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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4-1021003 公开目录:州委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文  号:楚办通〔2024〕56号
标 题: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成文日期: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楚雄高新区和各产业园区,州级各人民团体:

《楚雄州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具体措施》已经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全州旅游高质量发展,坚决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充分挖掘旅游资源新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努力打造“滇中旅游胜地”,推动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实现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融入全省规划

1.全力衔接大滇西旅游环线。持续推进实施《大滇西旅游环线楚雄州“一个中心、四大走廊”发展规划(2021—2025年)》,深度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古生物及古人类化石、自然生态等资源禀赋,打造以研学游学、康养休闲、名品旅游、乡村旅游、大众旅游为主要类型的州内旅游精品线路,有效衔接全省精品旅游环线。通过3至5年,将楚雄打造成为滇中旅游胜地。(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积极融入滇东旅游环线。围绕全省滇东旅游环线总体规划布局,发挥地质奇观、山水田园、红色文化、农特产品等资源特色,打造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中彝医药康养旅游特色精品线路,有效衔接全省精品旅游环线。通过3至5年,力争实现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主动做活滇中城市群旅游区。围绕全省滇中城市群旅游总体规划布局,用好气候宜人、湖泊秀丽、历史悠久、红色资源、生态一流的资源禀赋与特色,突出“金沙水拍云涯暖”的理念,将金沙江、武定己衣大裂谷、元谋人遗址、元谋土林、武定狮子山、禄丰罗次温泉、恐龙谷等为重点,建设康养度假、城乡旅居现代旅游产业集聚区。通过3至5年,将楚雄打造成为“长江国际旅游带”重要组成部分。(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打造出川入滇旅游精品线路。依托108国道昆(明)—攀(枝花)—成(都)高速公路、成昆铁路和滇川气候差异、地域文化差异,开发多样化、系列化、沉浸式旅游产品,努力把武定—元谋—永仁—攀枝花高速线路打造成出川入滇精品旅游线路。(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质增效培育品牌

5. 培育建设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围绕全省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重点培育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积极推进禄丰世界恐龙谷旅游区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到2025年,力争完工一批重点支撑项目,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通过省级审核,打造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禄丰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建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禄丰世界恐龙谷加快建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彝人古镇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元谋人世界公园、禄丰罗次温泉等度假区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到2025年,力争将禄丰世界恐龙谷建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彝人古镇度假区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通过省级初评,元谋人世界公园建成省级旅游度假区。(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推进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和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持续推进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稳步推进元谋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申报,积极推进元谋龙街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打造成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持续提升大姚仓西红色文化公园、姚安地索红色文化旅游区等红色旅游景区品质,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10个网红摄影打卡点。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实施“中彝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非遗进景区、进酒店、进民宿“三进”活动,打造非遗特色街区、非遗特色村寨。实施以彝族服饰为龙头的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加大彝绣特色产业建设。到2025年,建成州级非遗工坊50个、省级10个。(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 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大力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等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培育开发非遗展示、文创商品、旅游演艺等沉浸式、体验式、特色化旅游产品,打造4个左右旅游休闲街区。大力发展节庆经济,全力培育彝族火把节、彝族年、赛装节、时装周等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节庆活动品牌。围绕全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布局,推动“一村一品”“一村一韵”建设。到2025年,打造4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20个金牌旅游村、20个最美乡愁旅游地、60个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文旅经营主体倍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一批有实力文旅企业在楚雄设立总部、分部等办事机构。鼓励涉旅经营主体个体转小微、小微转规上、规上转股份,改变我州涉旅企业“小、弱、散”的现状。加大引导帮扶力度,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旅游龙头企业。到2025年,新增文旅新业态企业30家。(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国资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培育打造等级旅游民宿。支持高等级民宿开展连锁经营,发展嵌入式高端民宿,鼓励引导成长性好的民宿“个转企”“企升规”。因地制宜推进星级饭店、高品质酒店、半山酒店、旅游等级民宿等住宿业发展。到2025年,评定等级旅游民宿20家以上。(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业态大抓项目

11. 高水平策划文旅重大项目。完善文旅招商项目库,州级层面每年牵头策划20个左右质量水平高、市场前景好、业态创新强的重大招商项目,每个县市每年策划包装3个以上文旅新项目。重点抓好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州级重大项目以及每年确定行业20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推进实施。(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 强化文旅项目精准招商。围绕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开放经济、园区经济,每年开展精准文旅招商活动6次以上,注重引入省内大企业集团,推动招企业与招项目、招品牌、招管理、招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做到招得进,留得住,形成引进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高质量推动新业态新产品项目开发建设。推进旅游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避寒避暑、医疗养老和中彝医药保健示范项目3个以上。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打通景区连接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绿美公路和景区式、休闲式服务区,将永仁大桥观景服务区打造成为“交旅融合示范点”。探索发展研学旅游。到2025年,建设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5个以上。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和假日经济,培育云旅游、云演艺、云展览等智慧旅游新场景5个以上。(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 以正负面清单规范文旅项目建设。按照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州以及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文旅高质量发展项目正负面清单,鼓励和支持文旅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创新、生态低碳环保、智慧场景应用、老旧景区改造、沉浸式体验等文旅项目建设,取缔和整改破坏文物、破坏生态环境、违规违法用地等项目建设。(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监管旅游市场

15. 强化旅游市场巡查。加强全州旅游市场的巡查检查,严查旅行社、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线上线下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旅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下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依法依规打击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组织未足额支付旅游费用或接待未足额支付旅游费用团队、要求导游代垫团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委网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 强化涉旅案件查处。加强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从严查处导游强迫游客购物,旅行社、导游做局诈骗和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虚假宣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垄断销售、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州公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 规范旅游合同签订。依法严厉打击签订虚假合同、利用虚假宣传或使人误解方式诱骗游客签订补充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旅企业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免除和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履行合同约定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违法行为。(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 严格实施行业禁入。全面核实旅行社有关管理人员身份,完善旅行社从业人员信息,对未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且未向文旅部门报备的“僵尸”旅行社,依法清理注销。健全旅游“黑名单”,被吊销许可证的旅行社相关从业人员,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经营相关业务。(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 完善导游薪酬制度。规范旅行社聘用导游劳动用工合同,落实旅行社导游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导游协会工会组织。推行导游派遣制管理,旅行社调用导游协会导游,需双方确认并签订导游派遣合同,并支付导游服务费,依法保障导游的合法权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 突出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全州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人员保障,确保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高效运转。(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 压实行业监管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明确发展改革、商务、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税务、网信、通信等部门责任。建立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奖励资金由州、县市分级统筹保障。推行旅游市场网格化管理,将管辖范围内涉旅企业监管责任分解细化到每名执法人员,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 科技赋能智慧监管。推动旅行社电子合同、团队运行、导游委派、车辆调度、游客信息、组合保险等数字化管理,督促旅行社到全省旅游团队全息管理系统填报旅游合同、团队行程、导游委派等信息,加强对团队旅游各环节的智慧化监管,不断强化旅游市场智慧化管理措施。积极与“一部手机游云南 ”做好平台对接,上线一批有代表性的文旅企业,方便入楚游客查询使用。(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委网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服务创优提质

23.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州内涉旅企业、从业人员重点监管名单,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涉旅企业、从业人员,在楚雄旅游“红黑榜”上进行通报,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优化“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逐步实现退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鼓励旅行社推出品质较高的旅游产品,支持旅游业协会推出一批“品质游”服务品牌,建立“品质游”优质服务商名录。鼓励旅行社在OTA(在线旅行社)平台、直播平台等平台进行直播,提供诚信、规范、优质在线旅游消费服务。(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委网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 完善投诉处置体系。以游客满意为导向,优化投诉处置流程,强化处置过程管理,落实办结回访制度,持续推动“1+16+129+X”涉旅投诉处置机制高效、闭环运行。组建专业文旅调解员队伍,推动建设“文旅纠纷投诉调解中心”,快速有效处置游客与涉旅企业间合同、消费等纠纷,进一步拓宽涉旅纠纷调解、司法裁决处置渠道。(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司法局、州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 倡导行业自律和志愿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指导行业协会健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探索建立“游客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让好人好事在全州旅游行业蔚然成风。(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委文明办、州委社会工作部、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专业人才培育

27. 推动金牌导游(讲解员)倍增。加强校企合作,强化职业教育,鼓励旅行社与相关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提供大学生实习就业平台,通过企业推荐、导游大赛等方式评选出一批优秀导游(讲解员),建立导游(讲解员)人才库。到2025年,培养10名金牌导游(讲解员)。(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 培育金牌旅游管家。实施金牌旅游管家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熟悉行业标准以及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服务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的高级复合型金牌旅游管家人才,在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中推广饭店服务“金钥匙”理念。到2025年,培养30名金牌旅游管家。(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 培育金牌旅游主播。推动楚雄文旅“直播+产业” 快速发展,实施金牌人才工程,深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熟悉数字营销和旅游IP运营的金牌主播。到2025年,培养20名金牌主播。(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 培养金牌职业经理人。引进和培养旅游景区、酒店、文化创意、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旅游演艺、乡村旅游、体育旅游等经营管理人才。支持鼓励高品质酒店、3A级以上旅游景区、文物博物等文化和旅游企业培养和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到2025年,培养10名金牌职业经理人。(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宣传塑造楚雄文旅新形象

31. 提升文旅品牌竞争力。做好“遇见楚雄”品牌打造工作,按照全域旅游理念,围绕“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世界野生菌王国”“中国绿孔雀之乡”四张名片。推进“中国火城·浪漫花都”等楚雄文旅IP品牌系统打造。(州政府新闻办、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 创新文旅宣传推广方式。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有效整合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搭建展示楚雄文旅形象、文旅产品的宣传矩阵,积极参加旅交会、南博会等国际化、高端化展会平台,宣传推介我州文旅形象。围绕民族节庆、非遗文化、红色旅游产品等内容,打造一批高质量的资讯类文章,宣传推介楚雄文旅产品和资源,讲好楚雄文旅故事,提升楚雄文旅知名度和吸引力,打造楚雄文旅新形象。(州政府新闻办、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 推动旅游促“三交”计划。坚持以旅为媒、以旅促融的导向,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着眼点,切实推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坚持物质和精神并重,引导各族群众在旅游活动中从“互动”向“互融”转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和广大旅游从业人员的“五个认同”。(责任单位:州民族宗教委、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建立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二是提供政策支持。统筹好政策、资金、资源,畅通审批及支出渠道,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重大文旅项目,各级财政分别予以适当支持,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三是守牢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涉旅场所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