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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5-0116017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6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引流促旅若干措施(试行)》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引流促旅若干措施(试行)》

2025年1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引流促旅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就《若干措施》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楚雄州旅游业态创新、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激发旅游消费潜力,不断加大引流力度,促使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结合《楚雄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3〕5号)等政策文件,编制印发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总体围绕拓展市场引流、创新业态引流、培育主体引流、宣传营销引流、优化环境引流五个方面,共17条措施,突出旅居游、研学游、游学养、运动游、疗休养、节庆游、乡村游7大重点新兴业态。

(一)拓展市场引流。

一是推动促进入境旅游政策落地见效。贯彻落实好全国旅游发展大会部署和《云南省入境旅游促进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二是全方位开拓国内外市场。统筹四向拓展,全力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三是加强与周边优势地区的互联互通。构建区域性文旅合作平台,推动跨区域政策互惠、产品互推、客源互送。

(二)创新业态引流。

一是抓好“旅居游”业态。打造乡村旅居示范点210个以上、城镇旅居示范点50个以上。二是抓好“研学游”业态。依托自然和文化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公共设施、工矿企业等,遴选培育10个以上州级研学实践基地。三是抓好“游学养”业态。策划打造不少于10条精品游学线路,组织州内学员及家属每年开展不少于30期游学活动,吸引不少于10期州外学员及家属到楚雄活动。四是抓好“运动游”业态。发挥楚雄紫溪山、大姚百草岭、元谋土林等地的地理优势,逐年提高定向运动、山地自行车、徒步、摩托车耐力赛、汽车拉力赛、马拉松等活动的承办水平,不断提高赛事影响力和品牌赛事知名度。五是抓好“疗休养”业态。主动向省内外宣传推介职工疗休养活动承接机构,承接省内外职工到楚雄开展疗休养活动,动员各基层工会积极组织职工到恐龙谷开展疗休养活动。六是抓好“节庆游”业态。进一步挖掘并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和节庆资源,搭建节庆文化活动平台,重点办好彝族火把节、恐龙文化节、赛装节、左脚舞文化节、野生菌美食等特色节庆文化活动。七是抓好“乡村游”业态。以全州建设打造的17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和示范村所在乡镇为重点,充分结合乡村规划建设、农村道路建设、数字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工程项目,健全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研、学、创”旅游要素,丰富旅游消费业态。

(三)培育主体引流。

一是鼓励企业升规 纳统。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上文化类、旅游类企业,按照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上的入库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补助。二是鼓励景区提档升级。对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成功后以奖代补50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成功后每个给予以奖代补20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每个给予以奖代补30万元。三是鼓励住宿设施达标提质。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后达标的五星级饭店,每个给予奖励20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达标的四星级饭店,每个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每个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

(四)宣传营销引流。

一是讲好楚雄文旅故事。根据景点建设情况,持续开展文旅故事创作和讲述活动,让楚雄文旅故事成为吸引游客体验的一张名片。二是精准宣传推广。加大“滇中旅游胜地”宣传力度精准对接客源地、目标地,持续推进楚雄文旅宣传推广工作。

(五)优化环境引流。

一是打造“美食爆款”。对首次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绿色饭店(三叶以上)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是促进文旅消费。促进假日文旅消费,丰富“演出+旅游”、“展览+旅游”、“赛事+旅游”等业态,推动文旅商融合发展。

 

相关文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引流促旅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