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10253002 公开目录:州委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文  号:楚办通〔2023〕78号
标 题: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打造新时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云南先行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打造新时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云南先行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州级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楚雄州打造新时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云南先行区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1次会议、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正文公开)

楚雄州打造新时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云南先行区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重大部署,奋力将楚雄州打造成为新时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云南先行区,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试行时间为2023年—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打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云南先行区为目标,以提升城乡居民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核心,以基层为重点,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全力打造州域卫生健康共同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楚雄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格局初步形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可持续运行,国家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初显成效,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速增效,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人均预期寿命达77岁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1.全力打造州域医疗高地。州内三级医院要积极与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推动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医院管理等方面同质化发展,建设心血管、精神病、创伤和彝医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建设州级临床重点专科50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15个。到2025年,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建设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25个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

2.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千县工程”项目建设,打造一批辐射能力强、服务能力突出的县级医院,加强眼科、精神科、输血科、病理科和临床营养科建设,补齐县级医院短板。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打造一批县域中(彝)医诊疗中心。到2025年,入选云南省“百县工程”的县市人民医院80%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50%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力争南华县和姚安县2所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

3.强基层筑牢基层网底。各县市分别遴选一个离县城较远、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综合服务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实施提质建设,使其服务能力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到2025年,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60%以上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4.强化中彝医药服务供给。组建一支中(彝)西医协同创新团队,遴选当前纯西医、纯中医疗效不明显的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疑难病种,统筹中(彝)西医医疗资源开展多学科联合公关,每个病种研发推广1—2个中(彝)药院内制剂,提升全州重大疑难疾病的救治能力。到2025年,州中医医院建成1个省级中医药临床医学中心,3个中医药临床医学分中心。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培育建设州级以上特色优势专科3个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

5.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在全省率先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探索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统筹管理楚雄城区医疗机构,实现城区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为城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5年,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医防融合更加协同,医疗资源供需更加均衡,就医格局更加合理,居民就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6.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可持续运行机制。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域医共体内高质量管理(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临床服务(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4个“五大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县域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塑。围绕责任、管理、服务和利益4个共同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唯一法定代表人制度。到2025年,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85%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

(二)改善群众需求侧便民惠民应用,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

7.推动区域信息共享互认。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和城市医疗集团信息平台建设,以平台为载体整合业务系统,逐步实现规范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医疗健康信息调阅共享,逐步实现覆盖州域内的信息共享互认,减少患者重复检查;推广使用电子胶片,逐步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零”胶片。到2025年,州、县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三级以上,80%的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4级,50%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5级。以县市为单位加强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力争高血压和糖尿病在管人群“健康画像”实施率达到80%以上。

8.全面开展远程医疗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使群众就近享受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已建成的“国家—省—州—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远程医疗全覆盖。全面推广远程医疗应用,建设州、县级诊断中心,开展远程影像学、远程诊断及会诊、远程护理等医疗服务活动,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诊疗模式,推动分级诊疗政策落地。到2025年底,实现全州远程医疗全覆盖。

(三)重塑医保筹资支付侧激励改革,构建利益共赢新机制

9.深化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常态化组织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好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和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中心职能,积极牵头以跨地区联盟、价格联动等方式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开展分类分批集中带量采购,推进各医疗卫生机构逐年提高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和金额。到2025年,国家和省、州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达500个以上,采购金额占比达45%以上,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达10类以上。鼓励各县市积极探索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单位集中采购医用耗材,降低医疗成本。

10.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每年开展一次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到2025年,力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达35%以上。

11.巩固提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DRG付费为主,按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稳步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探索DRG付费中开展中(彝)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实现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三个全覆盖。到2025年,DRG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住院按病种打包付费(或床日付费)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按照“资金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原则合理确定打包资金。全面落实“两个允许”,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医共体总医院(牵头医院)制定结余资金分配方案,按管理权限备案后执行。

(四)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以章程为统领,以落实制度为核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运行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全国、全省公开竞聘院长、选聘管理干部,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年薪制。完善院长聘任制和目标年薪制,加强医院管理团队专业化建设。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到2025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排名州人民医院进入全国前300名,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10名;州中医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3名;州精神病医院进入同类别医院全国前30名,综合排名保持全省前3名;州妇幼保健院进入同类别医院全国前80名,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名;有1—2家二级医院进入全国前200名。

13.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结合实际向群众急需且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探索实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各级各部门每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当年绩效工资总(增)量核定工作。

14.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降低公立医院管理费用。2023年底,全州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配备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全州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制度全面建立。

15.科学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合理增长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药品、检查检验、卫生材料等费用增长的监测,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与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挂钩,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保障措施

16.完善医改推进机制。打造新时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云南先行区工作在州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州、县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医改工作。由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保、医疗、医药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州、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深入基层调研指导2次医改工作;原则上州、县市医改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发挥改革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创造性开展工作。

17.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深化医改工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落实与绩效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强化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彝)医医院、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18.建立深化医改专家库。制定深化医改专家库管理办法,聘请国内知名医改专家为“楚雄州政府政策研究顾问”,聘请国家和省级知名医改专家组建“楚雄州深化医改研究专家库”,推动医改政策及配套措施调查研究。

19.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县市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成效评价指标,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将推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大比拼考核指标体系。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组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深化医改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重大情况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及州医改领导小组报告。

20.强化医改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医改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促进就医秩序更加合理,分级诊疗制度、分工协作机制更加完善,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