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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0921002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801000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9年9月更名为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翻译彝文古籍和深入实地进行社会调查、获取活史料,即以彝族固有的书面与口碑文献为主要原始材料,结合汉文献、考古资料及实地调查资料,开展多学科的研究,使古老的彝族文化再现辉煌。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在州委宣传部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全州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2022年楚雄州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突出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抓好班子科学理论武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各类会议精神。院班子组织开展了九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月16日,及时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支部专题学习、党员大会等,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增强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召开了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要求坚决扛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和“九纳入一列入五作为”要求,坚决维护全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3)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2022年3月23日,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了我院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意见,指出存在的4个主要问题。我院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整改机制,于5月3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10个方面整改任务和34条具体整改措施。8月10日,经复查验收,指出我院的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和差距。新一届党支部专题研究工作提醒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提出3条整改措施。10月底,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4)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

9月6日,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党新要求,把党建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为科研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2、强化政治担当,凝心聚力开展科研业务工作

在州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和省社科院的悉心指导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坚守文化阵地,促进彝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在政治思想建设、科研创新、作风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积极改善办公和科研环境。在州委宣传部的关心支持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协调,今年6月27日,我院办公地点从楚雄市青龙路131号(北浦中学院内)搬迁到楚雄市灵秀路321号(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彻底解决困扰我院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改善了办公和科研环境。  

22021年6月,我院被评定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今年以来,我院克服古籍保护经费不足的困难,全力保障古籍安全。

3)由我院与云南省社科院合作办刊的《云南社会科学·彝族文化》专刊,2022年刊出4期64篇87万字。

4)《彝族历史文献译丛》(年刊)2022年编辑1期4篇译文40万字。

5)正在开展《彝族古籍文献中各民族相互依存关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彝族古籍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要求,指导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学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彝族语言文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7)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拓宽学术视野,把握正确的学术方向,我院于2022年10月29日举办了云南省著名刊物编辑专家到楚雄指导培训班。邀请云南人民出版社赵石定社长、云南美术出版社总编李银和、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王东昕3位专家专题讲授学术期刊编辑业务知识,内容涉及当代社科期刊编辑人员的政治素养、当代社科人的政治自律、工作自律、生活自律、学术自律、学术追求等方面。

3、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班子整体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成员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协同配合,遵规守纪,廉洁自律,以上率下。

2加强干部职工管理、教育和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学习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正向激励,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3长远谋划彝族文化事业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努力推出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彝文古籍保护传承为中心,以坚守《云南社会科学·彝族文化》专刊为阵地,以争取科研课题项目经费为抓手,以开展田野调查、学术交流培训为载体,注重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努力提高学术研究成果质量和办刊水平。

4)加强与省社会科学院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省社科院的指导,围绕研究特色和优势,联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

5加强与《云南社会科学》联办《彝族文化》专刊。通过合作办刊方式,提高刊物质量和水平,提振整个科研队伍的精气神。

6加强彝族古籍文献保护传承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规划》《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主动做好彝族古籍文献“申遗”工作。力争到2035年彝族古籍文献《查姆》入选全国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加强彝文古籍库房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35年保持“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荣誉。

7加大争取科研课题项目、社科基金的力度。2024年,完成《彝族古籍文献中各民族相互依存关系研究》《彝族古籍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社会历史研究所、毕摩文化研究所、彝族文化产业研究所、《彝族文化》和《彝族历史文献译丛》编辑部、影视人类学摄制与研究所。

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5,397,93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7,935.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2022年度收入合计增加239,416.72元,增长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9,416.72元,增长5.25%;上级补助收入为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为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为0元,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为0元,减少30,000.00元,下降100%2022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调整职工工资政策而随之增加的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导致2022年增加人员经费170,813.72元,增加公用经费21,123.79元;我单位因楚雄市北浦中学扩建需要搬迁,于2022年6月搬迁至现在办公地点楚雄市灵秀路319号,楚财教〔2022〕185号追加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办公室搬迁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5,399,593.16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125.96元,占总支出的94.77%;项目支出282,467.20,占总支出的5.2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6,593.22元,增长4.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1,937.51元,增长3.9%;项目支出增加64,655.71元,增长29.68%;上缴上级支出为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为0元,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0元,无增减变化主要是2022年因调整工资政策而随之增加的人员经费和单位整体搬迁而发生的搬迁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17,125.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10,122.96元,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003.00元,占基本支出的6%,人均支出11,370.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46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支出为楚财预[2022]8号批复的《彝族文化》办刊经费及田野调查、学术交流和楚财教〔2022〕185号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办公室搬迁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7,93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增加269,416.72元,增长5.25%,主要是2022年因调整工资政策而随之增加的人员经费和单位整体搬迁而发生的搬迁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3,853,90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273,896.16元,日常公用经费299,203.00元,项目支出280,81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01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职工统筹外支出314,706.40元、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3,672.3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011.9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22.12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34,0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722.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7,365.52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27,9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302,7226.00、职工购房补贴25,20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8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委的精神,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06.00元,增长68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06.00元,增长688.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是2021年我单位因无对外交流,全年公务接待费只480.00元,基数较低;2022年因单位搬迁,涉及彝文古籍库房改造,多次请云南省博物馆的相关专家进行设计及论证,发生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因单位搬迁,涉及彝文古籍库房改造,多次请云南省博物馆的相关专家进行设计及论证,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部门资产原值总额1,895,415.39(资产净值614,128.16元),其中,流动资产121,729.72元,固定资产原值1,773,685.67(固定资产净值492,398.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732.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050.00元,账面原值88,05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社会科学研究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801111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2决算公开表202309201027461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