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楚政办函〔2023〕66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97号)、《云南省食用菌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21〕5号)精神,按照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由州供销合作社牵头组织起草了《行动方案》,作为细化落实《楚雄州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提出的规划目标和到2025年分阶段实施重点任务的配套措施。已按规定完成征求州级有关部门及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楚雄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印发实施。
二、《行动方案》原则及目标
围绕“做大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这一主线,认真贯彻《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规范野生食用菌采摘,加大野生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紧紧围绕“野生食用菌提质增效、人工栽培食用菌规模增加、食用菌产业三产融合发展”的工作目标,加快野生食用菌产品研发,推进工厂化栽培,打造一批集约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高效栽培食用菌生产基地。到2025年,划定野生食用菌保护区1000万亩,保育促繁面积达250万亩,食用菌产量突破14.5万吨,产值达80亿元,全州食用菌规模稳步增长、产品结构日趋合理、科技支撑更加明显。
三、《行动方案》重点任务
(一)促进野生食用菌可持续发展。加强野生菌资源保护,规范野生食用菌采摘。建设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基地,划定野生食用菌保护区1000万亩,建成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15个以上。建设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建立块菌、灵芝、羊肚菌等优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10个以上。
(二)扩大栽培食用菌规模。建设菌种生产基地,在楚雄、武定等地建设食用菌菌种繁育中心和菌种生产基地,保障优质菌种的产业化供给。建设高效栽培示范基地,力争10县市各建成30亩以上或年用菌包30万棒以上的栽培食用菌示范基地1个以上。适度发展工厂化栽培,引进和扶持一批大型龙头企业,鼓励规模以上食用菌企业推进发展工厂化栽培,力争在南华县建设工厂化栽培产业园1个。建设菌材原料供应基地和开展菌材资源化利用,在双柏、南华等县市建设菌材原料供应基地。
(三)延伸产业发展链条。拓展食用菌初加工,重点发展预冷、保鲜、冷冻、分级、包装等仓储设施和炸制、干制、腌制等初加工。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引导食用菌企业主动融入大健康产业,建设食用菌加工食品、调味品、保健品等高端产品生产线。建立三产融合基地,打造集生产、加工、休闲观光、养生体验、科普教育为一体的三产融合基地,实现“菌-文-旅”一体化发展。
(四)构建食用菌品牌体系。打造区域品牌,将区域优势与食用菌产业特色、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结合起来开展“云菌·彝乡”公用品牌建设。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支持企业申请绿色、有机等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挖掘宣传菌文化,梳理食用菌产业发展带头人,挖掘食用菌与健康、美食、名人有关的传奇故事,制作1部特色鲜明的食用菌产业系列宣传片。
(五)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招引一批食用菌栽培类、加工类、营销类等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支持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等方式参与食用菌原料基地建设、生产加工、品牌打造等。培育种植主体,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扶持和引领。健全流通网络,在全州形成以南华为中心,各县市为分中心,乡镇集贸市场为主体的三级食用菌交易网络。
(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将食用菌产业纳入产业投资规划,帮助各类经营主体申报补助资金。建立金融保险支持体系,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落实土地支持保障,将食用菌用地纳入现代化农业用地支持范围。
四、《行动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解决食用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凝聚食用菌产业发展合力。
(二)注重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在项目资金、技术研发、科技支撑等方面加大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南华县做好“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对食用菌交易市场、食用菌基地冷链、仓储、物流等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为外商投资营造更优环境。
(三)强化科技人才支持。坚持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开展食用菌技术攻关,重视食用菌产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培养和打造一批既能从事食用菌科技研究,又懂实际操作的复合型技术人才推广队伍。
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