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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1230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文  号:楚政办函〔2022〕77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全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程 鹏 副州长

副组长:刘 坤 州政府副秘书长

陈 斌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赵现培 州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徐少华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联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许华荣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肖天平 州司法局副局长

杨建伟 州财政局副局长

赵 江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黄丕刚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应龙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祥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明海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寇 燕 州商务局副局长

罗 彦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宋文浩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之福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丽芬 州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斌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协调处理全州生活垃圾分类重大事项,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落实组长、副组长交办的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之前,由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服务跟进,随时掌握工作进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州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