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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601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文  号:楚政办通〔2017〕3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大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年05月12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大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十大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512

 

 

 

 

楚雄州十大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机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重战略部署,促进510”重点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推进跨越发展,特建立本工作机制。

第二条 十大专项行动从供需两侧精准发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是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抓手和创新实践。全州各级各部门突出抓专项行动的精准性、针对性、行动性、有效性、创新性和制度性要求把十大专项行动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作为重中之重的重要工作,只争朝夕、争分夺秒,高位强势推动,切忌用抽象的高度重视来代替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确保十大专项行动具体、深入、精准、务实地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第三条 建立十大专项行动责任制。十大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抓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目标倒逼、责任到人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突出抓好每个工作环节、每个时间节点、每项具体任务的落实。

第四条 建立年初谋划机制。每年年初由州发改委根据重点工作部署适当调整提出十大专项行动,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各牵头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行动方案,送审后统一印发实施。

 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坚持以条条目标支撑总体目标、以块块目标支撑全州目标、以时序目标支撑全年目标、以年度目标支撑十三五目标,把纳入十大专项行动的主要指标细化分解为具体支撑性指标,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到岗、时序到季到月,做到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建立常态化研究推进机制。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行动推进中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专题会议由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按月召集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联席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按季召集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召开,重点研究解决十大专项行动推进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专题会议难以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集有关州级部门和县市召开

 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协调对接,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按月向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工作情况,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1次听取十大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并与“五个一”制度统筹进行。重点报告专项行动涉及的指标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联系的副州长报告(双报告),经组长或分管联系的副州长协调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并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第八条 建立督办督查机制。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力量、整合督查资源、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州人民政府各位分管副州长牵头抓好分管联系部门和县市落实十大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每月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情况;州政府督查室每两月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情况;必要时,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督查并通报情况

第九条 本工作机制所指的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10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十大专项行动所涉及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