃圾收运及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在乡镇和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或“组收集、村(乡镇)转运、乡镇(片区)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置模式,同步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厕所革命”。推进楚雄市树苴乡、大地基乡等乡镇建设集镇供水设施,完善供水系统;推进双柏县大庄镇、法脿镇、鄂嘉镇等4个集镇市政道路、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推进大庄镇、法脿镇、鄂嘉镇、大麦地镇、安龙堡乡等7个乡镇建设供排水、垃圾监测设备建设,推进乡镇厕所革命项目建设;推进牟定县6个垃圾处理厂、6个污水处理站、6个乡镇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推进南华县新建12个村庄垃圾处理场,配套除龙川镇外9个乡镇新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及转运设施,10个乡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氧化塘、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建设;推进姚安县县城及栋川、光禄、前场、弥兴、太平、官屯、适中、大河口8个乡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9个乡镇生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及77个村居委会环卫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大姚赵家店镇、铁锁乡等9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项目、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再生水厂1座;推进永仁县6个乡集镇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推进元谋县对9个乡镇集镇停车场、环卫设施、活动中心、道路绿化、路灯照明、给排水管网等建设;推进武定县高桥、猫街、田心等10个乡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老滔村、水城村等7个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禄丰市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村居委会配置垃圾清运和处理设备设施,建设17个城郊融合型村庄污水配套管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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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动态监测和公共服务机制。加强农房设计管理和技术服务,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引导农村建筑工匠规范化发展,消除农房建设安全隐患。推广新型农房建造方式,发展绿色农房,配套完善现代化生活设施,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和水平。及时发现并解决住房安全保障新生安全隐患,加强农房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经济实用、质量安全、传承文脉、保护历史”的原则,提升农房居住品质和抗震性能,解决一批抗震能力达不到基本设防烈度要求的住房问题。鼓励提高对农村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和扶持政策,多渠道拓宽财政资金来源。督促乡镇主动对农房抗震改造农户开展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质量抽查巡查等工作,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建房知识和防灾抗灾常识。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涉及住建领域各项工作,继续推进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因地制宜、系统规划、分类推进城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体系运行和管护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农村改厕,积极推动“燃气下乡”,规范乡村及农房建设风貌,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进“设计下乡”,突显乡村人文特色,关注儿童等健康成长环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观、整体提升。配合助力推进全州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力争五年内创建示范乡镇30个、精品示范村300个和美丽村庄1000个。
专栏11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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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农房改造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楚雄州农村农房抗震改造,提升农房居住品质和抗震性能,到2025年,全州实施抗震农房改造工程建设20000套;打造5个州级农房建设试点。
提升乡村风貌水平。推进设计下乡,严格乡村建筑风貌管控,推进风貌提升,注重融合楚雄元素,提高建筑文化品质和内涵,助推全州村庄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品”特色发展。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农村“厕所革命”工程等实施,推进全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5%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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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与利用。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0-2035年)》要求,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投入力度,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水平。加快推动传统村落数字化服务平台、数字化建馆工作,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数字化转型。完善规划期限为2035年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传统村落发展保护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到“十四五”末期,楚雄州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村庄面貌得到有效提升,主体保护意识、合规建设意识得到普及。
专栏12 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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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琅井、炼象关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提升、23个传统村落保护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供水、污水、垃圾、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村落品质和农房安全质量,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其中,23个传统村落包括:楚雄市子午镇以口夸村、吕合镇吕合村委会吕合村、吕合镇中屯村委会马家庄村;禄丰金山镇炼象关、妥安乡琅井村、黑井镇黑井村委会板桥村、黑井镇黑井村委会黑井村、勤丰镇马街村委会旧县村;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大姚县桂花镇大村村塔苞谷么村;双柏县法脿镇雨龙村委会李方村;牟定县安乐乡小屯、蟠猫乡母鲁打、江坡镇江坡村委会江坡大村;永仁县宜就镇外普拉村委会大村、中和镇中和村委会中和村;武定县猫街镇猫街村委会咪三咱村、插甸乡水城村委会水城村、发窝乡大西邑村委会大西邑村、白路乡平地村委会木高古村、万德乡万德村委会万德村、己衣乡己衣村委会己衣大村、高桥镇老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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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推进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
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完善楚雄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市场体系,强化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保持住房供应均衡,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社会化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安置型商品住房供应力度,积极推进货币化租赁补贴发放,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创新分配管理模式,提高分配效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以及棚户区改造、零星旧屋区改造家庭等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强化困难群体的精准保障,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住有所居的需求,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机构投资者依法成立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有关业务。
第二节 强化基本住房保障
提高城镇住房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多渠道争取国家资金、专项债券支持。健全楚雄州城镇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政策,多渠道解决不同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对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提供公租房或货币补贴;对新市民、青年人等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有关要求,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持续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居住满意度,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逐步推广应用住宅科技。加大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开发利用。加快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房地产业中的应用,积极发展智能家居。推广建筑中水系统,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降低资源消耗。推广可再生能源使用,鼓励住宅小区采用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等低碳节能技术。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
引导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单个居住社区一般以0.5-1.2万人口规模为宜。避免建设低品质居住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短板。完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按规划配建幼儿教育、老年康养设施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推进配套社区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专栏13 住房安居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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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模式,合理推进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多渠道解决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居住问题。
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鼓励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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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加快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第一节 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结构
完善房地产业发展结构。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把加强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棚户区改造和缓解供需矛盾结构性失衡作为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完善住房供给体系,稳妥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科学编制《楚雄州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科学精准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解决区域性结构、产品结构、供应体系失衡等问题,切实满足群众住房消费需求,引导房地产市场合理有序开发。重视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保障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统筹安排近五年住房建设所需用地,结合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利用大数据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科学进行宏观决策。
促进房地产业优化升级。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积极培育养老地产、旅游地产、康养地产等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丰富产品供给,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实现由相对单一的居住型产品向多元化类型产品转变,满足人民群众从有房住到住好房的改善性需求。关注产业园区地产、旅游地产、老年住区等新兴业态发展。积极推动智慧小区建设。提升住宅产品的建筑质量、使用功能和居住舒适度,加快发展精品特色房地产项目。支持二手房市场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培育租赁市场多元供应主体,盘活空置住房资源,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成立或引入住房租赁的专业化经营机构或住房租赁平台,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增加住房租赁经营范围,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着力抓项目,做好房地产项目储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主体和产品多元化。鼓励有资信实力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十四五”期间,房地产业累计投资超过1000亿元;到2025年,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全州建成一批高品质智慧、宜居的居住小区。
第二节 加大房地产市场服务监管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行业数字化监管,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及时制定出台有利于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稳定和引导好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和销售行为,完善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市场监测队伍建设,健全落实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和定期通报制度,促进房地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引导开发建设房地产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全州房地产业基础数据库,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市场监测手段和科学调控能力。
提高住房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简化资金使用流程,畅通应急使用渠道,发挥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的支持作用。推进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资金使用和管理透明度,提升维修资金监管水平,维护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维修金存储管理,提高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维修资金政策法规,提升业主自我管理维修资金的能力。
第三节 促进物业服务业高效发展
建立和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评价制度,推动行业自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组建楚雄州物业管理专家库,推行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法,引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稳步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覆盖率,从住宅物业服务加快向办公楼、工业企业、医院、学校、市政设施、城市综合体等多种物业服务延伸拓展。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健全物业服务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收费制度,加快培育一批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探索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指导好住宅小区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进一步提升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覆盖率。推进红色物业发展。持续开展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力争已实施物业服务的城镇小区均达到创建标准。到2025年,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老旧住宅区专业化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达标率在90%以上。
专栏14 房地产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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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宜居、高品质的居住环境目标。引导建设高品质居住小区。菜市场、医院、养老院、学校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15分钟生活圈覆盖率达到100%。全省各类住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商品房小区、政策类住房小区标准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楚雄市45个、楚雄开发区13个、双柏县16个、牟定县34个、南华县40个、姚安县14个、大姚县14个、永仁县10个、元谋县5个、武定县15个、禄丰市10个地产项目有序建设。
引导房地产与特色产业联动发展。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和“大滇西旅游环线”,丰富产品供给,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培育养老地产、旅游地产、康养地产等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积极推动智慧小区建设,加强对房地产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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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建规〔2021〕1号)要求,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推动全产业链协同,促进多专业协同,引导相关建材生产企业向绿色化、工业化转型,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开发建设。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推动部件和构件标准化;有序推广精益化施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益;提升智慧建造水平,夯实新型建筑工业化硬件基础。会同有关部门谋划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完善符合楚雄州实际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建设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落实《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科〔2020〕120号)、《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及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楚雄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楚住建发〔2020〕13号)等要求,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扩大绿色建材范围和应用,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编制《楚雄州绿色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转型,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有序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开展建筑行业碳达峰实践,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严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到2025年,设计阶段符合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0%,竣工验收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70%;全州获得二星级以上高等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比例达到10%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力争达到20%以上;绿色建材产品和部品部件应用比例明显提高,新建建筑应用比例力争达到40%;装配式建筑及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开工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扶优、扶强”原则,做优做强总承包企业,引导支持建筑业企业整合资源,通过联合重组等形式做大做强,实现集团化经营,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带动力、聚集力和竞争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做专做精专业承包企业,重点支持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承包企业向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尽快成为技术密集型的专业承包企业。做实做好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大中型骨干建筑企业组建劳务公司,逐步培育一批技术素质过硬、管理规范的劳务分包企业。引导、促进建筑业企业拓展经营范围。支持本土建筑业企业积极申请“1+N”个类别资质,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拓展承揽工程范围,形成“一业为主,多业并举”发展态势。鼓励建筑业向相关行业延伸,构建多专业、跨行业的大建筑业格局,推动全州建筑业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由市场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培育以高资质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主体,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的承包商体系,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结构。以加快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建造水平、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建筑业企业市场开拓由州内为主向州外省外为主转变、承接任务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方向转变、生产方式由传统方式向绿色装配式转变、业务领域由以房建为主向多元拓展转变,加速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鼓励建筑企业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标准。
第三节 提升勘察设计服务行业水平
基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加强勘察设计理念创新,继续坚持国家绿色节能、智慧城市、地下管廊、海绵城市、城市更新等发展导向,不断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服务、管理、建设和体制创新,倡导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使创新发展成为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推进绿色、低碳、节约资源、循环经济等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推广BIM、CIM等新技术应用。提高建筑与景观设计水平,实现与城市、建筑“一体设计”。促进勘察设计企业公平竞争,加强勘察设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行业人员专业素养,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型创新人才。开展勘察设计评优,激发设计人员创作热情。“十四五”末期,州内勘察设计单位年度完成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实现行业发展、市场规范、质量提升有机统一。
第四节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限制和淘汰市场不规范、社会信誉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低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社会中介机构,深化落实建筑业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推进建筑市场闭合管理,加大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信用评价制度,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巩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推进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确保全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事故起数下降、伤亡人数下降、较大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四项指标”。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管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执法。
第五节 加强建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建筑人才队伍培育。积极引导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积极推进管理、设计和智能建造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提高应用现代企业管理、工程总承包、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新兴建造技术的主动性;引导提升本地企业人员的建筑设计水平。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鼓励创新培训方式,为建筑业执(从)业人员提供多渠道、多类型的继续教育资源。
专栏15 建筑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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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提高建筑业工业化水平,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开发建设,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开工建筑比例力争达30%,全州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建筑业产值达到650亿元。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落实行业绿色化发展标准要求,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施工作业,发展环保产品,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进行业领域绿色化改造。
积极推进装配式产业发展。编制《楚雄州绿色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因地制宜提高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的比例。
推进节能低碳建筑建设。开展建筑行业碳达峰实践,严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县(市)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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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统筹安全和发展,建设韧性城市
第一节 提升抗震防灾减灾能力
提升城乡抗震防灾减灾水平。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办法》《云南省建筑消能减震设计与审查技术导则(试行)》等要求,实现从设计到施工及验收阶段的全过程控制。加快推进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全覆盖,加强城市空间安全韧性。推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和老旧房屋抗震加固改造。积极推进隔震减震技术、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运用。合理布局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避震疏散用地达2平方米/人。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城乡抗震防灾减灾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率达100%。
完善城乡抗震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楚雄州抗震防灾规划管理、减隔震监管、加固、震后房屋安全应急评估、震害调查等制度,加强抗震防灾责任落实;健全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监管机制,健全楚雄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制度。推动开展城市房屋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工作,逐步消除城乡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科学布局建设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主要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和其它空地作为避震疏散场地,提高日常维护管理水平。完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升震后处置能力建设。做好应急装备补充、更新、维护和地震应急队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防灾能力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严守建设安全底线,统筹安全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建设、安全风险整治和安全排查,加强道路、供水、排水防涝、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预警及应急控制机制,提升应急服务能力。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对应的安全设施建设,及时进行更换和升级改造。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城镇老旧区域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整治城镇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业市场违规经营行为,整治用户使用环节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
坚持智慧引领和科技赋能,把韧性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智慧城市,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积极运用“新基建”发展成果,系统推进城镇交通系统、水系统、能源系统、环卫系统、园林绿地系统等领域智慧化建设或改造,对城镇供水节水、排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智慧化改造和管理,以智慧化建设推进管网漏损、防洪排涝、燃气安全等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鼓励城市(县城)、特色小镇、产业强镇等智慧化建设先行。
到2025年,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及改造成效显著,智慧化治理和服务能级提升,智慧化运用面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安全及相关领域持续渗透。
第三节 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楚雄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体制机制及队伍建设,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审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设〔2020〕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办法(试行)》(云建审改办〔2019〕10号)等规定,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持续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高审批效率。扎实开展楚雄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加强消防安全。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平面设计等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加强燃气、充电换电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监管及应急救援能力,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指导,强化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管理,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到2025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行政审批体系全面理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部门建设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城乡建设及相应工程设施消防安全实现全过程监管。
专栏16 韧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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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防灾专项建设。对全州城镇建筑进行普查,筛查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分批、逐步进行加固改造,并对城区不满足抗震疏散道路进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全覆盖,按照抗震设防烈度推进抗震防灾各项工作。
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对各县(市)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尤其是城镇燃气、充电换电等)、公共建筑、建筑施工现场、物业服务区域(居住小区等)及其他薄弱环节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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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提升智慧城市治理能力
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衔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网络、建筑信息模型、城市信息模型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完善新型基础设施配套,推进楚雄州城市大脑和县(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建立软件、硬件及技术人才齐备的城市数据中心,保障日常运营与维护,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的数字化治理新模式,提高有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建设楚雄州“智慧+”功能体系,在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初步完善智慧停车、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物业、智慧工地、智慧消防等智慧功能,积极争取云南省智慧社区示范。到2025年,基本建立楚雄州级和各县(市)智慧城市运营基础体系,基本形成信息资源共享、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统一标准和统一监督评价的智慧城市管理网络。
专栏17 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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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智慧城市大脑建设。完善2个中心(运营指挥中心和数据中心)、3个平台(云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和决策指挥平台)和1个驾驶舱建设,通过1个驾驶舱实现对于楚雄州全面监测。推进楚雄州智慧城管项目建设
楚雄州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完善楚雄州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包含云平台、指挥中心、电子收费系统、泊位共享、错峰停车服务平台、 APP、电子发票系统、智能停车导引系统、政府监管、规划和执法服务平台)、路内停车智能化设施(高位视频)建设、路外停车场智能化改造与建设。
楚雄州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建设省、州、县(市)互联互通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购置相应软硬件系统,含州级指挥中心1个。
县(市)“智慧+”功能建设。推进城市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县(市)智慧社区、智慧停车、智慧公厕、智慧市政、智慧城管、智慧工地、智慧物业、智慧消防等智慧功能。1.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供社区综合管理、社区智能家居安防等功能,积极争取云南省智慧社区示范。2. 推进智慧停车建设,按照楚雄州智慧停车项目建设要求推进各县(市)智慧停车功能。3. 推进智慧公厕建设,提供红外感应、客流、坑位、温湿度、气味等数据监测和显示,云广告播放等功能。4. 推进智慧市政建设,提供供水、排气、燃气、道桥、公交、园林、路灯、综合管线等市政信息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市政业务智慧运作和科学管理。5.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供城市事件与城市区域信息采集、分析、共享、智能化和网格化管理。6. 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建立互联协同、智能生产、科学管理的施工项目信息化、可视化过程智能管理,逐步实现绿色建造和生态建造。7. 推进智慧物业建设,提供智慧物业管理如停车场管理、闭路监控管理、门禁系统、智能消费、电梯管理、保安巡逻、远程抄表等功能。8.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进市政消防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及物业小区停车等维护管理及智慧化。9. 条件具备的城市稳步探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CIM)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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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系统建设。完善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数字化监管需求和工程建设行业企业数字化业务需求的工程建设数字化体系,加快BIM、5G等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监管中的应用,引导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各类企业向行为管理数字化、业务协同一体化、风险防范精准化、研判决策智能化迈进。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分级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广数字化图纸,加强多部门业务协同,提升并联审批、批后监管、联合验收的效率。
第十三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规划引领
加强本规划在全州“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执行力,加强对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建筑业转型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供给、人居环境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风貌提升、人防事业发展、抗震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体制机制优化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第二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推进制度、规划和实施协调机制,对所提出目标任务要明确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节 加强多方参与
以满足公众整体需求为目标导向,充分发挥群众主人翁意识,创新群众参与城乡建设治理机制,丰富完善公众参与方式,引导形成城市治理多主体共治局面,确保居民意愿得以落实。有序整合政府各层级、机构和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合作伙伴关系,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城市平台运营等多领域有序引导各种社会资源与力量参与到城乡建设管理中。
第四节 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各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建设。积极做好与国家、省级、州级相关规划以及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等衔接,统筹安排重大政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空间落位、推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确保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同时根据本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与各部门、各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加强住建、自然资源、城管、交通、林业等部门相关规划与建设的衔接与协调。
强化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继续深化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完善网上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网上投诉、咨询与回复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加强人才队伍体制机制建设。以提升机关效能建设为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长期培训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住建系统干部队伍和住房城乡建设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引进高学历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优秀使用人才,鼓励推行城市总建筑师、驻点社区(乡镇、街道、乡村)设计师制度,推进“设计下乡”。
第五节 健全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制,将本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定期对实施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按照有关程序对规划进行修正和调整,鼓励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同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把规划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六节 强化项目保障
强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项目库,保障规划目标高质量落地。采取申请国家、省补助,州、县市城建资金扶持安排及企业自有资金投入、银行贷款、市场化等多渠道和多元化筹资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保障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十四五”时期谋划的项目任务按要求完成,为全州“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解读:解读《楚雄州贯彻落实〈楚雄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