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全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程 鹏 副州长
副组长:刘 坤 州政府副秘书长
陈 斌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赵现培 州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徐少华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联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许华荣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肖天平 州司法局副局长
杨建伟 州财政局副局长
赵 江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黄丕刚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应龙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祥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明海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寇 燕 州商务局副局长
罗 彦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宋文浩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之福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丽芬 州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斌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协调处理全州生活垃圾分类重大事项,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落实组长、副组长交办的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之前,由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服务跟进,随时掌握工作进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州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