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6_/2017-1020010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文  号:楚政发〔2008〕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成文日期:2009年01月13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烟叶生产工作的意见

楚政发〔200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州烟叶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2008年烟叶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烟叶基础地位,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质量,实现楚雄烟草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突出特色、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平稳发展”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发展现代烟草农业,持续推进观念、技术和机制体制的创新,进一步优化和改进烟叶生产组织管理方式,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加强与现代烟草农业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烟叶生产的现代化技术装备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烟叶综合质量,增强烟叶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烤烟产业的支柱地位。
目标任务:全州烟叶生产种植面积52.5万亩,烟叶收购计划157.5万担。其中,指令性计划133.2万担,出口备货计划24.3万担;烟叶收购等级综合合格率80%以上。
    二、主要政策
    (一)产量政策
    烟叶生产收购量严格按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执行,完不成收购计划或超种超收的县、市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取消州对县、市的烟叶生产收购奖励。
    (二)奖励政策
   1. 烟叶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总量挂钩奖励56万元。其中,烟叶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10万担以下(含10万担)的县、市奖励4万元,10万担以上的县、市奖励6万元。完不成计划的,取消该项奖励。
   2. 生产收购管理考核挂钩奖励344万元。实行担烟计奖,与二次验级入库的收购量挂钩。按《楚雄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兑现,综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的县、市,全额兑现应得考核奖励;考核总分低于90分的县、市,每低1分,扣减应得考核奖励的2%。奖金分配比例为:州级20%(州协调领导小组25%、烟草公司75%);县、市80%(党政部门70%、烟草公司30%)。
   3. 砂培漂浮育苗技术推广单项奖励156万元。按考核达标面积对相关人员实施奖励。其中,州级相关部门和人员20%,县、市相关部门和人员80%。
   4. 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奖励120万元。
   5. 密集型烤房建设奖励258万元。计划8600座,按每座3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奖金分配比例为:州级占6%;县级占14%;乡镇占30%;村组占50%。
   (三)生产扶持政策
   州财政继续安排生产扶持费1500万元(含生产收购奖励400万元、砂培漂浮育苗奖励156万元、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奖励120万元、密集型烤房建设奖励258万元),其余由州烟草公司按规定投入基本烟田建设、密集型烤房建设和烟叶生产扶持。
2008年全州预计烤烟生产扶持和基本烟田建设、烤房建设补贴资金47108万元。具体是:
   1.烟肥扶持4044万元。2008年烤烟专用复合肥按合同数量配套供应,以每吨2000元售给烟农,差价部分由烟草公司承担。烟农享受带有补助的复合肥,不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规定把烟叶交售给烟叶站的种烟农户,由烟草公司按每吨1093元向烟农收回复合肥差价补助款。
   2. 集约化育苗和砂培漂浮育苗技术推广扶持460万元。实行以物代金,对育苗专用肥、农药进行扶持。
   3.“烟草公司+村组+农户”生产组织管理模式补贴800万元。
   4. 部分替代进口烟叶项目补助资金760万元。
   5. 抑芽剂补助445万元。按每2.5担补贴7元的标准,实行以物代金补助。
   6. 烤烟收购运输保通费157.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7. 烤烟防雹费157.5万元。按每担1元的标准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8. 烤烟植保统防补助700万元。对50亩以上连片面积实行以物代金补助。
   9. 烟草农业机械补助700万元。业主每购买65马力以上大型轮式拖拉机用于烟田机耕的补贴2万元,其余用于起垄、植保、编烟等烟草农业机械购置补助。
   10. 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补助2000万元。主要对高标准育苗基地建设补助,及对机耕、起垄、移栽盖膜、大田管理、揭膜培土、封顶打杈、采烟编烟、分级扎把劳务费补贴。
   11. 烤烟生产差异化管理补助470万元。
   12. 专业化服务补助380万元。用于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补贴。
   13. 烟叶生产培训费200万元。
   14. 品种结构调整补助700万元。
   15. 科技研发及有关新技术推广补助660万元。主要用于砂培漂浮育苗技术推广及其他新技术补贴。
   16. 计划建设密集型烤房8600座,每座补助2.4万元,合计20640万元。
   17. 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12900万元。
   上述各项具体扶持项目及扶持办法按照州烟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购政策
   1. 稳定种植规模,严格执行国家烟叶生产收购“双控”政策,全面实行烟叶生产收购合同制,对无合同或超合同、劣杂品种烟叶、陈烟、虫蛀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2. 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不准压级和提级收购,及时兑现烟农烟叶款,除烟草部门垫付与烟叶生产有关款项可扣外,其余款项一律不允许在收购款项中代扣代缴。
   3. 继续执行烟叶收购调拨二次验级的有效办法,降级损失仍由地方政府与烟草公司各承担50%。
   4. 全面推行烟叶原收原调。继续实行“云烟系列、K系列”分品种单收单调,全州初烤烟叶除安排直调省烟叶公司部分外,由州烟草公司进行统筹安排。
   5. 严格执行烟叶专卖管理规定,严禁跨区收购,严厉打击内外勾结和倒买倒卖贩运烟叶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烟叶收购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稳定规模,确保烟叶生产计划目标实现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持“稳定规模,控制总量”的方针,牢固树立“既控得住,又稳得住”的思想,抓住机遇,把稳定烟农、稳定规模作为烟叶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明年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要切实加强计划管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要利用好计划资源,把有限的计划安排给自然条件好、领导重视、农民种烟积极性比较稳定,以及烟叶生产基础较牢的地区。二是继续坚持以合同制为主线,做好合同签订组织工作。严格执行“烟农申请、资格审核、签订合同、建立档案”的签订程序,按近年来实际单产约定种植面积,落实合同公示制度,发挥广大烟农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化合同管理档案;加大合同检查监督力度,在生产、收购的关键环节,进行合同检查清理,切实做到规范管理。三是继续推行“烟草公司+村组+农户”的烟叶生产组织模式,进一步依托“烟叶种植管理协议”,充分发挥村组两级干部在种植规划、措施落实、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二)科技兴烟,努力提升我州烟叶生产整体水平
科技进步是提高烟叶生产整体水平、提高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收入的重要支撑,各县、市要紧紧抓住烟叶生产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的到位率,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生产技术和专业化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
   1. 强化轮作,优化种烟田地和种烟农户。要按照“轮作90%以上、坝区50亩以上,山区连片30亩以上”的要求,规划好2008年种烟田地,实施好规模连片种植。对零星分散、无法轮作、生产水平低、单产低的田地不得再安排种植。对种烟水平高、效益好的农户多安排计划;历年种烟水平低,低次等烟多的农户,无劳力、无投入能力的农户不再安排种植。通过做好两个优化,为2008年计划落实、合同签订打好基础。
   2. 优化种植品种结构,实施区域化品种布局。根据市场需求,优化种植品种结构,各县、市K326品种要按40%以上进行安排,落实情况将与责任状挂钩。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推行“一乡一品”、“一站一品”的品种布局,最大限度满足卷烟工业的需求。
   3. 全面推广砂培漂浮育苗技术。要统筹规划,集中建设高标准育苗设施,推进集约化、业主化、商品化供苗进程,要进一步完善育苗协议和供苗协议,指导育苗业主落实好培育壮苗各项措施,全面提高烟苗素质。
   4. 抓好“高茎壮苗深栽、深耕深翻高起垄、适时揭膜促管理、适时封顶留足叶片”四项关键实用技术到位率,提高整体生产水平。
   5. 抓住机遇,切实抓好部分替代进口烟叶项目工作。承担项目的县要充分利用国家局开发部分替代进口烟叶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对替代进口烟叶工作的领导,把握政策,制定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努力开发出具有楚雄地方特色的替代进口烟叶,在工作实施中要把替代烟办成宣传我州烟叶质量的“窗口”、技术创新的“突破口”,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精心组织,全力抓好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
    开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三农”工作,顺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提高烟叶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烟农增收的重大举措,又是烟草利用自己的优势资源,辐射带动整个楚雄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县、市要按照政府主导、烟草主管、部门配合主抓的思路,充分认识开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一基四化”,即:“打牢一个基础,努力实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的总体要求,转变观念,精心组织。2008年,按照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在10县、市打破乡镇、村级行政区域,选择交通便利、土地集中的11个示范区作为楚雄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试点。其中楚雄市子午镇法邑村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试点村。在示范区内的育苗、烟水、烟路、烤房等设施要进行全面配套,整体推进。此外,对育苗、机耕、起垄、盖膜、揭膜、植保、采烟编烟、烘烤、分级扎把等生产环节全面实施专业化合作,示范区内各项现代烟草农业措施覆盖率要求达到80%以上,确保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四)整体推进,继续完善烟田基础设施
    经过3年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已完成烟水配套工程96299件,完成总投资5.52亿元。其中,烟草补助资金3.77亿元,政府及烟农投工投劳折资1.75亿元,受益面积48.56万亩。全州种烟田地的缺水性问题已基本解决。2008年,全州计划建设基本烟田水利设施项目35904件,工程总投资1.86亿元。其中,烟草行业投入资金1.29亿元,政府及烟农投工投劳折资0.57亿元,农田受益面积15.4万亩,受益农户4.88万户。各级要按照发展现代烟草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主要对种烟规模集中的重点烟区进行全面配套建设,完善设施,整体推进。
    (五)明确任务,大力推进密集型烤房建设
    从2007年开始,全州计划用3年时间,新建密集型烤房2万座,普通烤房密集化改造1800座,配套烘烤面积50万亩,预计总投资5.69亿元。其中,烟草补助4.93亿元,州财政补助1600万元,烟农以劳折资6000万元。力争“十一五”末期,全州90%以上的烟区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烘烤。2007年,全州计划新建密集型烤房6000座,2008年8600座。各县、市要按照州人民政府下发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州烟叶烤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07〕46号)的总体要求,坚持“三个原则”,按“三个结合”和“四个统一”的要求,签订烤房建设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扎实推进2007、2008年烤房的规划建设工作。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使我州烟叶生产在更高起点上再上新台阶,各级要继续将烟叶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现代烟草农业“一基四化”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完善体制,全面提升烟叶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把烟叶生产、烟水工程、烤房和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等作为事关烟叶工作全局和长远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加强领导,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继续坚持州级有关部门联系挂点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引导、协调作用,扎实有效推进生产组织、规划种植、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三是健全机制,狠抓落实,要进一步细化政策、落实方案,制订配套措施,把稳定烟叶生产、提高烟叶质量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创新抓落实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确保全州烟叶生产收购任务目标的实现,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楚雄州2008年烟叶计划分配表

 


二OO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