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州政协
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情况的通报
——在州政协十一届四次常委会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张建军
(2022年12月20日)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州政府系统办理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2月召开的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共提出提案 466件,其中交由州政府系统办理的有423件,占提案总数的90.8%。根据提案内容和政府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州人民政府分别交由7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和州级46家单位承办。截至10月30日,所有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第一类(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325 件,占76.8 %;第二类(B类):提案所提问题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计划的有86件,占20.3%;第三类(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 难以解决留作参考的有 12件,占2.8%。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保障。今年州两会后,州人民政府对所交办的州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协调准备,于3月25日由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了交办会议,将州政协提案分别交由有关部门承办。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有关领导对办理好今年的州政协提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对办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在办理过程中,州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有关领导经常听取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承办单位提出的问题,确保了全州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交办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办理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工作小组,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认真总结多年来办理工作经验,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办理责任制”;落实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内部登记交办、协调指导、督查督办、沟通协商、审核把关、答复签发、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完善,形成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办理工作做到了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痕迹管理清晰,实现了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了办理效率,增强了办理实效,提升了办理质量。
(三)重视协商,联系沟通紧密。各承办单位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加强与委员沟通、协商,全面准确地把握委员意图,虚心诚恳地向委员求计问策。多数单位都做到了在办理前先与委员沟通交流,了解委员的真实想法和目的;在办理中适时与委员联系,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在答复前与委员面商,汇报提案办理情况,听取意见,与委员增进理解、达成共识,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委员的满意度。州政府系统今年办理的州政协提案面商率达到了100%,州政协委员有614人(次)对423件提案答复件寄回了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四)积极采纳,重视提案落实。各承办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所办理的提案加强分析研究,分类推进落实,妥善解决提案所提问题,坚持提案办理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个问题,赢得一份理解和支持,使办理提案过程成为密切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成为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做到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及时解决落实;对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将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决策参考的依据,力争在下步工作中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已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委员解释说明,力求取得理解支持。
(五)加强指导,检查督办及时。在日常工作中,州人民政府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力度,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承办单位提出的问题,催促办理迟缓的单位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办理任务。同时,与州政协提案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重点承办单位进行了督查。通过听汇报、查案卷和座谈交流,检查组对所抽查单位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通过督查,促进了州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
州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州政协委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负责综合协调的承办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少数单位对办理工作简单应付,缺乏深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不多,有的答复针对性不强,讲宏观政策和解释说明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少;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办理结果分类不准确,立卷归档不规范;四是对综合性提案,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不够,协同办理力度不够,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合力有待加强。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全力推进州政府系统办理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有力有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融入工作全局协调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和工作考核内容检查落实。进一步密切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二)严格落实责任,规范办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强化承办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五级责任制”和“五定工作要求”,做到依法依规办理。充分发挥承办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胆探索实践,认真研究采取具体适用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协商协调、督查落实、续办续复、绩效考评等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完备、具体适用、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
(三)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办理实效。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察实情、听真话、求真解,把办理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有效政策,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好办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深入研究分析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情况复杂的提案,充分挖掘和汲取决策参考价值,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举措、增强实效,着力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
(四)加大督办力度,狠抓工作落实。重视与州政协提案委共同做好督办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提案办理落实,确保各承办单位按照时限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办理任务。聚焦跨年度办理的提案和委员多次提出但尚未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变“一次性办理”为“跟踪问效办理”。认真培训承办工作人员,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考评激励机制,不断激发承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水平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