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州外派劳务工作的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外派劳务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外派劳务工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楚雄州外派劳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全州外派劳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及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为外派劳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大资金投入
(一)建立外派劳务担保基金
州人民政府已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外派劳务担保基金,用于解决外派劳务人员前期费用筹措难的问题、垫支外派劳务人员输出前的培训、鉴定、车旅等费用的贷款担保,待劳务人员到境外取得收入后,按协议要求归还银行。建立完善担保基金管理制度,使其发挥促进外派劳务工作中的最大效益。
(二)用活用好担保补助资金
按照《云南省商务厅促进外经贸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好省级每年安排小额信用担保金3%的担保补助资金。
(三)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根据我州外派劳务工作开展情况,继续加大对外派劳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干部培训、工作交流等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外派劳务基地和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整合培训资源
州人民政府将进一步统筹劳动和社会保障、民委、教育、商务、扶贫、科技、农业、工青妇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并向外派劳务培训倾斜,形成合力,促进外派劳务工作的发展。
三、依法开展外派劳务工作
严格执行《商务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依法规范外派劳务招收工作,严厉打击违规招收外派劳务人员的行为。凡到我州招收境外劳务人员的国际公司,必须持有“三个备案证”,并向州商务局报告情况,方可在我州招收外派劳务人员。
四、完善外派劳务服务体系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要群策群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外派劳务输出环境。在办理境外劳务手续过程中,要切实为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同时,要关心境外劳务人员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按有关规定要求国际公司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除境外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OO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