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0023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文  号:楚政发〔2008〕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成文日期:2009年03月01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楚政发〔200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全州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用满腔热血谱写了时代的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彰显法制,在全社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金同会、宋文权、马辉、梁桂荣、李良炳同志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各奖励奖金1万元;授予文春龙、杨晓东、鲍晓龙同志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各奖励奖金5000元;授予田维凯、张孝坤、自有财同志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各奖励奖金1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楚雄”、推进楚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勇于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楚雄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楚雄州200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三月一日


附件

楚雄州200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金同会 牟定县江波镇福龙村委会郭普村人
宋文权 武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马 辉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梁桂荣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李良炳 禄丰县金山镇宋家坡村委会黑龙潭村村民
文春龙 元谋县黄瓜园镇金雷村委会金河水大村农民
杨晓东 南华县第一中学高中173班学生
鲍晓龙 南华县第一中学高中183班学生
田维凯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
张孝坤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保安
自有财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