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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6013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文件 |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8日 | 文 号:楚政通〔2017〕38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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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7年05月04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商事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6年度环境
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7年4月25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州环保局局长苏光祖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州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全面落实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更加尊重自然生态发展规律,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资源利用方式,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更好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提升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生态和环境质量,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环保责任。要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底线,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全力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要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研究和逐步完善各部门高效协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合力。要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快解决乡镇环境监管较为缺乏的问题。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三、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要深入实施3个“十条”,分解落实“十三五”目标任务。要抓好水污染防治,推行“河长制”,狠抓污染源头治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抓好空气污染防治,加强对重点行业整治和危险废物、扬尘的监管和治理,保持空气优良。要加快土壤污染普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要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深化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改革,推动环境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建设。要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坚决完成削减目标任务。要强化措施,确保中央和省下达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严格环境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打击到位,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要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消除监管死角,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环境保护氛围。要高度重视环保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环保培训制度,定期对各级干部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切实解决一些干部环保意识淡薄的问题。要大力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强化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着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气,凝聚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形成污染治理和保护环境的大环保格局,让彝州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
《关于我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7年4月25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应以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对中小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意识教育,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员工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健全责任体系,严格源头管控。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主动作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督促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完善的、相互制约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个岗位。督促企业不断加大投入,更新陈旧设备,改造落后工艺,增加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法治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创造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把简政放权和强化安全监管相结合,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公共服务保障,培育壮大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机构。改变以罚代管现象,变“重事后处罚”为“重事前预防”,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监管手段,建立有效预防途径,提高监管效率。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专项治理。坚持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扎实开展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水、电、油、气等地下管道安全隐患的整治,提前排查设计不合理且年久失修、存在爆炸泄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管道,严防设备设施“带病”生产、运营。
五、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各地监管工作实际,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合理核定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岗位职责,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全方位有效监管,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有效排除。合理界定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强化地方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培训、严格教育、严密纪律,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方法科学的安全监管队伍。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
《关于我州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7年4月25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州教育局局长唐聆燕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目前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州教育发展的短板,州人民政府要把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尽快研究制定《楚雄州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进全州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二、完善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要紧密结合我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分析各地适龄儿童分布和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及时调整规划,科学编制我州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
三、深化改革,扩大资源总量。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额中的比例。二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项目资金支持,在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同时,严格落实住建部有关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规定,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措施,使城乡幼儿园逐步达到国家办园标准。三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好民办幼儿园的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吸引、鼓励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和优质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幼儿园,全力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着力补齐我州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
四、建好队伍,提升教师素质。要认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紧缺的问题,健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好民办幼儿教师待遇偏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稳定。要认真研究制定幼儿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拓宽培训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强化对幼儿园长、教师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五、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一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督导评估,规范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校园管理、食品安全等各项措施和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二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结合,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三要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城镇中心幼儿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集团化、片区联动等办园模式,促进幼儿园达标提等升级,不断提高全州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
《关于我州商事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7年4月25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州工商局局长何晓荣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商事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深化我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方便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激发市场活力。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便捷高效”,在“宽进”上下功夫。要深入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消除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让市场主体方便领到“身份证”,顺畅办理“资格证”,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事登记服务。
二、抓好“政策配套”,做好监管工作。对市场主体既要“宽进”,又要“严管”,要进一步做好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对接。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市场主体“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努力实现监管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注意防止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
三、加大对商事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力度。商事制度改革涉及注册登记和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要加大投入,配齐配强商事登记服务的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统筹协调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