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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4-053100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 文 号:楚政通〔2024〕21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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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4年05月30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6号)要求,为切实推动楚雄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将《楚雄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汇报沟通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国家及省配套政策出台情况,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切实提高学习、研究、运用、落实政策的能力,全面承接、逐条对照、细化实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学习借鉴外地区的创新举措,多听取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意见,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州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化、闭环化管理。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强化沟通、形成合力,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报送本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由州工作专班汇总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并适时形成专报报送州委、州政府。各县市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大项目组织谋划,加强与州级有关部门的汇报对接,协同联动,共同发力。
(三)加强项目实施
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国家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支持方向和内容,加快精准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资金支持,激发社会投资潜力。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办理项目各项开工建设手续,协调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四)加强跟踪问效
州统计局要指导各部门做好相关统计监测制度的建立及报批等工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情况的监测分析。州工作专班要加强跟进调度问效,及时调度工作进展,评估工作成效,跟踪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有关措施。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和渠道提高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的广度和深度,激发消费者和企业意愿,积极回应市场关切;要动员头部企业、重点群体率先行动,形成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促进消费年、大型展会、发放消费券等活动,加强与电商平台、二手回收企业等的合作联动,打通旧物处置堵点,让相关政策直达企业和消费者。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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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更新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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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升级 |
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煤炭、电力、机械、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制定涵盖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全州工业领域综合性工作方案。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环保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配合 |
2 |
持续推动老化安全设备更新 |
加强安全、应急、消防救援等领域装备升级改造与配备配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综合技改,推进重点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持续淘汰危险化学品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推进使用先进设备更换替代禁止(限制)设备。严格落实《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
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配合 |
3 |
实施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 |
研究制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通过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用2年时间对我州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诊断。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传统产业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环保绿色装备,推动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动绿色硅、绿色钛、绿色钒钛、绿色铜、绿色铜等对标国际领先水平更新升级一批生产设备,推动工业固废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升级。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
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等智能制造装备。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开展智能化升级,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慧工厂,推动工业县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探索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
5 |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
围绕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环卫、建筑施工设备、建筑消防、建筑节能改造、液化石油天然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等方面,争取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完成更新改造。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强“智慧消防”建设。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配合 |
6 |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设备更新改造 |
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探索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停放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递箱、文化休闲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残联、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
7 |
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
引导各地统筹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带动运输装备更新换代。加强充换电、充气、加氢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逐步扩大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积极推进柴油货车污染 治理攻坚战。 |
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
8 |
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
修订我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深化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加大力度推广应用粮油作物和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所需的适用机械,促进农业机械更新。鼓励县(市、区)优化农业机械报废拆解网点布局。 |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 |
9 |
提升教育设备水平 |
推动符合条件的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根据实际需求更新置换重大科学研究装置。推动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 |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国资委等部门配合 |
10 |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 |
鼓励将医疗设备更新与数字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相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按需推进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适度超前配置装备。开展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优化公立医院病房床位配置,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智能化改造,改善医院供电、消防、污水处理等设施。 |
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
11 |
提升文旅设备水平 |
鼓励文旅企业开展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开展标识标牌、停车场、休息区、旅游厕所等设施设备更新。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登山步道、骑行道等体育运动设施。 |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设施设备更新 |
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播出、内容分发、传输覆盖、监测监管、用户接收等设施设备更新,重点对拍摄设备、演播室、转播车等进行更新换代。加快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开展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加快电视机、机顶盒、遥控器更新换代。 |
州广电局负责 |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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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3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
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引导企业布局完善县域销售服务网点,加快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适应消费者多元化需求,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型汽车销售占比。进一步便利汽车以旧换新交易、登记和落户。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
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等部门配合 |
14 |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
鼓励家电流通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促销等联合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推行消费者网上下单,企业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促进家电消费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 |
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
15 |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
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开展“上门收旧+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加快数字家庭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家居建材下乡和家装节、博览会等促销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 |
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残联等部门配合 |
三、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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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6 |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
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完善社区、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布局建设一批高效实用的综合型和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发展,探索发展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加快“公物仓”建设,推动长期闲置或低效运转的机关资产共享共用、循环使用。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机关事务局、州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7 |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
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商品”,培育一批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骨干企业。支持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车交易和出口登记便利化。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鼓励家电、服装、家具等零售商家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地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
州公安局、州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8 |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
大力引进培育装备再制造企业,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进行再制造。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9 |
推动资源 高水平再 生利用 |
以废钢铁、废铝、废铜、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为重点,培育一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加快建设一体化加工配送中心。依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无废城市”建设,打造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加强对废旧物资拆解机构监管,防范拆解引发次生环境污染。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标准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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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20 |
推动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 |
围绕绿色硅、绿色钛、绿色钒钛、绿色铜等产业发展,推动能耗限额、节能降碳、排放监测等领域标准制定。加快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等技术标准研制。推动碳排放核算和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置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1 |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 |
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开展家电、家居、汽车、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标准制(修)订,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充换电标准供给,完善汽车售后服务及维修标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
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2 |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
推动研制二手产品品质鉴定、可用程度分级、交易市场管理、信息清除方法等方面标准。开展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平台等通用标准研制,健全完善产品回收、分拣、拆解、再生利用标准。加快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以旧换新、绿色低碳等相关标准。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优质产品供给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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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23 |
大力提升先进产能 |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梳理我州急需关键设备和优势产品清单,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以技改为抓手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围绕铸件、光机、数控机床等重点环节发展壮大“工业母机”产业,推动内燃机、工业泵、变压器、水电设备等优质产品、先进设备走出云南、服务全国。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4 |
培育产业新优势新动能 |
围绕我州具有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链主”企业,壮大产业集群。坚持优电优用,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绿色硅、绿色钛、绿色钒钛、绿色铜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推动楚雄高新区等零碳园区创建工作,推动不少于7个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政策要素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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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25 |
加大财政 支持力度 |
积极争取我州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推进各领域设备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住宅电梯保修期满后更新改造。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6 |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
落实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细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落实落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所得税征管便利化措施。 |
州税务局负责 |
27 |
优化金融 支持 |
落实新一轮中央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金融产品与设备更新融资需求的匹配度,加快贷款投放进度。 |
州财政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楚雄监管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8 |
加强要素 保障 |
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的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
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9 |
强化创新 支撑 |
强化重大技术装备更新的科技支撑,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建设一批中试基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鼓励优势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上下游企业开展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加快新装备示范应用推广,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
州科技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