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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18-1023005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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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楚水政法〔2016〕5号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各县(市)水务局:
为持续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楚雄州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增强全民水法治观念,州水务局制定了《楚雄州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30日
楚雄州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推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持续深入开展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楚雄州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增强全民水法治观念,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楚雄州和省水利厅“七五” 普法规划,加快推进水务法治建设,开展水务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水务法治在水务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水务法治宣传教育,水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水务系统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水法律意识、水忧患意识和水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水务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和水平。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普法任务圆满完成。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在水务法治实践中注重水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管理人和管理相对人严格依法开展各项水事活动,提高水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确定水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与重点对象,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水利系统广大职工深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提高水务系统广大职工自觉守法和全行业依法行政能力。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水务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水务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抗旱条例》《农田水利条例》《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小型水利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等各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结合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切实落实依法治水管水的各项措施,促进全州依法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活动,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突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宣传,促进全社会用水观念转变。
(六)深入学习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政府采购法》《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广大职工要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七)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八)持续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大力开展水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成效。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州、县(市)水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安排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增强集中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广泛传播水法治理念,营造浓厚的水利法治宣传气氛。
(九)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水务行业内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全州各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有序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水。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各项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规则,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水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水务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查处和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水行政许可行为,强化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水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三、对象和要求
水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水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水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健全和完善水务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增强水务系统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健全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和依法决策等制度,推动健全完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逐步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实行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加强和创新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紧密结合水务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问题。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度,推动形成全社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
(二)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等开展普法活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五、工作安排与步骤
楚雄州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至次年1月。各县(市)水务局以及局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水务局备案。同时做好“七五”普法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2月至20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水务“七五”普法各项部署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4月至8月。在各级普法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水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水务局将根据州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的“七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与考核办法,选择部分单位进行抽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开展工作督查。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水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验收,保障规划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水务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对普法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满足普法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鼓励社会组织与公民投身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广泛参与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楚雄州水务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印发