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和各产业园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要求,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楚雄州服务企业需求“州级局长坐诊接诉”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一、畅通诉求渠道
(一)线下渠道:州、县市、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企业“挂号”预约服务窗口,企业可到州、县市、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企业“挂号”预约服务窗口或州级相关职能单位,通过预约登记方式提出诉求,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和州级有关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企业提出的诉求汇总上报州营商办。
(二)线上渠道:企业可通过登录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点击“政务服务”,在企业“挂号”预约栏下载《企业“挂号”预约信息表》,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州营商办(邮箱:cxzysb@163.com),州营商办将及时进行受理。
(三)其他渠道:州级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工作调研、服务企业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可指导企业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出诉求,或是直接将问题反馈到州营商办(电话:3369108)。
二、定期开展“坐诊接诉”
州营商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健全完善服务企业需求“州级局长坐诊接诉”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抓好本县市、本行业“坐诊接诉”有关工作。同时,根据各县市和州级相关单位梳理汇总的企业诉求情况,于每月下旬定期组织开展“州级局长坐诊接诉”有关工作。
三、健全完善工作流程
(一)明确主要工作环节。“州级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流程紧扣《云南省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进行设置,包括设立专窗、发布公告、“挂号”预约、“接诊”处理、“叫号”提醒、“坐诊”服务、交办回复、诊后评价、督办回访、通报报告10个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专班推动落实。“州级局长坐诊接诉”日常运行由州营商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政务服务局、州工商联等单位配合,分别从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服务局、州工商联各明确1名专人负责,加强对“州级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服务,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高效运转。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州级局长坐诊接诉”工作,对政务服务、生产经营、公开承诺、社会保障、融资贷款、法律援助、生活保障、政策咨询、需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其它事项等9类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合理诉求,要做到“有求必应”,不断完善企业诉求“直通车”工作模式。州营商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州级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办好惠企实事。州级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坐诊接诉”工作,认真总结制约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好精准精细、有解思维、轻重缓急、诚恳热情的工作原则,不能机械地理解和简单地执行政策,不能停留于老套路、老办法,要做到与时俱进、结合具体实际创造性破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接诊一批诉求,解决一类问题,为企业创造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州级局长坐诊接诉”工作宣传推广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典型做法的总结提炼工作,形成一批破解企业难题方面具有楚雄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楚雄州服务企业需求“州级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流程图
2.企业“挂号”预约信息表
3.“州级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汇总表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