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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810001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0日 | 文 号:楚政通〔2022〕50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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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9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目 录
“十四五”是楚雄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健康楚雄建设的关键时期。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楚雄2030”规划纲要》,结合楚雄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卫生健康工作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顺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优政策、增投入、补短板、强弱项、促跨越,为“十四五”时期全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州共实施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7个,完成投资269600万元,项目涵盖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至2020年末,有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1781个,卫生技术人员19520人,平均每千人(按常住人口计算,下同)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08人,其中:有执业(助理)医师6781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2.81人;有注册护士8697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3.60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17201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7.12张。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队伍不断壮大。
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医疗卫生支出从2015年的36.3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5.14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52%;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2017年的74.05岁提高到2020年的75.57岁;孕产妇死亡率平均控制在15.14/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5年的6.68‰、9.04‰下降到2020年的3.74‰、5.97‰;传染病发病率从2015年的173.8/10万下降到2020年的130.71/10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升,服务可及性不断提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作为疫情防控的中坚力量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诊的4名患者2020年2月21日已全部治愈出院,并持续保持无新增病例。楚雄援鄂医疗队27名医护人员凯旋,积极派出医疗队员支援红河州、瑞丽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禄丰市、武定县圆满完成6批次3776名境外入滇人员的集中隔离任务。42个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全面实施。2020年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传染病发病率从2015年的173.8/10万下降到2020年末的130.71/10万,继续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2020年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进一步提高,均较2015年上升10个以上百分点;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中度流行态势,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治疗有效率均达90%以上。深入开展防艾人民战争,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从2015年的84.9%提高到2020年的91.6%。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实现全覆盖。免疫规划成果继续巩固,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继续巩固克山病、碘缺乏病、血吸虫病和疟疾防治成果,有效应对云南不明原因猝死事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2016年以来高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24起。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十三五”期间,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基本建立,24家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取消加成,并实施“两票制”,100%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DRG支付方式改革入选“全国十大医改经验”并向全国推广。楚雄市、禄丰市、姚安县列为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市。
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10县市人民医院均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禄丰市人民医院成功晋升三级医院;全州省级重点专科达43个,“五大中心”建设卓有成效,急诊急救能力显著提升。云心电网络中心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心电诊断信息互联互通,楚雄州精准医学中心和楚雄州区域检验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医疗机构门急诊危急重症病人抢救成功率由2015年末的99.4%提高至99.8%,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与2015年末的96.9%持平,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由9.6天降至9.15天。
中彝医药在传承中创新发展。州、县、乡、村四级中彝医药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15.86亿元资金,建设州县乡村中彝医医疗服务基础设施项目328个,中国彝医药研发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县市级公立中彝医医院实现全覆盖,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公立精神病医院设置中彝医科,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彝医馆,95%村卫生室建设中彝医服务室。建设省级彝医区域诊疗中心1个、省级医学分中心3个,中彝医药重点专科专病38个;建成中彝医药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等共28个。8个县市中彝医医院通过省级达标验收,100%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开展12种中彝医药非药物治疗技术。全国首家颁布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医师考核认定办法》等10个配套文件,考核认定彝医医师570人。启动《中国彝医药典籍》编撰及彝医药教材编写工作,出版发行了《楚雄彝医药志》。
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2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40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建成慢病管理中心54个、心脑血管救治站29个、“社区医院”4个。建立了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乡管村用”全面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基本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3.2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妇幼健康“两纲”、“两规”指标任务全面完成,“两癌”筛查、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任务完成率居全省前列。双柏、南华、姚安、武定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135个种类、2141个样品、14602项次、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1448例;累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县城3个、国家卫生乡镇3个、省级卫生县城6个、省级卫生乡镇84个、省级卫生村855个。全州自愿无偿献血率保持100%,楚雄州2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老龄健康和托幼服务积极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有各类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367个,可提供养老床位15266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5.8张,高于全国32.4张和全省26张的平均水平。建成10个医养结合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的比例达75%,特殊“四类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覆盖率达100%。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0.3个,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开局良好。
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2020年全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增加值达68.50亿元,其中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增加值36.70亿元,平均增幅保持在15%以上。成功举办楚雄彝医药康养产业发展大会、中国·楚雄国际野生蘑菇中毒临床防控大会,促进了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
健康扶贫取得明显成效。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面实现。18家县级医院和115家乡镇卫生院、1095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和巩固提升要求,贫困人口36种大病做到“应治尽治”,重点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全州因病致贫返贫5.3万人全部脱贫,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州卫生健康委被表彰为2019年度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卫生人才培养选拔和科技建设有新发展。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州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试行)》《楚雄州卫生计生委联系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彝乡名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彝乡名医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人才管理制度。至2020年底选拔认定50名“彝乡名医”,建立“彝乡名医工作室”30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2人享受云南省政府津贴,6人获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称号,1人被授予“云岭名医”称号,10人被授予“云南省名中医”称号,1人入选云南省优秀中青年中医药学科带头人,33人入选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2016年至2020年,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共获得卫生科技成果13项(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级6项、州级6项)。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快,省级基层云HIS和远程诊疗系统、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第1期)、卫生健康专网3个试点项目基本建成,楚雄州定制化“全球影像”医疗服务云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楚雄州云心电网络中心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心电诊断信息互联互通,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实现在线预约挂号、就诊报到、缴费、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打印报告、移动查房、移动护理等便民、惠民服务,群众就医体验进一步改善。
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深入贯彻《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楚雄州委关于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狠抓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实现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医院章程、100%修订完成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把支部建在临床科室上,实施“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建设具有卫生健康行业辨识度的“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大力开展廉洁教育,把理论、医德、法纪三项教育与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全系统行业作风、医德医风持续改善。
一是随着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二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高位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发展,为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三是生命科学技术、新兴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和普及,为卫生健康事业加速提质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四是新冠肺炎疫情后,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大幅提升,健康越来越成为重大民生福祉。
一是优质医疗资源发展不充分、布局不均衡。我州进入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前100名、在全省和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较少,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楚雄市区,县域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大多集中在各县市城区等。二是学科、专科结构亟待优化。康复医学、精神卫生、老年医学、儿童医学、重症医学等专科能力较弱,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学科发展不足、核心能力不强。三是人口老龄化加速,新出生人口数呈下降趋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四是随着疾病谱不断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相互叠加,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风险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将长期存在,“一老一小”等多重健康需求增加,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治理难度持续加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锚定楚雄州“一极两区”发展定位,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医防协同,更加注重质量优先、均衡发展,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不断增强人民健康获得感,为加快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现楚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共建共享。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强化政府、社会和个人维护健康的责任,共筑健康环境与社会。
坚持健康优先,促进公平可及。以解决影响全州健康水平的主要问题、缩小区域间卫生健康水平差距、补齐卫生健康领域的突出短板为突破点,持续改善城乡卫生健康服务环境与服务条件,推动卫生健康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存量资源加速提质,提升优质卫生健康服务可及性,全方位提高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促进防治协同。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改革为抓手,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关口前移、联动发展、分工协作、中西医并重,全方位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加速推进卫生健康信息联通共享与应用,提高全州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与质量。
坚持改革创新,促进优质发展。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政策网络协同性,提升政策迭加合力,全面提高卫生健康领域现代化治理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康水平稳步提高。进一步提升全州人均预期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水平指标降至全省平均水平,地区间健康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健全。现代化的重大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基本建立,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防控救治、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健康服务更加优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网底更加巩固,州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更加均衡,“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全面形成。有利于健康促进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备,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疗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健康产业更加多元。健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基本建立,群众多层次、差异化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主要发展指标详见下表。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性质
|
|
健康水平
|
|
|
|
|
|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5.57
|
77
|
预期性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20.23
|
≤10
|
预期性
|
|
婴儿死亡率
|
‰
|
3.74
|
≤4
|
预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5.97
|
≤6
|
预期性
|
|
传染病发病率
|
/10万
|
130.71
|
不超过过去5年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7.14
|
≤15
|
预期性
|
|
全州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48.66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预期性
|
|
健康生活环境
|
|
|
|
|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18.91
|
25
|
预期性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
|
24
|
预期性
|
|
国家卫生县(城市)数量
|
个
|
4
|
10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供给
|
|
|
|
|
|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7.12
|
7.67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2.81
|
3.25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50
|
0.62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3.60
|
3.91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人
|
0.39
|
0.54
|
预期性
|
|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
|
人
|
3.20
|
3.57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人
|
0.79
|
在2020年
基础上增长30%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0.3
|
4.5
|
预期性
|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
|
80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
|
|
|
|
|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94.26
|
>90
|
预期性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
|
95.01
|
>90
|
预期性
|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9.73
|
>90
|
预期性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96.01
|
>90
|
预期性
|
|
健康保障
|
|
|
|
|
|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
|
27.07
|
26左右
|
预期性
|
健康产业
|
|
|
|
|
|
|
健康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年均增速
|
%
|
11
|
≥15
|
预期性
|
实施州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县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项目、县级医院负压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建设项目、州县级医院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配备先进设备,州传染病医院床位达到300张,每个县市人民医院都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且均有不少于2间达到国家标准规范的负压病房和2间重症监护病房,具备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州人民医院建有独立的儿童传染病病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加强传染病医院和传染病专科防治机构建设,将州传染病医院建设成为传染病救治、检测、科研、培训等方面的基地。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专栏1:重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
1.依托楚雄州人民医院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
2.支持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增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
3.在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新建楚雄州传染病医院,并配备先进医疗救治设备,使之具备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在10个县市人民医院各建设1个标准化传染病科,每个传染病科都设置2间负压病房和2间重症监护病房,使之具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
4.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
加强州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到2025年,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州级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优势进一步凸显,疑难重症诊治和卫生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乡镇卫生院能够承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县域内就诊率达90%。加强医学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提升三级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补齐区域专科服务短板。继续巩固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对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加强县级医院基础设施、硬件和能力建设,到2025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临床服务“五大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做好县级医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晋升三级医院;继续做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提升心脑血管、肿瘤、呼吸、消化、重症、急诊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能力,加强精神、儿科、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薄弱专科服务体系建设,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彝医传统优势专科。继续实施楚雄州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贯彻落实加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加快康复医疗发展,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加强康复医学队伍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云南省器官移植临床医学中心楚雄分中心和云南省心脏疾病临床医学中心楚雄分中心建设,推进云南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彝医学科建设和云南省彝医区域诊疗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建设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云南省重点学科,力争培育1个全国临床重点学科。与医学院校合作,加强医、教、研协作,在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医学科研等方面有突破。
专栏2: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1.实施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实施消毒供应中心、洗衣房、住院病房、配液中心、核医学科、超声影像中心、中心血库、呼吸重症病房、腹透中心及部分重症医学病房等建设内容。
2.县市级综合医院重点建设项目。支持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二期)、禄丰市人民医院、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双柏县人民医院(二期)、牟定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人民医院、姚安县人民医院、大姚县人民医院新区(整体搬迁)、元谋县人民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
3.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继续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重点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中心)、组建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数据中心),补齐县级精神、眼科、老年病、口腔、康复等专科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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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同配合,增强部门间信息交换与协调联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公共卫生工作职责,结合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城乡社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以实施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为重点,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房屋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实验室具备新型冠状病毒、SARS病毒、流感病毒等核酸检测能力。突出新冠肺炎、结核病、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规范结核病“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模式,持续巩固我州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成果;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42.66/10万以下,全州除大姚县外9县市持续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防治成果;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打好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持续巩固提升艾滋病防控“三个90%”、消除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成果。以社区综合防控、个人自我管理为主,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对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口腔疾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进行有效防控,逐步实现规范化诊治和康复。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行为干预,努力实现由注重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转变。
专栏3: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
1.支持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新建、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新建、牟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提升改造、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2.州、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州疾控中心、牟定县疾控中心、南华县疾控中心、姚安县疾控中心、永仁县疾控中心、武定县疾控中心、禄丰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3.优化整合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共卫生相关科室,设置公共卫生科,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全面加强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并纳入属地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网络管理。
4.加强发热哨点(诊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对能力。
5.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病原微生物检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实施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建设计划和生物安全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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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加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转诊等服务,开设特色科室(专科)拓展服务,到2025年,力争全州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中心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缩小城乡之间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差距。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肺结核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等主要指标任务完成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以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载体的急救转诊网络建设,持续提升产儿科安全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抓好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建和部分县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抓手,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10县市妇幼保健院均通过国家二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或达到云南省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标准。加大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力度,逐年提高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优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扩大全州产前筛查覆盖面,开展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疾病救助。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均达96%以上。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专栏4:基层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升
1.实施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搬迁新建项目,支持楚雄市妇幼保健院、双柏县妇幼保健院、牟定县妇幼保健院、南华县妇幼保健院、姚安县妇幼保健院、元谋县妇幼保健院等基础设施建设。
2.到2025年,州妇幼保健院在巩固国家三甲妇幼保健院成果的基础上,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能提供产前诊断服务,建成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10县市妇幼保健院均通过国家二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或达到云南省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标准。
3.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加强和规范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及管理,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社区医院,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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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建立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送及时率、处置率达100%。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网络平台,加强州、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食品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州级能够开展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的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县级能够开展大部分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检测。在重点领域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测制度,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级,重点监控。
加快推进“创卫”工作。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积极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加快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到2025年末,10县市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市)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比例提高到20%,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比例提高到90%;积极推进控烟行动,巩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创建无烟机关;推进规范戒烟门诊设置,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和简短戒烟干预制度,加强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控烟队伍及其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
规范采供血管理。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推进血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加大宣传,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5%以上,自愿无偿献血率保持100%。加强血液采、储、供、用环节管理,保障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
专栏5:采供血能力提升
1.实施楚雄州中心血站搬迁新建项目,购置相应设备,推进“智慧血站”建设。加强血站设备配备及采血车辆、送血车辆的更新补充;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置固定采血点。
2.到2025年,血液管理法治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更加成熟定型,血液供应保障体系持续完善,采供血服务网络布局进一步优化,血站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高,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血站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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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以精神疾病筛查管理为重点,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相结合,做好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促进居民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加强以精神卫生疑难危重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为重点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围绕健康楚雄、平安楚雄总体布局,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组建心理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精神卫生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心理康复与心理疏导能力。到2025年,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专科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达到4.0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专栏6: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1.实施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新建项目,支持姚安县精神病医院建设、大姚安康精神专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等项目。
2.城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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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出台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振生育水平。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全方位帮扶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加强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引导青少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面向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心理健康服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青少年近视、营养、性与生殖健康相关疾病等监测和干预。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启动婴幼儿照护示范园(所)、基地建设,打造一批设施标准、活动规范、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托育机构,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到2025年,建成托位数1.15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以上。
专栏7: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1.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完善“医育结合”服务,加快“互联网+托育”发展,在资金、场地、人才方面给予全面支持,建设一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且具有示范性的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2.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州级建设1个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楚雄市建设3个以上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其余县市建设2个以上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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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整体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降耗材、降大型设备检查为突破口,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
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一体化管理,重点打造集“发展、管理、服务、责任、利益、防疫”六位一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同时开展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为居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连续性服务,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分级诊疗,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就医新秩序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有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水平的调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种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厘清政府和医院的权力清单,以及举办和监管权力清单,下放经营管理自主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完善公立医院章程,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楚雄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功能,促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高全民医保覆盖面,加强基金运行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强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积极推进“掌上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继续深化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医保有效支付和合理诊疗作用。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完善医保定点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促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国家和其他采购联盟组织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让药品回归治病功能,节约采购资金,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促进薪酬制度改革。同时做好“短缺”药品的监测预警工作,确保医疗机构正常用药。加强宣传、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打造“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国家示范城市,推进“两病”“医防融合”。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质运行。落实《楚雄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2年底所有县市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化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责任,协同推进药品供应、医保支付、人事薪酬改革、职称评聘改革。积极推进以县为单位核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人员总量和编制备案制试点改革。同步实施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财政投入(含人员工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家庭医生签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由医共体总医院按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分配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巩固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和村卫生室医生养老保障制度以及退出保障机制,稳定村卫生室人员队伍。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措资金逐步化解。
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中彝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彝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突出中彝医药在治未病和疾病康复中的特色和优势,加强中彝医药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巩固提升“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和“双百九五”工程成果,继续推进“1155”工程;加强中彝医药人才培养,扩大彝医医师考核认定人员范围等工作;加快建立彝医药标准体系和炮制规范,促进中彝医药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实现10县市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到2025年,州中医医院进入全省一流,县市公立中彝医医院100%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10所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标准(试行)》;公立综合医院中彝医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总数的10%以上,公立专科医院中彝医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的5%以上。
专栏8:中彝医服务能力提升
1.改善公立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实施楚雄州中医医院(云南省彝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继续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办中医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
2.县市级中彝医重点建设项目。支持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双柏县中医医院、牟定县中医医院、南华县中医医院、姚安县中医医院、大姚县中彝医医院、永仁县中彝医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
3.实施基层中彝医药提质达标工程。到2022年,全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彝医师占比达25%以上,基层中彝医药处方占比达50%以上;到2025年,县级公立中彝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100%达标,县级综合医院60%达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标准。
4.发挥中彝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作用。建设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至少1个、分中心至少3个,中彝医重点病种诊疗中心3个。到2025年,形成30个中彝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100项适宜技术操作指南;争取新增中彝医重点专科(专病)国家级5个、省级10个、州级20个。
5.支持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老年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等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床位,配备中医药人员。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等薄弱科室建设。
6.加快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彝医医院100%设置中彝医康复科,建设州级中彝医康复示范基地1个,推广不低于20项中彝医特色康复及护理方案。
7.推进中彝西医协同协作。到2025年,至少建成省级中彝西医协同协作临床诊疗基地1个,建成州级中彝西医协同协作临床诊疗基地2个,建成县市级中彝西医协同协作临床诊疗示范基地10个,形成并推广中彝西医结合诊疗方案20个左右。
8.提高中彝医药疾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中彝医药融入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全州二级以上公立中彝医医院独立设置感染管理科、感染性疾病科;全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台。州、县市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专家队伍中有中彝医药专家。积极研发、报批推广中彝医药应对传染病的有效方剂和相关产品,中彝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优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9.加大中彝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选中实行中彝医药人才计划单列、单独评价。到2025年,全州遴选培养领军人才5名,中彝医药学科带头人20名和中彝医药后备人才40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本科学历的中彝医医生和1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中彝医医生,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中彝医医师或能西会中医生。鼓励中彝医类别高职称中彝医医师带徒。
10.加强对中彝医药传承和保护。加强对中彝医药古籍文献、经典名方、民族民间验方秘方、疗法技艺、学术思想、名家经验的抢救挖掘、收集整理、总结提炼和出版推广,加快推进《中国彝医药典籍》的编纂和彝医药教材编写工作。继续做好“彝医水膏药疗法”“拨云锭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工作,开展楚雄州彝医药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遴选认定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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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统一州级和各县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的级别设置、机构名称及监督执法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原则上按照州级监督机构不少于40人、县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本地区人口总数每万人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人员编制。完善基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机制,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至少2名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每个村卫生室聘任1名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实行卫生健康监督城乡一体化管理,形成覆盖城乡、统一高效的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特种车辆等执法装备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卫生健康法制建设,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加大对卫生健康服务市场的监管,加快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飞行检查等精准监管机制,强化监管结果公开和责任追究。
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持续优化医疗机构准入程序,强化后续监管,激活社会办医活力,形成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优质社会办医扩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医疗、专科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机构,与公立医院协同发展。到2025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基本形成功能互补,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社会办医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州、人才强卫战略,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需求培养造就人才,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楚雄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保障。认真落实《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着力解决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短板弱项问题。强化医教协同培养人才,健全完善医学人才招生与培养、就业、准入联动机制,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力度,提高临床技能培训质量。优化人才招引政策,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持续增加卫生人才总量。加强专家工作站、临床重点专科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搭建引才聚才平台。继续培养好“彝乡名医”,建设好“彝乡名医工作室”,发挥好名医品牌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兴楚名医”培养计划,每年选拔认定10名;实施卫生健康系统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选拔认定30名。实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州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选派30名优秀卫生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接收20名基层专业技术骨干对口研修培养,为基层培养业务骨干。强化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在岗培训制度,加强乡村医生培训轮训,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考试;以急诊、产科、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和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中彝医药为重点,加强适用型中彝医药人才培养;加强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制定优惠政策、创造良好职业发展条件,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增强职业荣誉感,推动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快州级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区域卫生健康信息集成平台建设,在全州范围内建立覆盖医疗、预防、保健、公卫、疾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体系,为健康楚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智慧医院分级评估顶层设计,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看病难、看病烦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专栏9: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1.推进州、县级平台建设。完善全员人口库、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院前急救、采供血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标准应用和数据治理,完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三大资源库;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码(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码“多码”融合应用。到2025年,实现“多码”融合应用在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覆盖使用,实现就医“一码通用”。
2.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强化人口、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药品使用监测、综合监管等医疗健康数据采集,实现跨机构、跨地区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
3.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通过APP、小程序、公众号等,融合面向公众的疫苗接种、妇幼保健、家庭医生签约、电子健康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实现一部手机管健康服务。
4.积极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及诊前、诊中、诊后持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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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构建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加强老年健康教育、疾病防控等健康指导服务。加强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康养机构。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保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康养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中医养生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到2025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家庭医生签约率达95%;100%的公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100%签约合作;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10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家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健康养老提供保障。
5年过渡期内,持续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优化完善健康帮扶措施,补齐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到2025年,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拓展,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持续提高服务能力。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实现全覆盖。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大病专项救治,救治病种不少于36种。持续做好脱贫人口中的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
以国家、省促进健康养生产业发展政策为契机,将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健康楚雄建设有机结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因地制宜、融合互促、创新引领、开放合作,发挥楚雄州自然资源优势,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健康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发展高端医疗产业集群,积极拓展预防保健服务业。推动中彝医药资源和森林资源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温泉旅游养生服务业、阳光康养产业和休闲养生农业。推进体卫融合,发展健康运动产业,推动体育休闲元素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做特健康食品,做优中药材品种,做强中彝医药,做大保健品和化妆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创新医疗保险服务模式,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养老、文化旅游、运动健身”,加快建设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融合互促的健康产业体系。
“十四五”期间,全州卫生健康系统规划实施医院建设项目、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疾控(应急)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康养项目等八类169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39.5亿元,不断改善卫生健康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健康保障能力。各项目单位要加强用地规划和环境生态影响分析,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建立党政主导、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大健康格局,落实好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县市要将本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考核落实,要结合实际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卫生健康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同级国土规划同步编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规划的实施。通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卫生健康事业投入责任,突出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每年对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提高支出比重。加大对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要继续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优先安排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政府新增卫生健康投入重点支持基层卫生、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的经常性投入,完善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通过财政投入,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卫生健康领域资金监管,确保发挥效率。
各县市要结合《楚雄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县市规划,把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建立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根据规划进度对重点指标、重点改革、重点任务做好日常监测,开展期中和期末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规划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确保规划目标科学、合理,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第四节 加强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在保障国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和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养生保健等知识,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宣扬大卫生、大健康观念,营造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使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卫生健康事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以“党风清廉、行风清新、院风清净、医风清洁、作风清朗”为重点,着力建设“五清医院”。点面推进,分级辐射,全面提升清廉单元建设效能,着力打造具有卫生健康辨识度的“清廉机关”“清廉医院”“清廉疾控”“清廉血站”“清廉卫监”5个清廉单元品牌;筑牢夯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健康楚雄建设为引领,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行业新形象,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提升群众对卫生健康行业的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