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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4-0521002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州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年度汇总分析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3年,全州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等7类执法行为共979251件,各类行政执法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许可。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行政许可278740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52419件,占总数的18.8%,县市级行政机关办理226321件,占总数的81.2%。

2.行政处罚。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处罚530667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94172件,占总数的36.6%,县市级执法行政机关实施336495件,占总数的63.4%。

3.行政强制。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强制9115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35件,占总数的1.5%。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8980件,占总数的98.5%。

4.行政检查。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检查69532起,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7980起,占总数的11.5%,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61552起,占总数的88.5%。

5.行政征收。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发生行政征收91192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0起,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91192起,占总数的100%。

6.行政裁决。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裁决5起,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2起,占总数的40%。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3起,占总数的60%。

7.行政征用。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征用0起。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1.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情况。全州共有行政执法主体510个(除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外),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76个,占总数的93.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4个,占总数的6.7%。受委托执法组织66个。全州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5584人(除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外)。其中:其中州级1579人,占总数的10.1%;县市级10412人,占总数的66.8%;乡镇级3593人,占总数的23.1%。持省政府执法证件613人,其中州级108人,占总数17.6%;县市级306人,占总数49.9%;乡镇级199人,占总数的32.5%。

2.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情况

(1)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全州共审核重大行政许可案件834件,其中州级4件,占总数的0.48%,县市级830件,占总数的99.52%,;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238件,其中州级94件,占总数的2.22%,县市级4109件,占总数的96.95%,乡镇级35件,占总数的0.83%;共审核重大行政强制183件,其中州级2件,占总数的1.1%,县市级181件,占总数的98.9%,;共审核其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461件,其中州级139件,占总数的30.1%,县市级318件,占总数的68.98%,乡镇级4件,占总数的0.92%。

(2)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全州共评查行政许可案件34235件,其中州级20582件,占总数的60%,县市级13338件,占总数39%,乡镇级315件,占总数的1%;共评查行政处罚案件12473件,其中州级948件,占总数的7.6%,县市级10665件,占总数的85.5%,乡镇级860件,占总数的6.9%;共评查行政强制案件1106件,其中州级131件,占总数的11.85%,县市级975件,占总数的88.15%。

(3)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全州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704件,其中州级116件,占总数的16.55%,县市级587件,占总数的83.38%,乡镇级1件,占总数的0.07%;其中通知自行纠正219件,撤销15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30件。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全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共414件,其中州级14件,占总数的3.38%,县市级398件,占总数的96.13%,乡镇级2件,占总数的0.49%。其中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184件,占总数的44.44%,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23件,占总数的5.56%,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96件,占总数的23.19%,公安机关立案111件,占总数的26.81%。

4.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全州追究行政执法机关共8个,均属于州级部门;其中通报批评2个,占总数的25%;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6个,占总数的75%。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数据的特点和成因分析

1.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分析。从行政执法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行政执法主要集中在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领域,年度执法案件总数均超过1万件,其中公安机关最多,究其原因是这些行政行为与民生直接相关,行政许可、处罚适用频次较高,对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切身利益影响较大。执法案件较少的部门有档案、商务、科技、广电等部门,究其原因:一是部门职责和民生关系不大,二是职能领域违法行为较少,三是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现象。

2.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情况分析。行政执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州、县市级行政机关,全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总数979251件,其中州级254708件,占总数的26%,县市级724543件,占总数的74%。原因主要是由于州、县市级政府及其部门处在行政执法第一线,承担了大量行政执法职责,符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执法重心下移的总体目标。

3.行政执法类别分析。从行政执法类别统计数据来看,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最大。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30667件,占54.2%,其次是行政许可案件278740件,占28.5%,行政征用、行政裁决案件相对较少。其中公安机关执法案件最多,全州各级公安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罚、交通违法的案件以及强制戒毒、拘留等人身方面的强制较多。交通部门执法案件多主要是源于政府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强制扣押等情况频次较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许可案件较多,处罚案件相对较少。

(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1.从法制审核统计的数据来看,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基本开展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州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5716件,占全州执法案件总数的0.58%,占比较低,反映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机关认识不到位和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造成的。

2.从案卷评查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都普遍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全州共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56206件,占执法案件总数的5.74%,案卷评查主要集中在州级和县市级,就目前全州行政执法案件总量来看,案卷评查的数量还远远不足。

3.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计的数据来看,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能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规定,该移送的按规定移送。

三、存在的问题

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少数县市和部门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视不够,司法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未完全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不够规范。是法机构力量亟需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现目前工作的需要,存在发展不平衡、机构设置不到位、人员编制不足、人员不到位、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还不能有效发挥政府法治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等重要作用。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由于惩罚过轻,不能产生震慑作用。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虽然很多,但取得的效果却不明显: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缺位。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造成依法行政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重要环节,偏重于事后监督,不能有效预控。

四、下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科学谋划2024年的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找准工作抓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扎实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问题。

(三)围绕改革发展,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发挥行政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四)聚焦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的部署要求,督促州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实施的楚雄州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的裁量权基准,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细化量化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力争2024年3月底前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公布工作,并严格规范适用,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着力解决执法随意随性、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五)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建立日常监督、综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工作模式。向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实行案卷质量正负面清单通报问效机制,督促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全州行政执法与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高质量开展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建设试点工作,配合建设并应用好楚雄州分平台,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六)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按照《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整治执法乱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力量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政府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担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职能,使机构的规格、人员编制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法治工作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楚雄州司法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