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楚政办通〔2022〕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加快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进程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5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补齐楚雄州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短板,依托项目完成城市(县城)污水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楚雄州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效能,结合楚雄州实际,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楚雄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在征求州、县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经2022年12月30日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印发《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攻坚行动,全州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管网空白区,城市和县城主城区管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提升至100毫克/升以上占比达到95%以上,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0%以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提升至100毫克/升以上占比达到90%以上,县城污水集中收集率逐步提升。城市没有黑臭水体,涉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设施“短板”基本补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可持续投入建设运维模式基本形成,全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效率和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治理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可持续投入机制、重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及政策支持、加强智慧管理与技术创新、加强组织领导7个部分”,并从地下管网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新扩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再生水利用6个方面,同时明确了各县市2022年到2024年要实施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四、涉及范围
全州10县市(含楚雄高新区)城区范围。
五、注意事项
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分步有序推进楚雄州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源头治理,突出重点,从末端治理转变为污水收集源头治理,建立完善源头截污治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对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普查,结合地下管网普查结果,因地制宜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注重效果,建管并重,推进城市(县城)污水管网全覆盖,统筹推进污水处理及污泥无害化处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污水治理行业,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运营格局。
六、惠民利民举措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水环境治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都对环境基础设施作出重要部署,明确要开展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不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对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改善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品质提升至关重要。
原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