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党政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是中央和省、州党委的明确规定和重要工作制度,是上级机关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处理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依据。根据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云厅字〔2014〕1号)精神,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楚办字〔2014〕1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全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从报备事由、时间地点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5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
自去年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绝大多数县市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自觉落实《通知》有关要求,提前确定外出活动安排,按照时限和要求及时上报《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漏报或不报备的情况、迟报的情况较为普遍、报告不准确的情况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规矩,准确报送。政府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如实准确地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并按照要求向州委、州政府报备。
二、统筹谋划,按时报备。政府系统各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安排领导外出时间,严格落实提前3天报备的时限要求。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确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须事先电话报告,并原则上于当天书面报备,同时,说明具体原因。
三、抓好落实,注重实效。政府系统各单位要不折不扣抓好《通知》精神的落实,把报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强化对报备工作各个环节的跟踪督办,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切实做到凡出必报、报备及时,坚决避免漏报、迟报、错报现象的发生。对因工作失误导致的迟报、漏报,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