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和禄丰、牟定、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3〕344号、347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彭金富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楚雄州信访局副局长(兼),免去楚雄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罗 恒 任楚雄州人民医院院长(五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李 梅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李晓青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开贵 任楚雄州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章明 任楚雄州审计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绍琴 任楚雄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免去楚雄州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尹 臣 任楚雄州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普学昌 任楚雄州行政学院副院长;
王润泉 任楚雄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松 任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杞王友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楚雄州信访局副局长(兼)职务;
丁伟峰 免去楚雄州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熊建忠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 晋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职务;
商 珊 免去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黄玉梅 免去楚雄州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起 荣 免去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晓雯 免去楚雄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丽芬 免去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清华 免去楚雄州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张积昆 免去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熊 金 任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期至2025年6月);
张 建 免去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