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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4_/2017-1023008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6日 | 文 号:楚政发〔2009〕15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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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09年06月01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投融资体制改革是当前我州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领域和行政体制创新的核心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拉动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我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合理界定政府投融资职能,改革政府投资运作方式;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投资的主导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政府投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完善投资宏观调控,营造有利于投融资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环境;完善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规范融资方式;加强协调服务和政策信息引导,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全面放开投资领域,激活民间投资,盘活政府可调控的资产、资金、资源;完善国资营运监管体系,整合做大投融资平台,增强持续投融资能力,提高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和营运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学规范政府投融资协调服务和监管,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全面提高投资效益。
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合理界定政府的投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最大效益
1. 政府非经营性投资的主要领域。政府非经营性投资的项目,主要是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不愿投或想投而无力投,但又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以非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和重大科技的引进、吸收和创新项目为主,主要集中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水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2. 政府经营性投资的主要领域。政府经营性投资以拉动社会资本、民间资本、信贷资本投资为目的,主要集中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需要政府以战略投资者角色支持的重大产业、高新技术项目以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现政府投资的倍增效应。
(四)最大限度放开投资领域,降低社会投资准入门槛
1. 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投资。实行开放式的准入政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允许各类投资主体投资介入,政府投资应尽最大限度退出竞争性领域。大力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盘活国有竞争性领域的资产。
2. 放活基础性领域投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和政府定项目、定规划、定政策、市场竞争定业主的方式,对部分基础性设施项目,如路、桥、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管道燃气等,采用BOT(建设—营运—移交)、TOT(转让—营运—移交)、BT(建设—移交)等途径,大胆放开鼓励社会投资主体投资。
3. 改革公益性领域投资。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和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效分离的办法,将卫生、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中可面向市场的经营性项目,按照“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分类管理”原则,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努力形成多元投资格局。
(五)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办法》等6个投资体制改革的配套文件,严格项目审批制、规范核准制、用活备案制。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一般性项目以及非限制类项目,均实行备案制,除涉及环保、规划、土地、林地、安全等环节必须依法办理外,任何部门不得再进行行政审批,由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行管理。
(六)改革扩大政府投资公司职能,培强壮大政府投融资平台
1. 改革体制,提升职能。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在不改变现有政府统贷统还贷款融资职能的前提下,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革完善州、县市投资公司的体制机制,提升其职能,培强壮大政府投融资平台,努力形成既有多元投资渠道又有多元开发投资能力的完整的投融资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使国有资产市场化、资本化并得到更快更好的保值增值。在利用政府背景和信用担保融资的同时,大力探索市场化融资方法,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商业性贷款、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积极进行融资。
2. 划拨经营性优良资产。按照财政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将国有资产,尤其是分散在州、县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划拨出来,作为国有资本注入州、县市政府投资公司,作为投融资发展的原始资本,壮大国有投资主体实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 充实资本金。将国家、省、州、县预算内拨款、国债投资、土地储备收入、公用事业的税收返还等资金作为股本金注入,为投资公司提供政府信用等措施,不断壮大投融资规模,充分发挥投资公司作为政府建设投资口袋的作用。
4. 配置优质资源。围绕把政府投融资主体培植成信用良好、有较强的融资和投资开发能力的改革发展目标,将政府尚未开发的优质资源和政府全额投资或引导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强的优质资源及大项目、好项目配置给政府投融资主体,采用控股、参股等方式运作,使其在优质资源的支撑下不断培强壮大。
(七)积极搭建多元投融资平台,大力培育资本市场
1. 抓紧搭建民间投资平台。尽快完善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本着打破垄断,鼓励竞争的原则,给予民间和外来资本平等投资地位,在投资机会、条件、要素供给等方面取消行政限制,鼓励民间和外来资本利用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经营,优化我州投融资结构,扩大民间资本的覆盖领域。
2. 抓紧搭建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平台
(1)加大招商引资的前期工作力度。围绕省人民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所确定的将楚雄建设成为滇中经济圈新的增长极的目标定位和把楚雄州建设成“四基地、两桥梁”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以加快融入滇中经济圈为取向,以项目作为招商之本,认真做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策划、论证和包装,并达到项目可研深度,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
(2)变政府招商为政府企业联合招商。按“政府作指导、部门搞服务、企业唱主角”的分工,着力转变招商引资方式,变主要靠政府招商为政府企业联合招商,鼓励支持企业自主招商,推动整个招商引资工作向专业招商、重点产业招商、环境高地招商、园区集聚招商的方向发展,形成我州招商引资多元、多层次、全方位的发展格局。
(3)建立完善惠商安商的激励政策。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的组织、决策、管理、激励机制;健全完善《楚雄州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设定年度考核责任目标,并与干部履职考核和任用相挂钩,形成全州上下“引资发展”的合力;完善对外来投资在财政、土地、项目准入等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全力营造爱商、亲商、安商、惠商的招商引资软环境,让更多的外商落户楚雄。
(4)探索设立市场化产业园区运作主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模式,遵从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探索设立市场化、公司化产业园区运作主体。园区运作主体可以是政府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政府出资与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成的合资公司,还可以是社会资金的独资、合资公司。政府对园区运作主体的出资立足于土地资源,以园区土地经营权作价来作为政府资本投入。园区运作主体要按照《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和规范化管理。其投资建设要遵循现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园区运作主体在吸引各类企业入园发展中,要按国家和省、州的产业政策,设立入园的门槛和建立退出的机制。
3. 抓紧搭建直接融资平台
(1)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成立州金融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州金融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投融资发展规划;培育、管理投融资主体,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统筹协调银政、银企、银银、银项合作,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指导、协调企业上市工作和支持企业债券的发行,加快直接融资步伐;代表政府加强对投资公司的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对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
(2)加大培育中小企业上市和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多元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实施意见》,筛选培育上市企业,制定培育上市的工作目标和扶持政策措施,大胆探索加快上市步伐的有效途径,使有基础的企业早日能上市融资发展;制定《楚雄州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扶持办法》,在土地、资金、税收、中介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建立直接融资推进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设立产权基金等方式直接融资,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
4. 抓紧搭建和扩大间接融资平台
(1)进一步夯实我州金融基础。积极发展银团联合贷款、项目融资顾问、现金流量管理等多种服务形式,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大力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设,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范围;着眼长远,谋划设立楚雄州地方商业银行和楚雄州信托投资公司;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楚雄设立分支机构,有效增强金融机构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2)积极争取银行资金支持。进一步利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资金,推进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商业银行的信贷合作,充分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各国政府的低息贷款,为加快推进我州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
(3)大力鼓励发展民间信用担保。建立适当的风险补偿和奖惩激励机制等措施,加大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支持州县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理事会增强为非公有制企业担保贷款的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发展各类民间信用担保组织,扩大规模、规范运作,面向市场扩大担保业务并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鼓励保险公司利用闲散资金设立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还款信用保险的险种;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工商、税务、银行联网的信息共享体系,为各金融机构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提供条件。
5. 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支持有上市前景的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做大做强。引导和支持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进行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全力打造资金技术高地,努力营造全民创业氛围。
(八)加快中介机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 加快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走向市场。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要求,加强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按行业标准规范运作,公开竞争。完善招投标中心运行机制,健全工程咨询、融资顾问、产权交易、评估、会计、审计、法律等服务体系,为投融资活动提供全面、科学、方便、可靠的服务。
2.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提高各类投资主体的银行授信贷款额度为目标,以制定对失信行为主体的惩戒措施为手段,加快完善我州社会信用体系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州投融资的良性互动发展。
三、建立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
(九)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
1. 建立完善有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生成机制。按照非禁即入和公平准入的原则,重点放开5个领域:交通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经营、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教卫体和旅游等行业。要加快清理这5个领域的所有投资限制性政策,让各类投资主体都可以进入非限制性投资领域。对自然垄断行业,通过组成项目法人,以1个或几个企业联合招标,引入竞争机制。
2. 建立健全形成融资多样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协调领导机构,构建推动直接和间接融资的新型运作体制机制,加快培育企业上市,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尝试设立产业基金和利用创新融资工具、扩大银行信贷规模等途径,不断增大融资总量。对于政府投资领域的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打破现行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营运”三合一的旧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投资、建设、管理、营运”四分开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3. 建立完善投融资主体内部和外部的竞争激励体制机制。建立企业内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责、权、利相统一,利益风险对称的奖惩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活力。政府投融资主体要借鉴外地成熟的做法和经验,推行符合我州实际的年薪制、效益目标考核奖惩等内部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形成良性竞争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4. 建立健全政府性投资监管体制。科学把握政府性资金投向,加强政府性投资计划管理,完善重大项目决策咨询制,建立和完善项目招投标机制和代建制,完善建设资金预算和直接拨付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和后评价制,逐步形成程序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
5. 建立健全有利于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体制。强化政府在经营性领域投资的资本意识,构建形成政府资本投入和退出体制机制,即政府“融资—投资—退出—再融资—再投资—再退出”的良性循环体制,使政府资本在新的投资领域保持不断滚动发展态势。
6. 建立完善银政、银企、银银、银项合作的灵活机制。针对合作形式单一,互动性不强,融资工具使用不多的问题,创新合作方式,建立银政、银企、银银、银项之间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真正形成“要让项目等资金,不让资金等项目”的融资发展良性格局。
(十)制定深化改革配套政策,提高政府协调服务水平
1. 配套完善深化改革的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相关政策,本着“平稳过渡、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深化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 按照“专业人办专业事”的原则,加快引进和培养金融专业人才。金融市场建设、直接融资的推进、投资公司的改革深化,专业性强、政策理论水平要求高,筹划能力和实际操作技术起点高,因此加强投融资专业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必须下决心采取超常规办法引进一批、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全新金融人才充实到相关部门和机构。
3. 配套完善引导扩大民间投资的鼓励政策。尽快制定《民间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引导办法》,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
4. 配套完善银政、银企、银银、银项合作奖励政策。设立金融发展奖励基金,鼓励金融业发展。研究制定银政、银企、银银、银项合作的考核奖励办法,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等。
5. 配套完善产业投资和风险勘探投资基金的支持政策。积极筹资建立我州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参与重点产业建设的企业。同时,积极参与省风险勘探投资基金,依托基金引入风险勘探企业,对我州重大战略性资源进行风险勘探,并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为我州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OO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