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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5-0427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7日 文  号:便文〔2025〕8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5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和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健全上下联通、横向协同、跨行业跨领域贯通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对标对表任务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州发展改革委要建立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落实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真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工作推进。各责任部门要在政策落地、向上争取资金、能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对提振消费工作的支持,务求政策落实的“放大效应”。要强化跟踪问效,及时掌握了解,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

三、形成合力,确保任务落实落细。各县市政府,州级责任部门、要把任务清单明确的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州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各县市、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责任部门将重点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于2025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州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黄艳3369126,邮箱:cxzfgwjmk@126.com)。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清单

项目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牵头部门(单位)

责任部门(单位)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

围绕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00万人以上的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通过“幸福里”社区精准服务,实现“家门口的务工车间”数量的增加和质效的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企业、职教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年内职业培训不少于2.15万人次。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以工代赈和劳务报酬发放工作力度

抢抓国家扩大以工代赈支持规模机遇,加大组织上报争取项目资金的工作力度,力争争取额度占全省10%以上。持续扩大以工代赈在农业农村重点工程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覆盖面,大力吸纳农村劳动力,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优先吸纳无法外出务工的群众参加工程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支付劳务费,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率达30%以上。

州发展改革委

州农业农村局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社保基金管理服务

加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统筹调度工作,落实政府承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筹资的主体责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大力推广社保经办服务事项“办理不见面、一次就办完”便民方式。持续深化“社银”“社邮”合作,拓展合作网点和服务事项,构建“城市一刻钟,农村社区全覆盖”社保快捷服务圈,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财政局,县市人民政府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四)大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促增收

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全面实施粮食完全成本保险,保障农户种粮收益,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集中打造优质高原粳稻、高端蔬菜、精品花卉、现代种业、特色水果、畜牧业、植物蛋白、中药材、食用菌、现代烟草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高质量推动楚粳、冬早蔬菜、青稞等加代繁育的现代种业发展。加快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和拓展增加群众收入基础,提振社会消费,力争2025年林草行业总产值达600亿元,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7300元以上。

州农业农村局

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政局,县市人民政府

(五)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深入落实云南省联农带农助农增收10种模式,总结推广孟连县牛油果“334”、蒙自市蓝莓产业“622”等联农带农利益分配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险+金融”肉牛发展和“支部+订单+绣娘”彝绣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培育一批联农带农典型经验案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楚雄监管分局

州农业农村局

州林草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县市人民政府

(六)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

按照州县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任务清单,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投诉交办督办机制,压实县市政府、拖欠主体单位责任,对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督促拖欠主体单位按期认真办理投诉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严把项目审批关,切实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杜绝新增拖欠。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专班成员单位,县市人民政府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七)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

持续实施计划生育惠民惠农政策,持续推进国家计划生育“两项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云南省“奖优免补”政策: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生育支持”政策: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八个财政补贴项目。落实城乡居民孕产妇生育费用包干政策,将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的儿童疾病及儿童罕见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管理。

州卫生健康委

州医保局

州直有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教育支撑

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项目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增加学位3860个,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均达95%以上、公办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争取县市实现省一级一等幼儿园全覆盖;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国家和省对普通高中助学金平均资助的统一标准。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按照国家省关于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程度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出台《楚雄州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化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州教育体育局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县市人民政府

(九)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和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待资金调配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户籍限制。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财政局,县市人民政府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十)全面落实医保政策

严格执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基本医保政策,多形式宣传好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政策,向群众讲清楚连续参保的好处和断保带来的风险隐患。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及时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调整政策,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按规定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分类资助。

州医疗保障局

州财政局,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

加强对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就业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条例》,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代缴医疗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兑付技能提升补贴,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健全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科学合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残联,县市人民政府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十二)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

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循序渐进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向全体老年人延伸。落实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和送餐补助政策,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服务。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收费,全面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州民政局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投资促进局,县市人民政府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十三)促进生活服务消费

引导餐饮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创新消费场景,促进业态融合和产业集聚,引导县市特色餐饮发展。鼓励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补齐社区居民服务网点短板。联合上海东方购物团队等优质直播团队,在重要节假日、消费季开设直播专场,利用直播电商和“网红经济”等模式拉动消费,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消费、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彩云精品购物季、彩云清凉乐购季等线上主题活动。积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人社、商务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合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巾帼家政进社区,建立巾帼家政社区服务站点,提高社区家政供需对接效率、优化社区家政服务供给方式,帮助妇女就近就业。实施“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支持和帮助家政企业从业人员创业。

州商务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妇联,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扩大文体旅游消费

用活用好国家级和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和促消费政策,探索创新“商业+旅游”模式,打造集购物、旅游、商务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旅游消费目的地。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积极引进外资外企,推动将露营、民宿等服务消费条目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动露营、民宿产业发展。积极推进赛事进街区、进景区、进商圈。发挥楚雄紫溪山、大姚百草岭、元谋土林等地的地理优势,提高定向运动、山地自行车、徒步、摩托车耐力赛、汽车拉力赛、马拉松等活动的承办水平,持续筹办好“村BA”积极争取省内、国内、国际体育比赛落地楚雄,不断提高赛事影响力和品牌赛事知名度,促进体育消费。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教育体育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促进特色和入境消费

全面落实《楚雄州关于加强节庆文化活动促进假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挥好楚雄州丰富的节庆文化旅游资源禀赋,立足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厚重的文化底蕴,加大创新策划力度,重点做好赛装节、牟定三月会、彝族火把节、恐龙文化节等节庆文旅活动,促进传统民族文化弘扬发展,推动特色民族文化节庆品牌打造与提升。根据海外游客偏好,有针对性包装推广具有差异化、特色化的观光游、休闲度假游、康体养生游等产品,为入境旅游团队提供线上线下门票预订、入园通道、观光车包车等服务。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人民政府

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六)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加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支持汽车、家电、家装、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等换新,推动耐用消费品消费升级。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补贴范围,家电消费由8类扩围至12类。加大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的汽车报废补贴、置换补贴等政策,并做好汽车报废补贴审核、解读、宣传作。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州商务局

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

因地制宜鼓励县市继续执行和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刺激住房消费。按照国家和省新政策规定,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因城施策细化措施,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加大《楚雄彝族自治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执行力度,鼓励进城务工人员、个体经营者及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

州公积金中心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人民政府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八)强化消费品牌引领

推动特色商圈、综合商圈引流聚人和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引导传统商圈和商店升级改造。支持创建餐饮美食街区(聚集区),促进夜间经济繁荣。积极构建以彝剧、彝族歌舞、彝族音乐等文化艺术为重点的特色文旅产品体系,打造文化体验、民俗风情、自然教育和度假旅游产品,与联盟城市协同推进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共同打造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特色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持续扩大彝族刺绣品牌影响力,重点推出彝绣文化精品线路“彝绣游”主题体验产品,在文创产品店线上线下同步销售,让彝族刺绣成为文旅消费的“最佳伴侣”。

州商务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县市人民政府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九)加快发展新型消费

聚焦“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支持传统消费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运营效率,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型零售模式。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强化关键技术研发运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人工智能+消费新场景”。紧紧抓住国家有序开放低空和支持发展低空经济的机遇,着眼发挥楚雄州低空经济发展优势,实行规划引领,鼓励先行先试,支持发展低空旅游、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培育绿色消费技术体系,支持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溯,引导消费者选择低碳环保商品。

州科技局

州商务局

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

支持有实力的外贸流通企业向综合服务企业转型,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信用保险、物流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传统内外贸企业、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育跨境电商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供应链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构建跨境产业链和供应链。立足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结合“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建设,推进核桃、野生菌、花卉、蔬菜等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打造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拍卖、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内外贸第三方交易平台。

州商务局

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县市人民政府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一)保障休息休假权益

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法》,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合理安排调休补休,确保职工应休尽休。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备与监督检查机制。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把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作为集体协商重要内容,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向各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保证职工享受休息休假权益。加强《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监督实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婚假、产假。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总工会

州级各部门,县市人民政府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二)促进职工福利消费

全面落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鼓励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鼓励基层工会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各级工会预留一定的支出预算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慰问品等。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鼓励各级工会通过发放消费券、打折优惠等方式积极开展家电、生活用品等消费普惠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走访慰问等活动,帮助解决职工生活困难促进消费。组织职工疗休养,吸引更多的省内外职工到楚雄疗休养承接机构开展疗休养活动,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鼓励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普惠性疗休养活动,并将职工福利费交由基层工会统筹使用。

州总工会

州级各部门,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体系,优化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价监竞争守护行动,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商业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重点查处食品领域“两超一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等问题。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建立完善安全、便捷、高效的投诉渠道,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推动企业自律,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活动。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州市场监管局

州级有行政执法权相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完善城乡消费设施

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商业业态,积极争取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加强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补齐城乡流通设施短板,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

州商务局

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县市人民政府

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五)有序减少消费限制

全面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市场准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极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及社会采购,不得变相设置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全面清理各级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文件,对照国家省的最新规定。进行立改废,从政策制定层面清除不合理限制消费。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障经营主体平等市场准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州市场监管局

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系统推进“五统一、一破除”,创新方式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通过企业走访座谈等形式,常态化做好环保、卫生、安保、质监、消防等重点领域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归集、整改破除等工作,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在监管服务、城市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打造更多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更好满足群众就近消费、多样化消费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完善守信履约服务,建立重大项目“首谈备案”制,用好投促中心及招商云平台,将外资企业项目纳入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对象,打响“有一种叫云南的机遇”品牌,全面推动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并把加入责任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

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县市人民政府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七)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及时跟踪监测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消费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优化政策,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州发展改革委

州商务局

州市场监管局,县市人民政府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八)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

围绕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导向,强化普通高中、公共实训基地、公办(普惠)养老、公办(普惠)托育、全民健身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旅领域设备更新等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工作,争取一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通过国家提级论证;督促项目业主推进前期工作,跟踪通过提级论证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提高项目成熟度,促使项目达到申报门槛;督促已经安排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以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率来提升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商务局,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九)发挥金融政策引导带动作用

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针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频次。针对各类消费场景需求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金融需求,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推进消费场景支付便利化,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解决消费金融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楚雄监管分局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提高消费统计质量

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报数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月度报数期间的在线监测和在线审核,加大对消费指标波动异常的企业开展审核和查询。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不定期开展消费监测指标预警和分析,为稳增长提供统计服务保障。

州统计局

州级主要经济指标牵头部门,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