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中央驻楚有关部门,驻楚各银行机构:
《楚雄州金融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金融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解决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中面临的沟通协调不畅、金融管理和货币政策传导半径延长等实际困难,加大金融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及重点建设项目力度,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结合州、县市两级金融管理部门体制机制调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精准有力推动货币政策工具有效运用
1. 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着力营造良好货币金融环境,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州级提供15亿元再贷款支持各县市推荐、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受理的支农支小再贷款,提供优惠利率支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5+6”重点产业和花卉、彝绣、肉牛、种业、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的金融支持。创新落实促进就业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试点,打造示范县市。支持联农助农,“一县一品”打造农业产业融资示范链,引入国有银行参与农村整村授信,扩大农户信用贷款规模。金融支持各县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低碳转型。支持各县市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探索县域养老金融新途径。(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
2. 健全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满足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定期由主管部门收集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并向金融机构推送,组织银行主动与企业对接。定期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宣传金融政策和产品,拓宽银企对接渠道,提升资金供需匹配效率,提高融资效率。组织融资顾问团精准服务企业,鼓励银行“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和开展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产品,继续推广“创指贷”“专利贷”等产品精准承接科创型小微企业的专项资金及科技创新再贷款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创新推广随借随贷、随借随还等信贷产品以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
3. 建立多方共担共管的融资模式。构建“相关部门推荐企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合作银行发放贷款、企业按期还本付息”的多方参与、几家共抬的融资生态圈。健全“政府-银行-担保-再担保”等风险共担的融资担保机制,免除对小微企业的反担保措施,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担保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支持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向省级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做大资本金,做优融资担保业务,提高融资担保能力。探索建立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银担合作,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并合理分担融资风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州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
(二)齐抓共管筑牢县域金融安全底线
1. 推动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健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识别、预警、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搭建县域金融风险情况研判工作机制,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加强跨部门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压实企业、部门、属地“三个责任”,整合风险处置资源,针对不同市场、不同行业对症下药,精准有序处置风险,防止风险蔓延扩散。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好各方关系,有序推进金融支持化解债务风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公安局、州委网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
2. 推动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监管领域内风险排查、化解和源头稳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提高金融诉讼案件执结率和标的额兑现率。充分发挥违法违规金融广告治理、金融纠纷协调化解等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化解影响金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深入推进县域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各县市反诈中心定期组织银行机构通报案情、研判形势、部署工作,持续压降涉案账户数量,对预警对象采取保护性措施,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反洗钱合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线索共享、情报互通、协作配合,推动洗钱罪判决。定期召开“征信修复”联席会议,统筹推动“征信修复”乱象治理工作,净化征信市场环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纪委监委、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
3. 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县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提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政银管”全流程应急演练,实现从“机构自演”到“各方参与”,提高联动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更灵敏、更靠前的风险隐患、风险苗头发现机制,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负面舆情监测,提升机构网点捕捉和发现客户负面情绪、异常取款等信息敏感度,及时介入处置。加强县域网信工作管理,及时处理恶意诋毁、污蔑金融机构声誉或误导社会公众判断、对金融运行形成不稳定因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委网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
(三)协同发展持续优化县域金融服务质效
1. 提升县域支付服务水平。聚焦重点机构、重点场景,加快推进银行卡受理、移动支付、账户服务、宣传推广等重点任务,按“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要求,促进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方式并行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楚人员等群体多样化的支付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各关键环节的管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维护正常的支付结算秩序,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银行机构)
2. 巩固优化惠农支付服务。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乡镇惠农支付业务发展,加强惠农商户管理,不断提升惠农业务管理质效,巩固惠农支付业务在行政村全覆盖。依托惠农支付站点探索建立农村医保惠农点代缴机制,医保中心协助相关银行机构做好参保信息“导输”工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州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银行机构)
3. 强化县域现金供应及人民币流通管理。畅通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存取渠道,保障现金充足供应。加大县域残损人民币回收工作力度,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服务主动性、扩大覆盖面,发挥整治拒收现金网格化机制作用,提高公众使用现金的满意度。完善反假货币工作协调机制,提升货币真伪鉴定工作专业性、权威性,筑牢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堵截防线,保障公众现金财产安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公安局,县市域各银行机构)
4. 加强财税库银协作。每年召开1次—2次县域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含楚雄州所有县域),配合推动财税政策在县域高效落地。建立信息共享、数据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域国库资金运行规律的分析研究,按季形成分析报告。做好县域储蓄国债发行和兑付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国债下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县域国库库存监测与风险评估,持续做好国库支持基层保运转工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银行机构)
5. 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充实调整州、县市两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鼓励开展“整村授信”,探索“整县授信”模式,提升涉农主体金融服务质效。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推动地方征信平台逐步归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运用。引导优质资源更加畅通向农村地区流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涉农银行机构)
6. 用好平台载体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金融行业标准,推进金融科技赋能应用,为县域金融提供全方位、便捷的金融服务。发挥好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助融促融作用,推动供应链融资业务创新,积极支持县域产业链发展。支持活体畜禽、农业设施装备等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统一登记,有效盘活农村资产,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银行机构)
7. 提升外汇服务管理水平。履行好外汇管理工作职能支持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积极为涉外市场主体提供外汇政策支持,强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便利化业务以及汇率衍生产品的推广,让企业实实在在地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沟通,及时将最新的外资外债等政策送到相关职能部门。另一方面,加强与商务、税务、经侦等部门联动,互通相关信息,依法查处利用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跨境赌博、出口骗税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落实有关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方面,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涉外经济发展的奖补措施。(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8. 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整合地方宣传资源和渠道,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征信知识、反假知识等金融政策知识联动宣传,加大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防骗意识。(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会议研究、信息共享、报告反馈和协调督导等工作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和要求,做到“重点事项集中会商,形势任务集中研判,信息数据集中共享,困难问题集中解决,工作推进集中调度,督导考核集中实施”,实现金融支持县域经济“政策直达、资金直达、服务直达、信息直达、监管直达”。
(一)会议研究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分析研判金融工作形势、解读金融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通报各地货币信贷运行情况、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研究融资和金融服务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需提请州委、州政府审议、协调解决的事项等。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文件,重大事项按程序研究决策。
(二)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向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报送本系统或本单位掌握的金融相关数据、融资需求情况,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依法规范信息共享共用方式,强化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报告反馈机制。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县域金融重点工作情况报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负责跟踪汇总有关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适时向各单位通报,重大问题按程序请示报告。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可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沟通、下发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向有关金融机构反馈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
(四)协调督导机制。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及时交换信息、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共同推进重点工作。要督促指导县市级对口部门认真落实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结合各自职能特点,扬优势、补短板,谋发展、求突破。要认真落实协商机制议定事项,充分发挥协商机制作用,积极主动承担县域金融发展改革各项任务,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共同推进县域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