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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2_/2019-021300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3日 | 文 号:楚政办通〔2019〕6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足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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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9年01月31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足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足球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3号)精神,深化楚雄州体育改革,实施《楚雄州体操足球项目发展规划(2015—2025年)》,加强足球项目建设,提高足球运动水平,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利用楚雄州得天独厚的高原和良好生态优势,发挥体育在“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和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独特作用,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楚雄州全面深化体育改革的重要举措,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足球普及为导向,完善体制机制,扎扎实实筑牢足球发展的制度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社会基础,打造好高原牌、生态发展牌,促进和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有更多运动员入选国家、省级和职业足球队,进一步提升楚雄州“足球之乡”的知名度,推动楚雄足球全面发展,为体育强州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二)贯彻落实足球改革国家总体方案、省实施方案和州足球发展规划。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经验,健全运行机制,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
(三)发挥楚雄特色优势。从州情出发,依托楚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倾力打造楚雄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品牌,做优做强青少年足球和女子足球品牌,走符合楚雄实际的足球发展道路。
(四)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实施楚雄足球发展规划,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普及足球运动,培育足球文化,促进青少年足球与社会足球、群众足球与竞技足球互促共进,筑牢楚雄足球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基础。
三、主要目标
(五)近期目标(至2020年):调整改革楚雄州足球协会,理顺关系,明晰职责,初步形成楚雄特色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楚雄州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实施;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校园足球蓬勃发展,促进足球人口快速增长。
(六)中期目标(至2025年):楚雄特色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熟完善,足球社会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建成楚雄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影响力不断扩大;建立健全业余训练体系,不断完善竞赛制度,建立培养合理的人才梯队,全州青少年足球注册人数不少于5000人。通过新建、修缮和改造各类足球场地,达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6块以上,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普惠性强的足球场地设施网络。
(七)远期目标(至2030年):基本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11人制、8人制、5人制足球运动,使足球成为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运动,形成楚雄特色足球文化;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承办省级以上比赛,引进高水平比赛和国际比赛;精选运动员输送到上级体育训练单位,力争有更多的运动员进入国家、省级及有关职业足球队参加全国比赛、全国职业足球联赛;楚雄高原足球训练基地成为知名品牌,楚雄州青少年足球和女子足球成为优势项目,在省内处于前列,楚雄特色足球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四、调整改革足球协会
(八)明确定位和职能。楚雄州足球协会(以下简称州足球协会)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性的全州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组织,是代表楚雄州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云南省足球协会的唯一合法社团组织,主要负责团结联系、服务全州足球社团机构和广大足球爱好者,组织管理和指导各类足球运动队,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拟定楚雄州区域内足球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区域性竞赛体系,配合建设好州足球队和青少年足球后备力量。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并完成中国足协、省足球协会和州文体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足球协会应当体现地域覆盖性和广泛性。州足球协会支持各县市完善组织,各县市足球协会参照州足球协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组建,按照足球协会章程以会员名义加入州足球协会,接受州足球协会的业务指导。各县市足球协会负责本地区会员组织建设、宣传发动、活动策划、竞赛培训、后备人才培养以及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广泛开展各类足球活动。
(十)优化机构设置。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治理的原则调整组建州足球协会,新调整组建的州足球协会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州足球协会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当体现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性原则,近阶段主要由州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各县市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职业足球机构代表、知名足球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并随着中国足球协会改革的推进,逐步与中国足球协会体制和国际惯例接轨。
(十一)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协会管理体系。完善州足球协会内部管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规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州足球协会自身建设,广纳贤才,吸收足球、体育、经济、法律、对外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提高整体综合素质。州足球协会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和薪酬标准,对于引进的高水平足球管理人才薪酬,参考同类城市、同类行业人才引进标准予以确定。研究制定出台州足球协会使用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楚雄州足球对外交流工作。到2020年,逐步建成覆盖全州、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符合楚雄足球发展特点和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十二)州足球协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由州文体局党组领导。按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协会不断发展。
五、推动发展职业足球
(十三)营造鼓励职业足球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职业足球培育目标激励机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行业、企业成立足球俱乐部;落实国家出台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足球职业俱乐部发展;加强对职业足球的宣传报道,积极传播楚雄足球正能量,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积极向上的足球文化。
(十四)推动多元化专业化投资运营职业足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足球,推动政府、企业、个人多元化投资,鼓励俱乐部所在地政府及部门以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足球场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形成合理的投资来源结构,推动实现俱乐部的地域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立足长远,系统规划,支持楚雄职业足球俱乐部组建,培育各类足球运营实体进行市场开发,打造品牌俱乐部。
六、统筹发展青少年足球
(十五)加强校园足球组织建设和普及推广。推动落实《云南省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体操足球项目发展规划(2015—2025年)》,推进校园足球课程化建设,全州中小学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向中小学生传授足球知识,发挥足球育人功能,培育足球文化,逐步形成小学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和高校专业化校园足球课程体系,让更多青少年学生热爱足球、参与足球、享受足球。
(十六)建立校园足球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有关奖励的规定,在现有《楚雄州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及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奖励办法》的基础上,拟定符合足球项目的训练、竞赛、运动员输送、教练员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激励制度。州、县市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足球特长生适当放宽就学区域限制,逐步构建足球特长生优先升学通道,鼓励优质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开办足球特长班。各县市有条件的中小学要配齐足球专业教师。各县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要配备足球专业教练员。
(十七)建立完善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依托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基础,以州体育运动学校或相应足球训练中心为重点训练单位,以开展校园足球布点学校为依托,以楚雄一中、楚雄市北浦中学、楚雄市紫溪中学、楚雄市鹿城小学等学校为不同年龄段集中就读学校,以各县市高完中、县市少体校、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学校为基础,辐射带动全州不少于10个青少年精英足球训练营、女子足球训练营,形成每年不少于500人的青少年足球精英后备人才训练规模。足球传统项目学校每个年龄段组建一支足球队。组织参与国内、省际、州市间青少年校园足球文化交流和竞赛活动。建立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专业足球和业余足球四级训练竞赛网络体系。
七、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十八)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多措并举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支持足球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赛事。开展足球“进机关、进社区、进村镇”,向社会足球组织送培训、送器材、送服务等活动,促进足球运动普及推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社会足球发展。
(十九)推动社会足球与职业足球互促共进。建立健全社会足球竞赛机制,积极推动社会足球联赛开展,通过普及发展社会足球,实现社会足球人口不断增加、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职业足球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通过加快发展职业足球,促进社会足球的普及和提高。
(二十)开发足球市场,促进足球消费。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举办足球俱乐部,开办足球培训班、训练营,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交流互动平台,对开展效益好、规模大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资金、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足球协会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足球活动,利用“互联网+”开发足球APP,提供赛事报名、球队活动、场地预约等线上功能,逐步形成“体育营销+移动互联网+足球俱乐部”的足球产业链。
八、建立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二十一)加强足球竞赛体系设计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经验,建立科学的足球竞赛机制,在举办四年一届的州运会、三年一届的州中学生运动会的基础上,坚持举办每年一次的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校园足球联赛、周末足球业余联赛等单项比赛,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注重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等赛事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机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争取中国足协、云南省足协、云南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支持,争取打造一个区域性足球品牌赛事。
(二十二)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组建州、县市校园足球联盟,按照校级、县级、州级纵向递进,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横向竞争,开展小学5人制、初中8人制、高中和高校11人制比赛。加强运动员注册管理,衔接好梯队年龄层次。每年组织一次不少于3个年龄层次的州级足球联赛,打造楚雄州萌芽(小学)、幼苗(初中)、希望(高中)青少年校园足球三级联赛系列赛事。各校园足球布局学校确保实现“班级有球队、年级有代表队、学校有精英队”,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
(二十三)加强足球赛纪赛风建设,维护竞赛秩序。足球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坚持公平竞赛,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
九、创新足球人才培养发展方式
(二十四)整合资源,形成优秀足球运动员“一条龙”培养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足球学校。制定足球优秀学生升学管理办法,激励学生长期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充分发挥州、县市体校培养足球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形成教育与体育相互衔接的足球人才培养输送体系,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到专业足球和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搞好体教结合,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锤炼和人格熏陶,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研究制定优秀足球运动员作为特殊及紧缺人才引进的政策,采用特殊引进、双向选择、自主招聘、购买服务等形式聘用退役足球运动员和有足球专长的社会人士作为足球教练员。采取走出去办法,鼓励足球俱乐部、足球社会组织、足球特色学校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青少年球员、职业球员到足球发达国家接受培训,开展专业训练,并力争跻身高水平职业联赛。
(二十五)加强足球人才培训使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行业、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依托有关高等院校、体育科研院所在足球理论研究和人才培训中的优势,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教师等专业人才和足球管理人才的培训,开展足球协会、俱乐部等足球组织管理人才培训。为足球运动员就业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其经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六)开展足球教学及研究,鼓励设立各类足球学校。积极支持州内高等院校加强足球专业研究,设立足球场馆开发运营、场地养护管理、足球赛事开发等专业课程,扩大足球专业招生规模。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办学方式,多种所有制并存,依托各类中小学校、各级少体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扶持建设一批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通过挂牌、联办、独办和外资等形式举办的新型足球学校。
(二十七)加强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通过增加足球教练员编制和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不断扩大足球教练员队伍的数量。加强足球教练员培养工作,使之适应带队训练需要,完善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实行教练员持证上岗,积极选送教练员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教练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裁判员培养和管理监督力度,提高裁判员执裁水平。
十、加强足球队伍建设
(二十八)明确目标,统筹资源,建设楚雄州U系列足球队伍。以备战全国青少年足球比赛、省运会、省青运会等赛事为重点,向省足球队、国家队、高水平职业队输送足球人才为目标,组建U9—U17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男女足球梯队,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十九)建设青少年足球训练保障体系。在云南省足球发展总体规划框架下,在现已具备基础的县市逐步建立不少于3个州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通过资源整合,内培外引形成管理、训练、科研、医疗、竞赛等“多位一体”的优秀足球人才培养机制和州级青少年足球U系列队伍发展保障体系,为州级梯队训练备战、后备人才培养、各类竞赛提供综合服务与保障。
十一、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管理
(三十)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数量。统筹“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和校园体育设施建设,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规划,明确刚性要求,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制定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研究制定向社会开放的足球场地建设奖励政策,凡新建标准足球场并验收合格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足球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营利性足球场馆项目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人防工程等,结合楚雄海绵城市、六城同创规划建设契机,优先安排足球场地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在城市绿化、广场等公共空间设计时,应把5人制足球场作为配建内容。鼓励企业对城市暂未开发用地开辟为临时足球场,规划部门应给予临时规划许可。乡村可结合广场、稻场等公共空间因地制宜修建各类足球场。至2025年,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建有1块11人制标准的公共足球场地。城市社区、乡镇应当建有1块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按照小学需要建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体育场地标准和中学建设400米的环形跑道体育场地标准,至2025年新建和改造校园足球场地210块。
(三十一)建设全天候楚雄高原足球训练基地。争取将楚雄足球场地建设纳入云南高原足球基地群建设,依托楚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打造1个以青少年足球为主的省级训练中心,突出足球训练比赛功能,形成省州足球训练基地网络,承接国内外足球队伍到我州进行高原训练。支持县市体育部门、足球协会与社会投资共同打造青少年足球培训基地,为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构建形式多样、功能齐全、层次分明的场馆设施保障。
(三十二)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公益性原则,积极探索公共足球场运营管理模式,促进公共足球场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使用,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提高校园场地综合利用率。引导企事业单位、机关等所属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营利性场地设施为群众健身服务。
十二、完善投入机制
(三十三)加大财政投入和体彩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州县两级要把足球发展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因地制宜提高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体彩公益金由体育部门专用,并向以足球为主的群众体育倾斜。由体育部门按照满足需要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场地建设、训练竞赛、人才培养等所需费用提出具体的项目预算,开展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体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足球事业的投入。
(三十四)建立楚雄足球发展基金。参照国家、省足球发展基金会管理模式设置楚雄足球发展基金,依法开展募捐、接收捐赠,开展资助足球发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州级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资助楚雄足球发展基金。
(三十五)加大足球市场开发力度。州足球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足球场地的运营、各级各类赛事的市场开发,通过打造足球赛事品牌,培育足球服务市场,积极探索足球社会化、产业化道路,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
(三十六)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足球。引导支持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创建投资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足球公益项目,拓宽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十三、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三十七)建立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参照国家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综合管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楚雄州足球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文体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十八)把推动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政策、统筹协调、资金保障方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大胆探索,形成特色。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支持当地足球协会工作,推动本地区足球改革发展。
(三十九)建立健全足球改革发展科学评价机制。定期对州、县市足球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足球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四十)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足球领域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着力培养团结协作、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楚雄足球作风,努力营造广泛参与、科学训练、奋发进取的楚雄足球氛围,推动楚雄足球发展振兴,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四十一)营造良好氛围环境。设计体现楚雄特色、寓意深刻、辨识度高、便于推广的足球标识、宣传口号,制作反映楚雄足球发展的宣传片,并广泛运用于各类宣传渠道。依托体育场地建设足球文化体育公园,在公共区域科学规划建设富有特色的足球文化雕塑,营造足球运动氛围。创新宣传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媒体宣传足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足球专栏和足球时段,为宣传、推广、普及足球搭建宣传平台。强化舆论引导,各类媒体要传播足球知识,介绍足球人物,讲好足球故事,弘扬足球文化,掀起爱足球、踢足球、看足球的热潮,使足球成为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把足球宣传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形成强大社会影响力,凝聚足球发展共识,擦亮楚雄“足球之乡”的名片。
附件:1. 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2. 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调整改革楚雄州足球协会,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协会管理体系 |
州文体局 |
州民政局、州人社局 |
2 |
加大财政投入 |
州财政局 |
州文体局 |
3 |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 |
州国资委 |
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国土资源局、州工商局、州税务局、州文体局、有关银行 |
4 |
青少年校园足球组织建设和普及推广 |
州教育局 |
州文体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5 |
建立完善青少年足球训练竞赛体系 |
州文体局 |
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6 |
制定足球优秀学生升学管理办法 |
州教育局 |
州文体局 |
7 |
建设青少年足球训练保障体系 |
州文体局 |
州财政局、州教育局 |
8 |
普及发展足球运动 |
州文体局 |
州教育局、团州委、州妇联、州总工会、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9 |
扩大楚雄业余足球联赛范围规模,提升联赛档次,创建社会足球联赛品牌 |
州文体局 |
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财政局 |
10 |
制定赛事转播、激励、扶持等吸引高级别足球赛事长期落户的优惠政策,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 |
州文产办 |
州文体局、州财政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 |
11 |
加强足球人才培养使用 |
州文体局 |
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教育局 |
12 |
建设楚雄州足球梯队 |
州文体局 |
州教育局 |
13 |
建立足球培育目标激励机制 |
州文体局 |
州财政局 |
14 |
建立楚雄足球发展基金 |
州财政局 |
州民政局、州文体局 |
15 |
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规划 |
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州文体局 |
16 |
加快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 |
州发改委、州文体局、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税务局、州财政局 |
17 |
建设楚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 |
楚雄市人民政府、州文体局 |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 |
18 |
营造足球改革发展良好舆论环境 |
州委宣传部 |
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文体局 |
附件2
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楚雄足球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对全州足球改革发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统筹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云南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落实《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强化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足球改革发展有关任务措施的落实,督促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分管文化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州人民政府联系文化体育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州文体局、州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州委深改办、州委宣传部、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文体局、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外侨办、州税务局、州工商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团州委、州妇联、州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文体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州文体局分管足球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州足球协会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人员主持。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足球改革发展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讨论的议题,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州足球改革发展工作。
政策解读:解读《楚雄州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