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翠连委员:
您提出《关于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提案》(第11030023号)由州司法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接到提案交办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包办理效果“五定一包”制度要求,由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办理意见,明确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具体承办、科长负责抓落实,结合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统筹谋划,主要领导直接领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确保提案高效办结。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在提案中反映:一是行政机关权责意识不强。二是认定事实不清。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四是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送达不规范。五是行政行为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问题。六是不依法或依约履行行政协议。我们经核实研究认为: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督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推动全州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查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加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不断上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我们的工作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相比,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包括: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正全面开展中,但还存在个别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彻底问题,如有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从“物理整合”到“化学反应”上还有差距,还存在机构、人员不适应、不配套等问题,混编、混岗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有差距。有的单位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执法流程等事前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面,大多数执法单位执法结果信息公示不及时;有的单位执法文书不规范、文书基本要素不全,有的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不到位,未严格按要求编制实施《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有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未达到执法人员5%的比例要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还存在走形式的情况,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审批人员为同一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等。三是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如2024年上半年,全州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4件,受理127件,办结190件,作出撤销、确认违法等纠错决定的26件,纠错率达27.66%。四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树得不够牢,对执法工作重视不够,不愿意在执法机构、队伍、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致使本单位本系统执法工作标准不高、执法质量偏低,甚至频繁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审判机关确认违法或者撤销的情况。另一方面,受限于编制等原因,基层执法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员占比偏低、人员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加上执法培训跟不上,致使执法人员素质与承担的执法工作要求不匹配。针对这些问题,楚雄州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面实施《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全州法治建设工作。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楚雄州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稳步实施《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向到2025年实现“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的主要目标迈进,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楚雄州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照贯彻落实《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楚雄州2024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考评细则》设定的指标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各项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明确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以各县市各部门自行培训为主,不少于2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以行业系统培训为主,合计不少于40学时。组建了由熟悉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28名专家组成的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于2024年6月18日至20日举办楚雄州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邀请省、州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成员讲解授课,通过视频信号传输将培训延伸到县级,州、县(市)、乡镇三级共计90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实行案卷质量正负面清单通报问效机制。采取各级自评自查+州司法局集中抽查评查相结合,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400卷以上的州级集中抽查。2024年上半年,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自评自查47106卷,州司法局集中抽查评查300卷。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023年,州、县(市)、乡(镇)三级行政执法主体3074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2024年上半年1136人次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率保持在88.5%以上水平。四是巩固拓展牟定县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相贯通,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化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名录库建立。五是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排查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26条、制定整改措施204条,梳理形成全州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13项、制定对应整改措施16条,现已完成专项整治工作,10月底前还将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近年来,通过法治督察、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执法监督等手段运用,各级执法单位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们相信未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楚雄州行政执法质效会实现质的飞跃。
(三)关于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水平的建议。近年来,楚雄州司法局稳步实施《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与党中央、省同步,在全州各级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推进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力整治执法乱象,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运用,向“没有执法办案平台的行政执法主体使用该平台办案率在70%以上”的目标推进工作,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总结推广牟定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深入推进州、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探索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等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质效。
(四)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协调衔接,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实质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楚雄州实际,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的意见》,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7月4日印发实施,着力推定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联动中心、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为行政争议预防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供了保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楚雄州司法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