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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1213002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楚政办函〔2023〕7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水利部、省人民政府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会议精神,以全国第一批现代化灌区元谋试点县、蜻蛉河试点灌区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州现代化灌区建设,打造全省全国现代化灌区楚雄样板。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州水务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牵头组织起草了《行动方案》,并按规定完成了征求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意见等程序,经楚雄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印发实施。

二、总体要求

《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三个部分。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坚持统筹规划、共同推进,坚持机制先行、全面覆盖,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两手发力”、多方共赢,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等五项原则,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和投融资方式,统筹存量和增量,提升与新建同步,机制建设与工程建设同行,到2025年,全州累计建成110万亩以上“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其中,2023年—2025年,建成现代化灌区55.67万亩。

三、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从机制建设、工程建设两个方面明确了各县市大中型灌区机制建设和工程建设任务。

(一)进一步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六项机制。即建立农业用水权制度,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以供定需确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将用水指标逐级分解到乡镇、村、灌区、用水户。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参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遵循“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建立国有骨干水利工程水价加田间工程(末级渠系)水价的农业终端水价体系,分类确定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终端水价,其中,粮食作物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济作物水价总体达到微利水平。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以用水定额和初始用水权分配为基础,按照“用水须付费、困难用户有补贴、节约用水得奖励”的原则,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重点补贴支付水费有困难的种粮农户,奖励定额内用水节约的用水主体。建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坚持“两手发力”,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多元合作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管护。建立群众参与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组织受益群众或受益群众自发成立用水合作组织(合作社)、拓展原有合作社经营业务范围、用水合作社与其他专业合作组织整合等,发挥群众智慧,积极参与现代化灌区建设、运营。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按照“权、责、利”统一、以权定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工程产权,推进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改革,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责任。

(二)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2023年—2025年,计划在元谋大型灌区西部片区、姜驿中型灌区、蜻蛉河大型灌区(姚安、大姚)、禄丰罗茨和金山、永仁直苴、武定高桥和插甸、楚雄东瓜紫溪吕合和子午及苍岭、双柏绿汁江、牟定戌街、南华龙川14个大中型灌区建设现代化灌区55.67万亩,其中,新增33.67万亩,巩固提升2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取水工程、输配水工程,喷灌、微灌、低压管道供水等,同步完善灌区骨干和田间工程分界断面、田间工程计量设施,采用“互联网+”模式建设信息化管理设施。

四、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的五个方面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州统筹协调,各县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现代化灌区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抓落实。

(二)加快前期工作。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等,因地制宜确定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和规模,编制现代化灌区建设实施方案,报各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项目和资金整合,创新农田水利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各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债等“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化灌区建设。

(四)强化协作配合。明确了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等州级部门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加快实施《行动方案》。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助力现代化灌区建设。

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