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楚雄州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入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在我州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2008年,我州成立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并明确了具体办事部门。州人民政府决定,我州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仍将继续在去年成立的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州信产办、州保密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全州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可比照州的做法明确领导机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具体工作组织推进部门。州级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工作人员。
二、职责分工
为推进具体工作落实,明确由州法制局牵头负责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协调推进工作;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协调推进工作;由州信产办牵头负责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协调推进工作;由州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投诉受理及问责工作;由州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由州人事局牵头负责考核工作。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州直各部门要明确领导分工责任、指定具体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各县市按州级部门分工及以上要求落实组织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职责。
三、实施四项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实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是今年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1. 要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要根据实施四项制度的需要,参照《楚雄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的实施细则,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和工作办法或措施,确保四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并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5月底前全面完成州县实施方案、细则或办法制定工作,并全面启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2. 要突出重点,建好平台。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及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第一,要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州直各部门要按楚雄州实施四项制度工作信息上网公开方案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四项制度专栏”内公布本部门的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四项制度”专栏,要求各部门按要求及时上载听证、公告、通报、查询事项。第二,要加快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政府信息公开设施的建设,并及时上载相关动态信息。第三,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州直各部门要按时开通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和电话查询专线,让广大群众便捷查到需要的政务信息。
3. 要加强培训,注重宣传。州级责任部门要围绕各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求,加强对州级部门和各县市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队伍推进具体业务工作。高度重视抓好电话专线联络员的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联络员队伍,确保“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的畅通,确保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要创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力争使四项制度家喻户晓,让全社会都参与到四项制度的实施中来。各县市人民政府新闻主管部门、州政府新闻办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并在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4. 要加强督查,严肃政纪。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州监察局要建立以问责制推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建立州、县市二级监督网络,公布投诉电话,切实加强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州政府督查室要全面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督促纠正整改;州人事局要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与行政效能建设、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结合起来,纳入统一考核评议的范畴,对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评价。各级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要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作为今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四项制度在我州不折不扣全面贯彻执行。
(二)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继续抓好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各项制度的深入落实
今年省决定重点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工作可以放松。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在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中要注意总结经验,要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继续抓好法治政府八项制度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深入落实。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审批等法治政府八项制度,此前主要在州市级及以上层次实施,今年按省人民政府要求,要推行至县市一级。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制度或办法、措施,制定出台相应制度或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实施。
省人民政府去年推出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办法即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州级和县市都已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措施,关键是进一步深入抓好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新的形势,把实施法治政府八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与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中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的相关要求,贯穿于法治政府八项制度实施的始终;要通过开展行政问责,推动法治政府八项制度的实施;要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在法治政府八项制度制定实施中,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政府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要突出问责制,继续把领导干部作为问责的重点对象,把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加大对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问责力度,扩大问责范围,提高问责时效和问责质量,不断推动行政问责工作向纵深开展。要进一步落实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在去年公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承诺事项和内容,狠抓承诺事项的兑现,要加强服务承诺制与重点工作通报制度之间的衔接,扩大承诺与通报的内容和范围,做到该承诺的必须承诺,承诺事项必须落实,落实情况必须通报。要建立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市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要加快完善服务功能,优化运行机制,使之充分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还没有建立的,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有效整合资源,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深入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进一步整合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维护“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促进科学发展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与实施法治政府八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制度的实施,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政府。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