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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xxgk/2017-0925042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4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成文日期:2018年01月23日

解读《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2017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72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通知》中《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的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提出的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经过十一五”“十二五的连续实施,有效解决了全州农村人口(含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仅十二五期间,全州投资379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677万元,地方和群众投资8302万元(省级3713万元,州级1244万元,县级1416万元,群众自筹1930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工程4092处,累计解决了67.126万农村人口和6.7634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州农村饮水保障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山区蓄水供水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与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极大地改善了全州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由于农村自然地理、水资源条件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反复性和动态性,农村饮水工程在有些地方仍旧存在工程标准偏低、水质达标率不高、运行管护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针对农村饮水工程存在的以上问题,中央明确要求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61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127日,6部委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视频会,对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总体考虑、工作重点、有关要求及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组织等进行了安排布置,同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6厅委随即召开了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视频会,对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编制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和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作了详细的要求。

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的重点

根据全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的重点为:一是切实维护好、巩固好已建工程成果;二是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科学规划、精准施策,优先解决贫困地区等区域农村供水基本保障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

三、楚雄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预期目标

按照国家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综合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设计供水规模200m3/d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保证率不低于95%,其它小型供水工程或严重缺水地区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推进城镇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升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的比例。根据全省的综合目标,楚雄州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预期目标应达到全省综合目标并有所突破,具体以各县市编制完成的规划目标为准。

四、楚雄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情况

《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本着脱贫攻坚兜底,省、县级规划相互衔接,补齐农村饮水工程短板,兼顾规划实施责任书要求,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等原则,围绕水源保护、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管理保障的巩固提升目标,下达楚雄州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总投资2.5亿元,通过新建、改建、联网、配套农村供水工程等措施巩固提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66.5万。各县市规划在全省规划的基础上略有增加,以各县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规划报告为准。

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国家6部委通知要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以地方为主负责落实,中央财政重点对贫困地区等予以适当补助,并与各地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等挂钩。中央和省建立了考核机制,对各地实现规划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确定的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将作为中央、省对各地考核的依据。

六、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水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卫计委、州环保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水务局,具体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日常工作。同时,各县市政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地方责任。按照国家关于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聚焦和倾斜,适度兼顾其他特殊困难地区的决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负总责,制定各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州水务局与各县市水务局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制度,并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对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加强水源保护,确保水质安全。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评价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质监测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配套完善和规范使用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督促供水单位规范使用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发挥水质检测中心作用,做好与卫生计生部门的衔接和合作,健全完善水质检测监测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四是强化运行管护,确保工程效益。工程长效运行是农村饮水安全的根本保障,强化工程管护,不断提高工程管理单位的专业水平和人员素质,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水价和水费收缴机制,积极推进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加强水费计量收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确保工程效益长效发挥。

七、如何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要按照脱贫兜底、补齐短板、量质并重、因地制宜、两手发力的原则,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摸清家底,建立建档立卡贫困缺水人口台账,突出重点,实施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确保不因饮水问题影响县级脱贫摘帽和脱贫攻坚战略推进。二是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三是切实维护、巩固已建工程成果。四是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运用好现有的政策和条件,千方百计筹集工程建设资金。五是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